no.2376 顯戒論卷之上 前入唐受法沙門傳燈法師最澄撰 稽首十方常寂光 常住內證三身佛 實報方便同居土 大悲示現大日尊 稽首十方真如性 妙法一乘真實教 四教五味權實等 八萬法藏一切經 稽首十方內眷屬 大智大悲大三昧 第一義諦和合僧 軒前地上諸菩薩 歸命臺藏盧舍那 千華百億釋迦尊 歸合佛性一實戒 十重四十八輕戒 歸命上座如來母 文殊師利大菩薩 歸命妙海王子等 二十有餘菩薩眾 歸命南岳大台等 傳戒師師諸聖眾 我今顯發一乘戒 利樂一切諸有情 為開圓戒造此論 仰願常住深三寶 冥護顯護無妨難 傳戒護國盡後際 二種生死諸有情 防非觀惡護佛種 開悟一心法性本 自受法樂遊寂光 恭聞。在俗君子。靡恃己長。睇此沙門。何談彼短。噫乎守玄欲默。圓戒將泯。順世發言。是非難絕。是以。造顯戒論。時弘仁君。伏惟皇帝陛下。明等日月。德同天地。政行五常。教信一味。弘仁無外。賢臣無隱。佛日重光。內證道興。窟教大戒。必可興顯之時。蘭若禪窟。必可建立之日。所以舉三寺文。請大乘院。定文殊位。望菩薩僧。原夫。賜白牛朝。不用三車。得家業夕。何須除糞。故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又云。今所應作。唯佛智慧。當今六統。振勢抑沒佛戒。群釋憑口。強慕對論。三百刺心。何得緘口。且直筆代口。以陳萬一。伏願明君。幸照殿最。此論三卷。有上中下。錄其篇目。先發大網。云爾。 大網。云爾。 顯戒論卷上。爾篇。十三明據。 開雲顯月篇第一。 開顯三寺所有國篇第二。 開示大日本國先大乘寺後兼行寺明據一。 開示建寺本願有差別明據二。 開示鳴鐘無遮建現事明據三。 開示初修業菩薩不同小乘寺明據四。 開示同小律儀菩薩不同小律儀菩薩明據五。 開示四種三昧院明據六。 開示大乘得定者明據七。 開示利他之故受小律儀明據八。 開示上品殊勝不大乘意明據九。 開示菩薩利他故外現聲聞相明據十。 開示叡山不類大天明據十一。 開法減後分部住持明據十三。 顯戒論卷中。三篇。二十九明據。 開顯文殊上座篇第三。 開示小乘上座明據十四。 開示大乘上座偈明據十五。 開示大唐文殊為上座親制明據十六。 開示前入唐留學僧不言上座明據十七。 開示見唐一隅知下上座明據十八。 開顯大乘大僧戒篇第四。 開示千佛大戒明據十九。 開示佛戒別解脫戒明據二十。 開示聲聞比丘外別有大乘出家菩薩明據二十一。 開示梵幽經破小乘明據二十二。 開示大乘名大小通稱明據二十三。 開示通受別持戒明據二十四。 開示菩薩僧所持威儀戒明據二十五。 開示大乘別解脫戒明據二十六。 開示大小二僧名明據二十七。 開示菩薩剃除鬚髮出家修道明據二十八。 開示菩薩僧著袈裟明據二十九。 開示菩薩受三衣等明據三十。 開示能授三師七證大小不同明據三十一。 開示大機凡聖隨分修學千佛大有據三十二。 開示假名菩薩除災護國明據三十三。 開示大唐臺山金閣等五寺常轉大乘明據三十四。 開示大唐護國念誦護國轉經明據三十五。 開示列出家在家二類菩薩意明據三十六。 開示菩薩戒請師問遮不同小乘明據三十七。 開示指求小果人都不正義明據三十八。 開示終利小機謬明據三十九。 開示其安樂行是上地行謬明據四十。 開示但發大乘心超勝阿羅漢明據四十一。 開示未得佛智慧平人得罪過明據四十二。 顯戒論卷下十六明據 開示頓悟漸悟中菩薩行明據四十三。 開示山中大乘出家為國常轉大乘明據四十四。 開示大唐臺山安置百僧度人抽僧明據四十五。 開示住山修學期十二年明據四十六。 開示蘭若修學第一義諦六波羅蜜明據四十八。 開示六蟲九猴不淨出家明據四十九。 開示自稱菩薩而行狗法明據五十。 開示大唐貢名出家不欺有官明據五十一。 開示天行示立記籍亦無僧統明據五十二。 開示出家貢名住邑犯禁非清淨明據五十三。 開示入音聲慧法門明據五十四。 開示未入音聲慧法必犯障厚之罪過明據五十五。 開示一乘正教多怨嫉明據五十六。 開示不違僧尼令明據五十七。 開示自他平等同入法性明據五十八。 顯戒論卷上 開雲顯月篇第一 大日本國六統表。前入唐沙門最澄重箴重禪沙門護命等謹言。僧最澄奉獻天叭式并表奏不合教理事。 沙門護命等聞。立式制民。必資國主。設教利生。良在法王(箴曰。^2□獨不治。必須良臣。臣得一善。必獻其君。睇得萬善。豈不獻君也。梵網之教。利生嚴制。華臺舍那。寧不法王也)非國主制。無以遵。行非法王教。無以信受(箴曰。一乘圓宗。先帝之制。海內緇素。護不遵行。心地圓戒。千佛大戒。除闡提外。誰不信受也)故佛自制戒。非菩薩等(箴曰。五十八戒。舍那自制也。尚非小佛制。睇屬菩薩等也)佛在世時。弟子無諍。乃至正偈。異見競起。遂令弱植。隨伙辯。以長迷。倒置之倫。遂邪說。而永溺(彈曰。調達異見。豈非佛世。善昨不信也在佛時。佛性之諍。雖正偈興。而能洗過。何稱伙辯。空有之見。雖像末起。而能斷迷。何為邪說。其長迷永溺者。是獨學者之失也)所以四依菩薩。造論會宗。三乘賢聖。順教述旨(箴曰。四依菩薩。則馬鳴。龍樹。彌勒。無著堅惠。世尊。所造論等。忌起信。中。門。瑜伽。顯揚。寶性。四依造論。有權有實。三乘述旨。有三有一。所以天台智者。順三乘旨。定四教階。依一實教。建一佛乘。六度有別。戒度保同。受法不同。威儀豈同哉。是故天台傳法。深依四依。亦順佛經。豈胸臆也)自有漢明帝永平三年。夢見金人以來。像教東流。靈瑞非一(彈曰。從自有漢明。至靈瑞非一者。是則破邪論文也。其論此文意者。為救佛法故對奕造此文。今斯上式意者。為顯佛戒故。又漢帝夢見。永平三年。其論謬文。謹案開元貞元二錄。漢帝夢見。永平七年。不簡謬文。LB載上表。不足為忠也。)摩勝法蘭。導聖旨於前。羅什真諦。闡微言於後(彈曰。摩騰法蘭。但傳小乘。羅企真諦。大小然傳。大乘布薩。雖敬文殊。而未別座。亦無國制也)玄奘義淨。久經西域。所聞所見。具傳漢也(彈曰。玄奘義淨。各造記傳。大小別學。具載兩專。但披傳文。不案傳義。噫埋玉之CQ。豈可得免也。)多日本國。志貴島宮御宇天皇。歲次戊午。百濟王。奉渡佛法。聖君敬崇。至今不絕(箴曰。天皇即位元年御宇。正經三十二歲。謹案歲次曆。都無戊午歲。元興緣起。取戊午歲。已乖實錄。敬崇言。未盡其理。沈燒之事理。須注載也。)入唐學生。道照道慈等。住逢明師。學行拔萃。天竺菩提。唐朝鑒真等。感德歸化。傳通遺教。如是人等。德高於時。都無異議(彈曰。道照入唐。麟德以前。道慈向唐。開元年中。此兩學僧。何知後制。又印度菩提。支那鑒真。天寶之載。辭於大唐。勝寶之年。到於日本。上座之制。未興唐國。二方兩德。何有異議也)而僧最澄。未見唐都。只在邊州。即便還來。今私造戒。輒以奉獻(彈曰。最澄義真等。延曆末年。奉使尋道天台。謹蒙國德。台州得到。即當州刺史陸XY。感求法誠。遂儲天台道邃和上。和上慈悲。一心三觀。傳於一言。菩薩圓戒。授於至信。天台一家之法門已具。有州刺史卷審則。更遂越州。令受灌頂。幸遇泰嶽寺順曉和上。和上。鏡湖東嶽。^2□山道場。授兩部灌頂。與種種道具。受法已畢。還歸船所。大使處分。乘第一船。遂解藤纜於望。上布帆於西風。UW旗東流。龍船著岸。頂載法寶。復命金闕。主上隨喜。頂禮新法。差六學生。獎圓教學。屈八大德。飲灌頂水。更建佛頂壇。灌頂十律師。為傳新兩業。每年度二人。又命有司。給公驗於最澄等。謹因順公驗。請圓三學。當今所造之式。迫先帝制。何有私造。不知元由。LB言私造。豈有忠有言也)其文淺漏。事理不詳(彈曰。上式之文。不同夾文。何有淺漏。佛戒事理。亦異奕理。豈有不詳。未練兩文。直寫論文。誰博鑒人。信此文章也)非紊亂法門。兼復違令條。(彈曰。備三學。非是紊亂。屈滯直表。何違令條)誠葉對僧身。依教論定(彈曰。已有式文邪正易定。更召僧身。問何難定也)然則。玉石異貫。清濁分流(彈曰。大小別教。玉石異貫。受戒貫。受師。清師分流。夫浮主我理。彈口開道。各開明據。依真吐真。寧任辯口。任欺任誰)敢以愚見。輕觸威嚴。伏增惶恐。謹言(禪曰。事君之道。有忠有信。對奏乖理有所歸。抑人隱道。豈有恐惶也)。 弘十十年五十九日 大僧都傳燈大法師位。護命。 少僧都傳燈大法師位。長慧。 少僧都傳燈大法師位(因狹山池所)。 律師傳燈大法師位。施平。 律師傳燈大法師位。豐安。 律師傳燈在法師位。OB圓。 律師傳燈在法師位。奉演。 宗意難忍。且說不輕伽陀曰。 西國流傳戒 文殊上座多 六綱求寂減 寧奚愛娑婆 敬奉不輕記 當來作佛陀 莫障圓妙道 為濟彼珠鵝 開示三寺所有國篇第二 山家式曰 一凡佛寺有三 一者一向大乘寺 初修業菩薩所住寺 二者一向小乘寺 一向小乘律師所住寺 三者大小兼行寺 久修業菩薩所住寺 天台法華宗。年分學生。并回心向大初修業者。一十二年。令住深山四三味院。得業以後。利他之故。假受小律義。許住兼行寺。 僧統奉曰。件三種寺。今有何處。 論曰。彼三種寺者。遠在五印度。中在大唐國。近可在此間。小乘學者。大乘學者。兼學大小。所住伽藍。是名為寺。其文不墮。由何致疑也。謹案玄奘一藏西域傳。有三學國。是列如左。 第一習學大乘國。略一十五國。 一。迦畢試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周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德寡少。並多習學大乘法教。 二。濫波國吉各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寡少並多習學大乘法教。 三。僧訶補羅國。周三千五六百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三所(二所虛無益。一所僧徒百餘人)並學大乘教。孤山中有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大乘法教。 四。迦濕彌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南北十二三里。東西四五里。伽藍百餘所。僧徒五餘人。大山有故伽藍。僧徒三十餘人。並學大乘法教。 五。昆羅那拏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二年。僧徒三百人。並皆學大乘法教。 六。摩揭陀國。周五千餘里。城少居人。邑多編戶。伽藍。二十所。僧徒萬有餘人。並多宗習大乘法教。有跋始婆僧。僧徒七百餘人。並學大乘法教。 七。鳥荼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萬餘人。並皆學大乘法教。 八。羯餕伽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五百餘人。習學大乘上座部法。 九。憍薩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部城。周四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減萬人。並邏輯思維綿習學大乘法教。 十。僧加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四千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二萬餘人。遵行大乘上座部法。 十一。蘇刺他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千餘里。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三千餘人。多學大乘上座部法。 十二。伐刺拏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千餘里。伽藍數十。荒地已多。僧徒三百餘人。並學大乘法教。 十三。遭矩吒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敬崇三寶。伽藍數百所。僧徒萬餘人。並皆學大乘法教。 十四。斫句迦國。周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千餘里。伽藍數十。毀壞已多。僧徒百餘人。習學大乘。 十五。瞿蒴旦那國。周四千餘里。伽藍百有餘所。僧徒五十餘人。並多習學大乘法教。 第二兼學大小國。一十五國 一。闍達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 二。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 三。TF菟羅國。周五十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 四。羯若鞠闍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長二千餘里。廣四五里。伽藍百餘所。僧徒萬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 五。阿KH陀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百有餘所。僧徒三千餘人。大乘小乘。兼功習學。 六。弗栗導國。周四千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減千人大小二。兼功通學。 七。尼波羅國。周四各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邪正兼信。伽藍天祠。接堵連隅。僧徒一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綜習。 八。那代彈那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二十餘所。益徒三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綜習。 九。恭建那補羅國。周五十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萬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綜習。 十。摩訶刺他國。周六十餘里。國大教城。周三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綜習。 十一。契吒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藍十餘所。僧徒千餘。大小乘。兼功習學。 十二。鄔闍衍那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數十所。僧徒三百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 十三。SU伐多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 十四。狼揭羅國。東西南北各數千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六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 十五。活國。擊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數百人。大小二乘。兼功綜習。 第三。但學小乘國。四十一國 一。阿耆尾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六七里。伽藍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習學小乘教。 二。屈支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六百地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習學小乘教。 三。跋祿迦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五百里。伽藍數一所。僧徒千餘。習學小乘教。 四。□喝國。東西八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百有餘所。僧徒三千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 五。梵衍那國。東西二千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長六七里。伽藍數十所。僧徒數千人。宗學小乘。 六。DQ迦國。周萬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十所。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 七。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十所。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 八。波理夜韻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八所。僧徒寡少。習學小乘。 九。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擊二十餘里。伽藍三所。僧從七百餘。並皆習學小乘法教。 十。窣祿勤那國。擊六千餘里。國大都。周二十餘里。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 十一。TF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 十二。瞿昆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二所。僧徒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 十三。堊醯掣咀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正量部法。 十四。劫比他國。擊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四所。僧徒千僧人。學小乘正量部法。 十五。阿耶穆佉國。周二千四五百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五所。僧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 十六。SU邏那伽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兩所。所徒寡少。並皆學小乘法教。 十七。憍黨彌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涅槃藍十餘所。僧徒三百餘人。學小乘教。 十八。AF索迦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六里。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三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法。 十九。室羅代悉底國。周六千餘里。城荒傾。周二十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寡少。學王量部。 二十。娑羅UN斯國。周四千餘里。國大都城。長十八九里。廣五六里。伽藍三十餘所。僧徒三千餘人。並學乘正量部法。 二十一。戰主國。周二千餘里。都城周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減千人。並皆遵習少乘教法。 二十二。吠啥廛國。周五千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寡少習學小乘正量部法。 二十三。伊爛拏SW代多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千餘里。伽藍圖十所。僧徒四千餘人。多學小乘正量部法。 二十四。瞻波國。周四千城。國大都城。周四十餘里。伽藍數十所。僧徒二百餘人。習小乘。 二十五。三摩韻吒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千餘里。伽藍三千餘所。僧徒二千餘人。並皆遵習上座部學。 二十六。羯羅拏蘇伐刺那國。周四千四五百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千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小乘習學正量部法。 二十七。馱那羯QD伽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四十餘里。伽藍二千民。僧徒千餘人。並多習學大眾部法。 二十八。達羅昆荼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千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萬餘人。並皆遵學上座部法。 二十九。摩臘婆國。周六十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二百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 三十。代臘昆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百餘所。僧徒六千餘人。多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一。阿難陀補羅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擊二地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減千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二。瞿折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一所。百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 三十三。信度國。擊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萬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四。阿點婆翅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八十餘所。僧徒五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五。波刺斯國。周數萬里。國大都城。周四十餘里。伽藍二三所。僧徒數百人並學小乘教。 三十六。臂多勢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伽藍五十餘所。國徒三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七。阿CD荼國。周二千四五百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多學小乘正量部法。 三十八。安韻羅國縛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伽藍三所。益徒數十。然皆遵習大眾部法。 三十九。朅盤陀國。擊二千餘里。國大部都城。周二餘里。伽藍十餘所。們徒五百餘人。習學小乘教。 四十。鳥鎩國。周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十餘所。僧徒減千人。習小乘教。 四十一。會佉沙國。周五千餘里。伽藍數百所。僧徒萬餘人。習學小乘教。 又謹案。義淨三藏南海寄歸內法傳第一云。大乘小。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乘。自餘諸處。大小雜行明知。小大及兼學。具載西域。大小別修事。亦出同海傳。而今僧統。奏云件三種寺今有何處者未案兩專也。 開示大日本國先大乘寺後兼行寺明據一。 僧統奏曰。我日本男。曾無此寺。 論曰上宮建寺。二百餘年。伽藍太多。豈無三之中一寺哉。又東大寺深律師論云。一向大乘寺。此問亦有。謂如行基僧正四十九院。又傳戒師僧來儀。已依大師遺訓。皆受聲聞別解脫戒。為比丘菩薩。從爾已後。非是一向大乘之時當知。初時稱者一向大乘寺。後時名為大小兼學寺。夫隨機定寺。不得不別。藏通兩機之菩薩。應愛乘律儀戒。別圓二機之菩薩。應受大乘律儀戒。今僧統奏僧無此寺者。亦違深律師論也。 開示建寺本願有差別明據二 僧統奏曰。建寺本願。無三差別。 論曰。違寺本意。為置出家。亦為住持三寶壽命。若不爾者。不是小乘寺。不是大乘寺。壽命。若不爾者。不是小乘寺。不是大乘寺不是兼行寺也。三色寺之外。更名何等寺也。當知。深律師論。有二種寺。何無三別也。 開示鳴鐘無遮那現事明所三。 僧統奏曰。昆尼藏中。不許別眾。闡門鳴鐘。意在無遮。 論曰。如僧統言者。教理可爾。而僧籍定數。外飯有限。但言唱遮。飯存有遮存有遮。招提常住。其意亦別。若存無遮。可順曇謨也。 開示初修業菩薩不同小乘寺明據四。 僧統奏曰。睇菩薩四弘願。豈有三執哉。法界為家。何處非寺。由是之故。可無三寺。 論曰。四弘誓願者。立於差別境。上來及下化。之成亦可度也。夫法界為家者。此即觀心之境界也。建立伽藍者。為有待之身命也。若引有待身。強同觀心。何制難處。亦制安居也。故銑律師云。言安居者。要期此住。故曰安居。比見濫用法界安居出乖聖都。愚人遵稟。曾未思擇。必輥天魔。壞亂佛法。甚可悲哉。既遍法界。何用安居。何故此文。令立安居坐禪處明知。僧統所奏。法界為家言。何處非寺義。定墮彼所破也。謹案。說妙法定業障經云。爾時夫人。白佛言。若有初修行菩薩。何等之人非善知識。不應共住佛告人人。若三界中。梵釋四王。沙門婆羅門。皆與修行菩薩。為善知識唯除聲聞。非善知識。恐聲聞。退修行菩薩。大乘道行。何以故。聲聞緣覺。為己利故。勸引初修行菩薩。回入小乘。是以聲聞。乘人人。非善知識。夫人當知。初修行菩薩。不應與聲聞比丘。同居房舍。不同坐床。不同行路。又云。復次修行。菩薩。不應數覽小乘經論。何以故。為障佛道故。夫人當知。修行菩薩。寧捨身命。不棄菩提。而入聲聞。求羅漢有知。初修行菩薩。不與其小儀比丘。同不居房舍。不同坐床。不同行路也。又案。稱讚大乘功德經云。爾時眾中。有一菩薩。未為女相。名德嚴華。承佛威神。從座而起。稽首作禮。而白佛。何等名為菩薩惡友。新學菩薩。知已遠離。爾時佛告德結言。我觀世間。無有天魔。梵釋沙門。婆羅門等。與新學菩薩。於無上菩提。為惡知識。如樂聲聞獨覺乘者。所以者何。夫為菩薩。必為利樂諸有情故。勤求無上正等菩提。樂二乘人。志意不劣。唯求自證涅槃樂以是因緣。所學菩薩。不應與彼聲聞同住一寺。同止一房。同處經行。同路遊適。憶於大乘。具足多聞。得不壞信。我別開許與彼同居。為引發心。趣菩提故。若彼種類。善根未熟。不應為說大乘法教。令生誹謗。獲罪無邊。新學菩薩。但應親近久學大乘。多聞菩薩。為於無上正等菩提。所種善根。速成就故。不應親近樂二乘人所以者何。彼障菩薩菩提心故。彼令棄捨菩提心故。彼令虧損菩薩心故。彼令毀犯菩薩行故。菩薩寧當棄捨身命。不應棄捨大菩提心。發起趣求二乘作意。若諸菩薩。勸諸有情。捨菩提心趣。二科結。若諸菩薩。勸諸有情。捨菩提心。諸惡業。俱墮地獄。受諸劇苦。菩薩寧守大菩提心。造五無間。受地獄苦。終不棄捨大菩提心。而欲趣求預流果證。菩薩寧守大菩提心。百千大劫。受地獄苦。終不棄捨大菩提心。而欲趣求一來果證。菩薩寧守大菩提心。受傍生身。或作餓鬼。終不棄捨心大菩提心。造十惡業。墮諸惡趣。終不棄捨大菩提心。而欲趣求無生果證。菩提寧守大菩提心。入大火坑。求諸含褒。終不棄捨大菩提心。而同法賊。趣涅槃界。菩薩哀愍一切有情。於生死中輪轉無救初發無上菩提心時。一切天人阿素洛等。皆應供養。已能映奪一切聲聞。獨覺乘果。已能摧伏一切魔軍。諸惡魔王。皆大驚怖。晨德嚴華。聞佛語已。重請佛言。何謂魔軍。唯願世尊。哀愍為說。佛告德嚴華。若有聞說大乘法。不生隨喜。不樂聽聞。不求悟入。不能信受。反加輕笑毀呰。凌懱離間語讟捶打驅擯。應知。此等皆是魔軍。是則名為樂非法者。性鄙劣者。求外道者。行邪行者。壞正見者。應知。此等謗毀大乘。常隨地獄。受諸劇苦從彼出已生餓鬼中。經百千劫。常食糞穢。後生入中。盲聾瘖^2□。又體不具。其鼻EY睇。愚鈍無知。形貌矬隔。如是漸盜百障消除。流轉十方。或遇諸佛。親近供養。復聞大乘。聞已或能隨喜信受。因此便發大菩提心。勇猛精勤。修菩薩行。漸次增進。乃至菩提心明知。初業菩薩。不共小儀也。 開示同小律儀菩薩不同小儀律菩薩明據五。 謹案。不必定入定入印經云。爾時文殊師利童子。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為諸菩薩。說必定不必定入智印法門。以彼印故。令我得知此菩薩必定。此菩薩不必定。此不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退無上智道。佛言文殊師利。此中則有五種菩薩。何等為五。一者羊乘行。二者象乘行。三者月日神通乘行。四者聲聞神通乘行。五者如來神通乘行。文殊師利。如是名為五種菩薩。文殊師利。初二菩薩。不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退無上智道。後三菩薩。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薩。不退無上智道。文殊師利言。世尊。何者等二菩薩。不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退無上智道。世尊。何者三菩蒴。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地外智道。佛言。文殊師利。羊乘行菩薩。象乘行菩薩。此二菩薩。不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退無上智道。文殊師利。月日神通乘行菩薩。聲聞神通乘行菩薩。如來神通乘行菩薩。此三菩薩。必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無上智道。文殊師利。應云何知羊乘行菩薩文殊師利。譬如有人。他方五百佛之世界。微麈等數世界之外。彼有因緣。有大因緣。彼有所作。有大所作彼有所重有人所重為彼事故。欲過如是微麈世界。到於彼處。如是思惟。我乘何乘。而能得過如是世界。得到彼處。如是之人。即便思惟。若羅今者。乘於羊乘。則應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文殊師利。如是之人。既思惟已。即乘羊乘。發行彼道。逕長久時。到百由旬。大風輪起吹。令迴還。八千由旬。文殊師利。於意云何。如是之人。乘彼羊乘。於彼世界。能過到不。若逕一劫。若一百劫。若一千劫。億百千劫。若不可說不可說劫。彼人能過一世界不。文殊師利答言。世尊。彼若通過一世界者。無有是處。如是之人。乘彼羊乘。若逕一劫。若一百劫。若一千卻。億百千劫。若不可說不可說劫。若能得過一切世界者。無有是處。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若若善男子。若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已。聲聞乘人。相隨止住。近聲聞人。習聲聞人。恭敬供養。聲聞乘人。共為知識。財物交通。與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經行處。同一處行。讀聲聞乘。誦聲聞乘。思聲聞乘。信聲聞聲乘。復教他人讀誦思信。如是之人。住聲聞乘。攝聲聞乘。種善根行。聲聞所牽故。得鈍智退無上智道。如是菩薩。修菩薩心。慧根慧眼。而復後時。住聲聞智種善根行。則還愚鈍。破霈不成。不文殊師利。譬如有人。若患眼病。若有目瞑。如是之人為開眼故。一月療治。勤不休息。過一月已。眼得少開。彼有怨伺其。把碎畢SU。著其眼中。令彼人眼轉AA更閉。不得開眼。如是如是。文殊師利若彼菩薩。修菩薩心。慧根慧眼。而復後時。住聲聞智種善根行。則還愚鈍。破壞不成。文殊師利。此羊乘行菩薩。應知文師利。應云何知象乘行菩薩。文殊師利。譬如有人。如是微麈世界之外。彼有因緣。有大因緣。彼有所作。有大所作。彼有所重。有大所重。為彼事故。欲過如是微麈世界。到於彼處。如是思惟。我乘何乘。而能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如是之人。即便思惟。若我今。有八分相應象乘者。則應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文殊師利。如是之人。既思惟已。既乘餘分相應象乘。發行彼道。百年常行三千由旬。大風輪起吹。令迴還。一各由旬。文殊早。於意云何。如是之人。乘彼象乘。於一世界為能過不。若逕一劫。若一千動。億百千劫。若不可說不可說劫。彼人能過一世界不。文殊師利答言。世尊。彼若能過一世界者。無有是處。如是之人。乘彼象乘。若逕一劫。若一百劫。若一千劫。億百千劫。若不可說不可說劫。若能得過一世界者。無有是睡。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若善男子。若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已。聲聞乘人。相隨止住近聲聞人。習聲聞人。共為知識。與共同住。若在寺舍。若經行處。同一處行。讀志搠乘。誦聲聞乘。思聲聞乘。信聲聞乘。復聲聞乘。復教他人讀誦思信。如是之人。住聲聞智。攝聲聞乘。種善根行。聲聞所牽故。得鈍智退無上智道。如是菩薩。修菩提心。種善根行。安住大乘。而復後時住聲聞智。種善根行。則還遇鈍。破壞不成。文殊師利。譬如大木廣千由旬。大海所漂。於在部。濟渡眾生。空行夜叉。出置陸地。JF縛在於五百由旬大鐵坑上。文殊師利。於意云何。如是大木。彼大海水。復能漂。復能海中濟眾生不。文殊師利。答言不能。佛言如是。文殊利若彼菩薩。修菩提心。種善根行。行一切智智海道。牽迴令退。則不能向一切智智大海之道。不能救拔生死大海一切眾生。文殊師利。此象乘行菩薩。應殊師利。應云何知月日神通乘行菩薩。文殊師利。譬如有人。如是微世界之外。彼有因緣。有大因緣。彼有所作。有大所作。彼有所重。有大所重。為彼事故。故過如是微麈世界。至於彼處。如是思惟。我乘何乘。而能得過如是世界。至於彼處。如是之人。即便思惟。若我今者。乘於月日神通乘者。則應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文殊師利。如是這人。既思惟已。即乘月日神通之乘。發行彼道文殊師。於意云何。如是之人。乘於月日神通之乘。於彼世界。能過到不。文殊師利。答言。世尊久時則能。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若善男子。若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已。不與一切聲乘人。相隨止住。不近一切聲聞乘人。不習一切聲乘人。不作知識。財物不交。不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有經行處。不同處行。亦不讀誦聲聞乘法。不思不信聲聞乘法。不教他人讀誦信學。乃至一偈。亦不學習。不讀不誦。彼人若讀。則讀大乘。破人若誦。則誦大乘。若有所說。則說大乘乃至一偈。文殊師利。此是月日神通乘行菩薩。應知。文殊師利。譬如有大伽樓羅王。大力少壯。隨意所念。須彌山頂能到異處。如是如是。文殊師利。月神通乘行菩薩。戒聞深心。大力少壯勇健。能得隨心所念。佛佛世界。皆能過到。於諸如為眾會輪中。皆能示身。文師利。應云何聲聞世界外。彼有因緣。朋大因緣。彼有所作。有大所作。彼有所重。有大所重。為彼事故。欲過如是微麈世界。到於彼處。如是思惟。乘何神通。而能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如是之人。即便思惟。我今若乘聲聞神通。則應得過如是世界。至於彼處。文殊師利。如是這人。即既思惟已。即爾便乘聲聞神通。發行彼道。文殊師利。於意云何。如是之人。乘聲聞神通。於彼世界。能過到不。文殊師利。答言能過。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已。不與一切聲聞乘人。相隨止住。不近一切聲聞乘人。不習一切聲聞乘人。作知識。財物不交。不同修行。不共語說。不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經行處。不同處行。不讀不誦志搠乘法。不思不信聲聞乘法。不教他讀。不教他誦。乃至一偈。於聲聞乘。不相應誦。亦不教他彼人若讀。則讀大乘。彼人若誦。則誦大乘。亦教人讀誦大乘。若有所說。則說大乘彼於解信大乘菩薩摩訶薩等。讀大乘人誦大乘人。攝大乘人。敬重正信。隨重正信。隨順修學。與共相應。隨逐不捨。依附親近。如法供養。共為知識。與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經行處。與共同行。於大乘人。攝大乘入。受大乘人。持大乘人。第一敬重。最勝供養。所謂燈明。種種華香。抹香塗香。妙曼塗身。如是供養。如是人。讀誦大乘。第一喜心。為他人說。心不輕蔑未不菩薩。正面言說。先問訊。不作惡語。不粗QY語。常說愛語。說美妙語。如是之人。乃至失命身死因緣。不捨大乘。常攝一切行大乘人。學大乘人。讀在乘人。誦大乘人。攝大乘人。如力攝取。如法攝取。如心所堪。彼人如是無人憎惡。無與諍對。常求一切未曾聞經心常敬重所從聞者。心不輕蔑未學菩薩。於他人過。若實不實。不說不狂。不求他便。常勤修學慈悲喜捨。文殘師利。此是聲報神通利行。菩薩。應知。文殊師。應云何知如來神通乘行菩薩。文殊師利。譬如有人。如是微麈世界之外。彼有因緣。有大因緣。彼有所作。有大所作。彼有所重。有大所重為彼事故。欲過如是微麈世界。到於彼處。如是思惟。乘何神通。而能得過如是世界。至於彼處。如是之人。即便思惟。我今若乘如來神通。則應得過如是世界。到於彼處。文殊師利。如是之人。既思惟已。即爾例乘如來神通。發行彼道。文殊師利。於意云何。如是之人。如來神通。於彼世界。能速過不。文殊師利答言。能過。佛言如是。文殊師利。若善男子。若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已。不與一切聲聞乘人。相隨止住不近開發聲聞乘人。不習一切聲聞乘人。不作知識財穆交。不同修行。不共語說。不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經行處。不同處行。不讀不誦聲聞乘法。不思不信聲聞乘法。不教他誦聲聞乘法。不思不認聲聞乘不示教他讀。不教他誦。乃至一偈。於聲聞乘。不相應讀。不相應誦。亦不教也。彼人若讀。則坊大乘若彼人若誦。則誦大乘。教他讀誦大乘。若有所說。則說大乘。如是之人。身口意淨。善持戒法。亦令他人身口意淨。令住善法。彼於修行大乘。菩薩摩訶薩等。讀大乘人。誦大乘人。攝大乘。人敬重正意。隨順修學。與共相應隨逐不捨依附親近。如法供養。共為知識。與共同住。若在林中。若在寺舍。若經行處。與行共同行。於行大乘人。攝乘大人。受大乘人。持大乘人。第一敬重。最勝供養。所謂燈明。種種華香。抹香塗香。妙曼塗身。如是供養。如是之人。讀誦大乘。第一喜。教他人讀。教安住安令學。常地說美妙。語如是之人。乃至失命身死因緣。不捨大乘。常攝一切行大乘人。學大乘人。讀大乘人。誦大乘人。攝大乘人。第一敬重。心生大喜說。大供養亦令他人如是修學。有大深心。彼人如是。無人憎惡。不與諍對。常求一切未曾聞累。第一學似。慇重心求。心常敬重所從聞者。於彼人所。生於師子想。亦令他人如是修學。心不輕蔑未學菩薩。於他人過。若實不實。不說不狂。不求他便。亦教他人如是修學明。五種菩薩。或有必定。或不必定。其不必定者。由共小儀故。羊乘偈乘者。佛果不必定。是即藏通戒。無翼劣菩薩。三種神通乘。佛果已必定。是當別圓戒。直道菩薩等。間大乘學。云何執小儀。永遮大別儀。不共寺房制。分明載佛經。何以不順法華制。更學聲聞小律儀也。 僧統奏曰。又言四三味院者。誰人可三昧哉。唯聞其名。未見其實。 依文殊般若。建立常坐一行三味院。依般三味經。常坐一行三昧院。依般舟三味經。建立常行佛立三昧院。依法華經等。建立半行半坐三昧院。依大品經等。違立非行非坐三昧院。具如止觀說。何不案他宗。諳嘆未見實也。謹案。摩訶止觀第二云。行法眾多。略言其四。一常坐。二常行。三半行半坐。四非行非坐。通稱三昧者。高直定也。大論云。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法界是一處。止觀能住不動。四行為緣觀心。藉緣調直。故通稱三昧也。一常坐。出文殊說。文殊問兩般若。名為一行三昧。方法者。身論開遮。口論說默。意論止觀。具如經說。二常行三昧。出般舟三昧經。翻為佛立。身開遮。口說默。意止觀具如經說三半行半坐。出方等陀羅尼經妙法蓮華經身開遮。口說默。意止。具哪經說。四非行非味者。南岳師呼為隨自意。意起即修三味。大品稱覺意三昧。意之趣向。皆覺識明了。雖復三名。實是一法。今依經釋釋名。覺者照了。意者心數也。三昧如前釋。且約請觀音經示其相。具如經說明知。四三昧院者。行者所居也。春秋常行。冬夏常坐。隨行者樂欲。應修半坐。亦修非行坐。天台智者。己心中行。發陀羅尼。南岳一行。依常坐行得一行名。末葉後生。誰不勤修也。 開示大乘得定者明據七。 僧統奏曰。此土本來無得定人。何以將知得業虛實。 論曰。六經同志。隱得定人也。深律師云。有兩聖人。若許聖人。寧無定德哉。兩言相違。不足取信。普門示現。無所不遍。凡造寺供僧。納封納田。住持三寶。如是等類。國王王子。大臣宰相。不聖何人哉。非首楞嚴定力。誰取如是者哉。夫智等如來。可平他德遍以有漏智。不可平地定。損國隱聖。莫過斯矣也。謹案。難摩經上卷云。不起減定。而現威儀。是為宴坐。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冥坐羅什曰。謂雖入減定。而能現無量變化。以應眾生也。僧肇曰。小乘入減盡定。則形猶枯木。無連用之能大士入實相定。心智永減。而形充八極。順機而作。應會無方。舉動進止。不捨威儀。又云。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善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道法也。天叭智者維摩經疏云。不起減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冥坐。此次示不思議勝。不起減定。而現諸威儀者。是譏其入減定無用也。聲聞入定。皆因心念要期入出。正在定時。不得現四威儀。如迦葉入定不能自所施不勒起出。方乃現十八變。故知。二乘入定。於自無用。於他無益也。如世人言是物無用。棄而不錄。二乘之定。若無用者。即亦無體。是惡議減定。故呵言不必也今大乘不思議定有和。故有體也。是以菩薩。以趣佛慧。入不思議定。能不起減定。現十法界威儀。如阿修羅琴。隨前人吐瘖。菩薩減定。逐物機來。即能現諸威。此方入定。十方現形餘處冥坐。此間行住。汝聲入定。既作要期。何不誓願動定。使眾生機感不起此定。現諸威儀。良由不見不思議真。由無願波羅蜜。故不能於減定。同十法界四威儀也。無用之定。物所不重。故前呵言不必也。復次法身入定。則不知如此。雖無三界生死之身。而一身。以趣佛慧。入諸禪定不思議減定。能於三界。現十法界四種威儀。一切諸法。無不示現。是為不思議究竟真冥坐也。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冥坐。此是第一約法心一雙。呵其法心之拙。非真冥坐。故前呵言不必也。文即有二。初約法呵。若身子出真入欲。方能同凡夫進止。若不捨諸禪及減定。何得要期出定。當知。即是捨道法。同凡夫法。是凡法聖法有二。不得不捨也。菩薩不爾。以趣佛慧。知凡即佛法。無二無中輥。豈捨通法。更入道法也。即是行於非道。通達佛道。若於非道。不能通達者。何謂為道。是故菩薩。以趣慧力。能不捨道法。現凡夫事。道法者。四教所明。慧行道法。行行道法也。凡夫事者。三業不善事。三業善事。三不善根事。三善根事也。又如前嘆淨名。云雖為白衣。而奉持沙門清清淨律行等。二十九事。無量方便事也。法身常在三味。不捨一切道法。現行三界。遍同凡事。而於凡身通達佛道。入王三昧。一切三味。主其中。不捨如是等道法。現凡夫事。引物不思議解脫。佛之淨土也。此即是究竟真冥坐也。以此譏其道道法之拙。故前呵云不必也明知。未練深定。泯實相定。南岳大師。大唐得定。哀愍我國。YT生王家。建立佛法。利益有情。若不許南岳。深背僧傳。夫風色雖難見。見葉得方。心色雖不見。而見情易知。AA射不若大地的味禮不如常不輕也。 開示利他之故受小律儀明據八。 僧統奉曰。又言利他故假受小律儀者。此倒言也。 論曰。覽真和上。十六出家。十有八歲。受菩薩戒。後利小根假受小律儀。今山家亦。先受菩薩戒。後利他之故。請假受小儀。已契和上志。何及言失也。謹案。大唐傳戒師名記。大和上鑒真傳云。釋鑒真。揚州江陽縣人也。俗姓淳于氏。即齊朝淳于DD大夫之後也。十六出家。十有八歲。受菩薩戒。又云。若單依菩薩住持。小根誰度。故菩薩發心。超於十地。若論成佛究竟。還作聲聞。故我大師。三祇行滿。百劫修成。方便剃頭。斷惑求佛。於十六心滿。木叉定生效地知。諸出家者。要學聲聞律儀。乃能住持。嚴戒律。弘揚三藏。隨機利物。又云。遂以景龍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哺時。於西京實際寺壇。方肥具足明知。我大日本國傳戒大和上。先受大乘戒。後受小乘戒。利小根故。更受小戒。豈不利不他。若隨教自利。可不會大。若隨心成大。可不自利。何自稱大儀假受為倒言也。 開示品殊勝不大乘意明據九。 僧統奏曰。凡受戒法。發起上品殊勝NQ求。方即得戒。既知假受。誰與其戒。 論曰。為利他故。發起上品殊勝NQ求。誰大乘律師。不授假受耶。若有能受者。未解假受。而假受者不許。豈不一向小乘律師哉。謹案案。宣律師鈔第二云。問此教宗。是何乘而發大乘志耶。答此四分宗。義當大乘。戒本文云。若有為自身。欲求佛道。當尊重正戒。及迴施眾生。共成佛道。律中多有誠例。光師亦判入大乘律限慈和記云。四分宗義當大乘者。光師所以判是大乘律限者。不約教明。但據師承所學。今鈔亦云義當大乘故。又云。當發上品心得。上戒。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昆跋律云。發心我今求道。當救一切眾生。眾生皆惜壽命以。此事受。是下品軟心。雖得佛戒猶非上勝餘二就義明之。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道。解眾生疑。我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行。復利他人。受持正戒。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脫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如此發心。尚是邪想。睇不發者。定無尊尚。昆跋律者。發正云。此云品類。律師飾宗云。是大乘律。折中云。有一卷。疑伙目中出。南齊永明年。沙門法度。於揚州得。彼律具三品。故文云。三種慈者。有上中下。下者如鈔所引也明知。其律未分明。未足為正義。何執小儀以為圓儀也。 開示菩薩利儀也故外現聲聞相明據十。 僧統奉曰。如聲聞戒。多分自利。菩薩律儀。亦兼利他。而云利他故假受小律儀者。既違教旨。不是言論。 論曰。聲聞戒者。於聲聞自利。於菩薩利他。夫菩薩律儀。教無自利。以利他即為自利故。當知。不求小果故。名為假受也。約小乘教。雖似違教。約菩薩受。都不相違。若強令相。破和上義耳。謹案。妙法蓮華經第四卷云。知眾樂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生類。自說是聲聞云佛道甚遠。度脫無量從。皆悉得成就。雖小欲懈怠。漸當令作佛。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小欲厭生死。實自淨佛土。示眾有三毒。又現邪見相。我弟子如是方便度眾生明智。諸菩薩等。還作聲以方便力。為化眾生。庶將來有智。用心思擇也。 開示叡山不類大天明據十一。 僧統奉曰。昔依大天。部分二十。佛法因斯。遂令衰減。今此叡山。部判人法。則知。是減法之先兆也。 論曰。減後大天者。有犯過人罪。像末叡山者。無犯過我罪。昔五事者欺誑弟子。故令佛法衰尊。今四條者。依經引導。故令佛法中興。僧統卜兆。不足可信也。謹案。慈和四分鈔記第一云。比丘名為大天。犯三逆罪。未出家前。與母私通。遂殺其父。恥人所知。將母沈走。隱之波吒梨城。遇逢本國供養羅漢。恐復彰露因遂殺之。後見其母與餘人私通。復殺其母。造三逆罪生愛悔。欲求減罪。因即出家。未久便能讀誦三藏王聞遂講。入宮供養。又與王妃私通。然彼復稱我是羅漢。後於寺中。夢失不淨。而令弟子洗所污衣。弟子白言。師煩惱已盡。何容斯事。師曰。漏失二種。一者煩惱。羅漢也。無二者不淨。羅漢未免。煩惱雖盡。豈無便利涕唾等耶。然我漏失。為魔所嬈。不應怪也此是魔女。欲毀我故。而以不淨。污我衣也。自作經云。佛語比丘。魔以天女。毀無學人。故以不淨。染污其衣。准部執疏。五事皆自作經證經第一事也。又欲令諸弟子親附。次第記得四沙門果。弟子問言。阿羅漢等。應有證知。如何我等。都不自知。彼言。羅漢亦有無知。無知有兩。一者染污。羅漢已無。二者不染污。羅漢猶有。又自作經云。佛語比丘。羅漢猶有無明覆心。不自知得。此第二事也。弟子復言。曾聞。聖者已度疑惑。四諦三寶。我猶懷疑。彼言。羅漢亦有疑惑疑惑有兩。一者隨眠疑。羅漢已無。二者處非處疑。羅漢猶有。解云。稱理名處。不稱理者。名為非處。於法稱理。不稱理事。猶豫不決。名處非處疑。又自作經云。佛語比丘。須陀洹人。於四諦法。猶有疑心。此第三事也。弟子又言。若是羅漢。應自證知。如何但由師之濟度。都無現智能自證知。彼言。羅漢有由他度。如舍利弗目連。慧通第一。佛若未記。彼不自知。睇汝鈍根。要由他度。不能自了。又自作經云。佛語比丘。聖人亦有依他斷疑。此第四事也。然彼大天。雖造重惡。未斷善根。後於中夜。自惟罪重。當於何處受諸劇苦。憂惶所逼。高聲唱言苦哉苦哉。弟子尋白師言。大師所作已辨。何故唱苦。彼遂告言。我呼聖道。謂諸聖道。若不志誠苦召命者。終不現前。又自作經云。佛語比丘。聖道亦有為言所顯者。此第五事也。後布薩時。大天TA座。集前五事。而作頌言。 無學漏失因魔引 無知疑惑由他度 聖道欲起假聲呼 是謂哪來真淨教 爾時眾中。有學無學。多聞持戒。修靜慮者聞彼所說。翻彼頌言。前三句同。改第四朝。城中士庶。乃至國王。自業和諍。僻用律文。行籌減諍。用多人語。賢聖眾中。耆年雖多。而僧數少。大天朋內。耆年雖少。而從數多。遂分二部。一上座部。二大眾部明知。大天五事。為隱己過。叡山四條。為傳圓戒五事之伙。出於胸臆。四條之式。據於聖典。迴小向大。一乘正義。執三諦一。諸佛不印。耆年上座。順理小眾。少年大天。違理多眾。遂使少年乘船。百妄頓絕。耆年移國。一真來今也。 開示分部無是無非明據十二。 謹案。文殊問經下卷云。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佛入涅槃後。未來弟子。云何諸部分別。云何根本部。佛告文殊師利。未來我弟子。有二十部。能令諸法住。二十部者。并得四果。三藏平等。無下中上。譬如海水味無有異。如人有二十子。真實如來所說。文殊師利。根本二部。從大乘出。從般若波羅蜜出。聲聞緣覺諸佛。悉從般若波羅蜜出。文殊師利。如地水火風虛空。是一切眾生所住處。如是般若波羅蜜及大乘。是一切聲聞緣覺諸佛出處。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云何名部。佛告文殊師利。初二部者。一摩訶僧祇(此言大眾。化少同會。共集律部也)二體昆履(此言老宿涼老宿人同會。共出律部也)我入涅槃後一百歲。此二部當起。從摩訶僧祇出七部。於此百歲內出一部。名執一語言(所說與僧祇同。故云一也)於百歲內。從執一語言部復出一部。名出世間語言(稱讚辭也)於百歲內。從出世間言出一部。名高拘梨柯(是出律主姓也)於百歲內。從高拘梨柯出一部。名多聞(出律主有多聞智也)於百歲內。從多聞出一部。名只底舸(此山名。出主居之也)於百歲內。從只底舸出一部。名東山(亦律主居也)於百歲內。從東山出一部。名北出(亦律主尼也)此謂從摩訶僧祇部出於七部。及本僧祇。是為八部。於百歲內。從體昆覆部出十一部。於百歲內出一部。名一切語方(律主執三世有。故切可居語言也)於百歲內。從一切語言出一部。名雪山(亦律主居也)於百歲內。從雪山出一部。名犢子(律主姓也)於百歲內。從犢子出一部。名法勝(律主名也)於百歲內。從法勝出一部。名堅(律主名也)於百歲內。從賢部出一部。名一切所貴(律主為通人所重也)於百歲內。從一切所貴出一部。名AW山於百風俗人AW山出一部。名大不可棄(律主初。母棄之於井。父追尋之。雖墜不死。故云大不可棄也。又名能射)於百歲內。從法護出一部。名迦葉化於百歲內從迦葉比出一部。名修妒路名(律主執妒路義也)此謂體昆體昆履部出十一部。及體昆履。成二十部。佛說此祇夜。 摩訶僧祇L部。分別出有七。體昆履十一。是謂二十部。十八及本二。悉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說起明知。小乘二十部。悉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小雖有同異大體無差別。當今三乘及一乘。所見有別異。法體雖一味。隨機有淺深。一乘雖無對。未開教有餘。今依法華制。暫隔求小乘也。 云分為兩部。一支提山部。二北山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山住部。如是大從倍。四破或五破。本末別說。合為九部。一大眾部。二一說部。三出世。四CD胤部。五多聞部。六說假部七制多。八西山住部。九北山住部。其上座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諍。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異論同名)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異論云雪山住部說名上座弟子)後即於此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犢子部(異論云名可住子弟子部)次後於此第三百年。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賢冑部(異論玄賢乘部)三正量部(異論正云正量弟子能)四密林山部(異論云密林住部)次後於此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異論云正地部)次後於此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襲採菽氏師(異論云法護部)至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飲光部(亦名善歲部)至第四百年。初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我以慶喜為師(異論云說度部亦名說經部)如是上座部七破或八破。本末別說。成十一部。一說一切有部。二雪山部。三犢子部。四法上部。五賢冑部。六正量部。七密林山部。八地部。九法藏部。十飯光部。十一經量部明知。二十部。無是亦無非。俱受如是記。住持小乘法。彼大天比丘。大眾部得度。犯過人之罪。作五事之妄。當知所別大天類。是即減法先兆。能別上座部。都無減法相也。 開示減後分部住持明據十三。 謹案。部執異論。并宗輪論等云。佛減度後。百有餘年。分為兩部。一大眾部(亦名摩訶僧祇部)二上座部(亦名上座弟子部)第二百年。大從部中流出三部。一一說部。二說出世部(亦名出世說部)三CD(亦名灰山住部)又大眾部中更出一部。名說假部(亦名得多聞部異論云又出一部。名分別說耶)第二百年滿。有一部出家外道。捨邪歸正。亦名大天。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茲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茲乖諍。分為三部。異論。 顯戒論卷上 觀應元年六月二十七日於法勝寺方丈西面出机。拭老眼點之了後賢真之耳。是為弘通圓也可信可信。 沙門惠鎮。 應永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時正第二日於元應寺法華院西大六間。以和尚御自筆御本移之畢。弘通圓戒之一言銘肝催感淚而已。 _ 顯戒論卷中 前入唐受法沙門傳燈法師位最澄撰 開顯文殊上座篇第三。 山家式曰。 一凡佛寺上座置二座。 一者一向大乘寺。置文殊師利。以為上座。二者一向小乘寺。置賓頭盧和上。以為上座。三者大小兼行寺。置文殊與賓頭盧兩上座。 僧統奉曰。賓頭盧。以為上座。明有佛記。文殊師利。以為上座。未有經文。 論曰。古德相傳云。夫賓頭盧偈。無文造像。但敷設淨座。見華取驗。今此間諸寺。所置上僧形。恐皆是文殊像矣。先代傳人。謬指文殊像。名為賓頭盧例如此間傳吉祥天偈。謬傳摩利支。又寂德梵網疏云。若大小見異。尚不得共住一處。同飲一河。何況同利。別小差大。應成僧次。又云。五部異見。不共法利青丘太賢梵網古跡云。又聞。西域諸小乘寺。以賓頭盧為上座。諸大乘寺。以文殊為上座。合眾共持菩薩戒。羯磨說戒。皆作菩薩法事。菩薩律藏。常誦不絕明知。有文殊上座也。 開示小乘上座明據十四。 請賓頭盧法開元目錄。入堅聖集錄天竺優婆塞。國王長者。若設一切會。常請賓頭盧頗羅墮誓阿羅漢。賓頭盧者字也。頗羅墮誓姓也。其人為樹提長者現神足。故佛遏之。不聽涅磐。敕跡令為末法四部眾作福田。請時於靜處。燒香禮拜。向天竺摩梨山。至心稱名言。大德賓頭盧頗羅墮誓。受佛教敕跡。為末法人作福田。願受我請。於此處食。若新作屋舍。亦應請之。願受我請。於此食床敷上宿。若普請眾僧澡浴時。亦應請之言。願受我請。於此洗浴。及未明前。具香湯灰水。澡豆楊枝香油。調和冷煖。如人浴法。開戶請入。然后閉戶。如入浴訖頃。眾僧乃入。凡會食澡浴。要須一切請僧。至心解脫。不疑不昧。信心清淨。然后可出。近世有一長者。聞說賓頭盧阿羅漢。受佛教敕跡。為末法人作福田。即如法施設大會。至心請賓頭盧。氍TN下遍敷華。欲以驗之。大眾食訖。發氍TN華皆萎。懊惱自嘖。不知過所從來。從來。更復精竭。審問經師。重設大會如前。華亦皆萎。復更傾竭盡家財產。復作大會。猶亦如前。懊惱自嘖。更請百餘法師。求請所失。懺謝罪過。如向上座一人。羊皮四布。悔其愆咎。上座告之。汝三會請我。我皆受請。汝自使奴自門中見遮。以我年老。衣服弊壞。謂是被擯賴刊沙門。不肯見前。我以汝請。欲強入。汝奴以杖打我頭破。額右角創是。第二會亦來。復不見前。我又欲強入。復打我頭。額中創是。第三會亦來。如前被打頭。額左角創是。汝自為之。何所懊惱。言上不現。長者乃知。是賓頭盧。自爾已來。諸人設福。皆不敢復遮門。若得賓盧。其坐處華即不萎。若新立房舍床榻。欲請賓頭盧時。皆當香湯灑地。燃香油燈。新DK新^2□。^2□上DF綿敷之。以白練覆綿上。初夜如法請之。還閉房戶。慎勿輕慢。窺者。皆各至心信其必來。精誠感徹。無不至也。來則^2□上現有臥處。浴室亦現用湯水處。受大會請時。或在上座。或在中座。或在下座現作隨處僧形。人求其異。終不可得。去復見坐處華不萎。見知之明知。賓頭盧上座。定可不造像也。 開示大乘上座像明據十五。 文殊師利般涅磐經(開元目錄。入大乘單譯經錄)。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KE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僧八千人俱。長老舍利弗。大目犍連。摩訶迦葉。魔訶迦旃延。如是等眾。上首者也。復有菩薩摩訶薩。十六人等。賢劫千菩薩。彌勒為上首。復有他方菩薩。千二百人。觀世音而為上首。爾時世尊。於后夜分。入于三昧。其三昧名一切光。入三昧已。舉身皆放金色光明。其光大盛。照祇陀林。猶若金色。回旋宛轉。照文殊房。化為七重金CK。一一CK止。有五百化佛。CK中經行。時文殊師利房前。自然化生五百七寶蓮華。圓若車輪白銀為莖。阿茂吒馬DV。以為其CK。雜色真珠。以為華曼。其華有光。照佛精舍。從精舍出。還入文殊師利房。爾時會中。有菩薩摩訶薩。名跋陀婆羅。此瑞現時。跋陀婆羅。即從房出。禮佛精舍。到阿難房。告阿難言。汝應知時。今夜世尊。現神通相。為饒益眾生故說妙法。汝鳴揵槌。爾時阿難白大士。世尊。今者入深禪定。未被敕跡旨。云何集眾。作是語時。舍利弗。至阿難所告言。法弟。宜時集眾。爾時阿難。入佛精舍。為佛作禮。未舉頭頃。有空中聲。告阿難言。速集眾僧。阿難聞已。即大歡喜。鳴揵槌集眾。如此音聲。遍舍衛國。上聞有頂釋梵護世四天王。與無數天子。將天華香。詣祇陀林。爾時世尊。從三味起。即微笑。有五色光。從佛口出。此光出時。祇涅磐精舍。變成琉璃。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入佛精舍為佛作禮。二膝上生五蓮華。文殊。佛前合十指掌時手十指端。及手掌文。皆出十千金色蓮華。以散佛上。化成七寶大蓋。懸諸幢幡。十方無量諸佛菩薩。師現蓋加。遶佛七匝。卻坐一面。爾時跋陀婆羅。即從座起。正理依服。為佛作禮。長跪合掌。白佛言。世尊。是文殊師利法王子。已曾親近百千諸佛。在此娑婆世界。施作佛事。於十方面。變現自在。卻后久遠。當般涅磐。佛告跋陀波羅。此文殊師利。有大慈悲。生於此國多羅聚洛梵德婆羅門家。其生之時。家內屋宅。化如蓮華。從母右脅出。身紫金色。墮地能語。如天童子有七寶蓋。隨覆其上。詣諸仙人。求出家法。諸婆羅門。九十五種諸論議師。義能酬對。唯於我所。出家學道。住首楞嚴三味。以此三味力故。於十方面。或現初生出家。減度入般涅磐。現分舍利。饒益眾生。如是大士。久住首楞嚴。佛涅磐后。四百五十歲。當至雪山為五百仙人。宣暢敷演十二部經。教化成就五百仙人。令得不退轉。與諸神仙。作比丘像。飛騰空中。至本生地。於空野澤尼拘樓陀樹下。結跏趺坐。入乎楞嚴三味。三味力故。身諸毛孔。出金色光。遍照十方世界。度有緣者。五百仙人。各皆見大光從身毛孔出。是時文殊師利。身如紫金山。正長丈六。圓光嚴顯。而各一尋。放圓光內。有五百化佛。一一化佛。有五化菩薩。以為侍者。其文殊冠。昆楞伽寶之所嚴飯。有五百種色。一一色中。日月星辰。諸天龍宮。世間眾生。所希見事。皆於中現。遐間白毫。右旋宛轉。流出化佛。入光網中舉身光明。OQOQ相次。一一OQ中。有五摩尼珠。一一摩尼珠。各有異光。異色分明。其眾色中化佛菩薩。不可具說。左手執缽。右手擎持大乘經典。現此相已。光炎皆減。化成琉璃像。於左臂上。有十佛印。一一印中。有十佛形像。諸佛名字。了了分明。於右臂上。有七佛印。一一印中。有七佛像。七佛名字。了了分明。身內心處。有真金像。結跏趺坐。正長六尺。在蓮華上。四方皆現。佛告跋陀婆羅。是文殊師利。有無量神通。無量變現。不可具說。我今略。我今略記。為未來世盲冥眾生。若有眾生。但聞文殊師利名。除卻十二億劫生死之罪。若禮拜供養者。生生之處。恆生諸佛家。為文殊師利威神所護。是故眾生。當勤JF念文殊偈。念文殊像法。先念琉璃偈。念琉禽偈者。如上所說。一一觀之。皆令了了。若未得見。應當誦持首楞嚴。稱文殊師利名字。一日至七日。文殊慈心來至其人所。若復有人。宿業障者。夢中得中。夢中見者。諸現在身。若求聲聞。以見文殊師利故。得須陀汨。乃至阿那含。若出家人。見文現利者。已得見故。一日一夜成阿羅漢。若有深信等經典。是法王子。於定中。為說實義。令得深法。若使亂心多者。於其夢中。為說實義。令其堅固於無上道。得不退轉。佛告陀婆羅。此文殊師利法王子。若有人念。若欲供養修福業者。即自化身。作貧窮孤獨。若惱眾生。至行者前。若有人念文殊師利者。當行慈心。行慈心者。即是得見文殊師利。是故智者。應當諦觀文殊師利。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作是觀者。首楞嚴力故。當得疾見文珠師利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佛減度后。一切眾生。其有得聞文殊師利名者。見形偈者。百千劫中。不墮惡道。若有受持讀誦文殊師利名者。設有重障不墮阿鼻惡猛火。常生他方清淨田。值佛聞法。得無生忍說是語時。五百比丘。遠麈離垢。成阿羅漢。無量諸天。發菩提心。願常隨從文殊師利。爾時跋陀婆羅。白佛言世尊。是文殊舍利。誰當於上起七寶塔。佛告跋陀。婆羅。香山中有八大鬼神。自當擎去置香山中。金剛頂上。無量諸天。龍神夜叉。常來供養。大眾集時頂上。無量諸天。龍神夜叉。常來供養。大眾集時。像恆放光。其光演說苦空無常無我等法。跋陀婆羅。此法王子。得不壞身。我今語汝。汝好受羅。此法王子。得不壞身。我今語汝。汝好受持。廣為一切諸眾生說。說是語時。跋陀婆羅等。諸大菩薩。舍利弗等。諸大聲聞。天龍八部。聞佛所說。皆大歡喜。禮佛而退明千。文殊上座。可造其像也。當知。是文殊師利法王子。憶曾親近百千諸佛。在此娑婆世界。施作佛事。於十方面。變現自在。因何不為出家菩薩之上座也又經云。若有眾生。但聞文殊師利名。除卻十二億劫。生死這罪順天竺法。文殊上座安置食堂。晨朝日中。二時禮敬。除卻二十四億劫生死之罪。豈不懺悔哉。淨住之義。深契說戒。天竺大乘寺。文殊為上座。良由此眾緣也。又經云。禮拜供養者。生生之處。恆生諸佛家。為文殊師利威神所護。是故眾生。當勤FJ念文殊像文殊上座安置食堂。日日禮拜。日日供養。施者受者。生生之處。生生處。生諸佛家。文殊師利威神所護。誰出家人。不抑信者也。又於其夢中。為說實義。令其堅固於無上道。又經云。佛減度后。一切眾生。其有得聞文殊師利名者。見形偈者。百千劫中。不應墮惡道。若有受持讀誦文殊師利名者設有重障。不墮阿鼻極惡猛火。常生他方清淨國土。值佛聞法。得無生忍夫像未四眾。犯大小戒。多不如法。小乘上座。者無此力。若文殊上座。不置食堂。遠背天竺法。近違大唐制犯戒重障。歸誰減除。阿鼻猛火。由何得脫。何況值佛聞法。得無生忍。有智賢哲。檢勘一一證文。斷優劣意也。 開示大唐文殊為上座新制明據十六。 謹案。代宗朝。贈局空大辯正廣智三藏和上表制集第二云。天下寺食堂中。置文殊上座制上首。 大聖文殊師利菩薩。 右京大德。物進試鴻EH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等奏。忝跡緇門。久修梵行。習譯聖典。頗悟玄門。大聖文殊師利菩薩。大乘密教。皆因注演。今鎮在台山。福滋兆庶。伏惟寶應元聖武皇帝陛下。德合FJ刊。明並日月。無疆福康我生人。伏望自今已后。令天下食堂中。於賓頭盧上。特置文殊師利形像。以為上座。詢諸聖典。具有明文。僧祇如來。尚承訓旨。凡出家者。固令摳衣。普賢觀音。猶執拂而為侍。聲聞緣覺擁TD而居后。期乃至天竺國皆然。非僧等鄙見。仍請永為恆式。 中書門下。牒祠部。 牒奉敕跡。大聖文殊師利菩薩。法王之子。威德特尊。為諸佛之導先鋒一之心目。康多兆遮。足拯無邊。不有尊崇。人何瞻抑。今京城大德。懇茲申奏。邪合聖典。所請宜依。牒至准敕跡。故牒。 大DT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書侍良平章事元載。 門下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門下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使。 已上制文。其意分明。大乘出家。誰不歸向。涇渭分流。玉石別連。有心真人不可更論凡大唐國裹。天下諸寺。文殊上座安置食堂。大DT四年歲次已酉(即當大日本國神護景MI三年己酉也)至于大日本弘仁十年歲次己亥。正經五十一歲。大唐大興善寺三藏者。諱智藏。號不空金剛。梵曰阿目伎跋折羅。本西域人也。昔事大弘教金剛三藏。受真言。二十四年。摳衣請益。大師歿后。還詣五天。梵本瑜伽。備皆披閱。固YD遍覽。旋赴帝京。或化河西。或歸關內。屬天福末歲。胡馬入關。至德二年。剋復京洛。和上親承聖旨。精違壇場。為灌頂師。所悉經。總七十七部。凡一百一卷。請入貞元釋教錄。其所翻經名我如表制。第三卷。是故。新仁王經御制序云。三云。學究二諦。教傳三我了宗極。伊成子圓。褰裳西指。汎盃南海。南影與形對。勤將歲深。妙印度之聲聞。洞中華之UJ曲。甘露沃朕。香風襲予。今其上表云。凡出家者。固令摳衣。又云。期乃天等國皆然。又云。永為恆戒。其敕跡制文云。邪合聖典。所請宜依。牒至準敕跡。天竺三藏文。文殊為上座。大唐聖皇。敕跡答以為永式。此間高德。末學膚受。豈勝於天竺不空三藏哉。開示前入唐留學僧不言上座明據十七僧統奏曰。承前入唐留學僧睾疚經彼國。都無此言。而今奉言大唐大DT四年。始乃大乘上座。文殊師利菩薩。安置天下諸寺食堂。自爾以來。至于貞元二十二年。正經三十八年。當于大日本國延DT二十五年者。所見。外不識其內也。 論曰。前入唐留學僧。各有所宗先度少統。行賀法師。法相為宗。后度大統。永忠法師三論為宗。以務自業故。文殊上座。已闕諮決。 謹案。大唐大DT四年表制云。自今已后。令天下食堂中。於賓頭盧上。特置文殊師利形像。以為上座。上又云。永為恆戒明知。久經彼國。都無此言者。還BN及留學。又見外不識其內。寧不統等哉。 開示唐一隅知天下上座明據十八。 僧統奏曰。最澄只在邊州。即便還來。寧知天下諸寺食堂。佛之所說。猶難盡行。詿誤之事。何為信用。 論曰。最澄向唐。雖不巡天下諸寺食堂。已見一隅。亦得斷制。亦得新制。其文云。令天下食堂。置文殊上座。當今所奏詿誤之事。未見邊州不忠之詞。若嫌邊州闕學失。何況北蘇自然智也。 開顯大乘大僧戒篇第四。 山家式曰。 一凡佛戒有二。 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經戒。以為大僧戒)。 二者小乘大僧戒(制二百五十戒。以為大僧戒)。 僧統奏曰。今云十竿四十八輕戒。以為大乘大僧戒者。何經所說。 論曰。十重四十八輕戒。以為大乘大僧戒者。梵網經所說。故天宮師云。據梵網大本合有凡發大心。稟菩薩戒。並名出家菩薩當知。十重四十八輕戒。以為出家大僧戒也。 開示千佛大戒明據十九。 謹案。梵網經云。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明知。此千佛大戒。為大乘大戒。僧統奏云何經所說者。未誦戒經耳也。 開示佛式別脫戒明據二十。 謹案梵經十卷云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癡闇之人。說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原。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中。當當常有因。故有當當常住法身。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受持。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十無盡藏品。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明知。大乘別解脫戒。此戒最尊也。又云。 一切有心者 皆應攝佛戒 眾生受佛戒 既入諸佛位 位同大覺已 真是諸佛子 明知。不同藏通菩薩共小律儀也。又云。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者佛法戒明知。此戒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諸菩薩亦誦也。又云。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共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領佛子之根本當知。梵網所說戒光。不同藏通戒光也。又云。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森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是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夫此十重戒。雖先傳授。然但有其名。未傳其義。休以得知未得知未傳。其義乎。然未解圓義故。猶共小儀故。 開示聲聞比丘外別有大乘出家菩薩僧明據二十一。 謹案。梵綱經云。若佛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尼罪過明知。比丘比丘尼之外。別有出家菩薩僧也。 開示梵綱經破小乘明據二十二。 謹案。梵網經云。而菩薩聲聞外道惡人。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律。常生悲心。教化是惡人充生大乘善明知。不共二乘律儀戒。又云。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明知。二乘禁戒。經律等者。於小乘當分雖。名正見。而望此佛戒時。名邪見經律也。又云。而菩薩。以惡心嗔心。橫教二乘聲聞戒。經律論明知。梵經佛戒。不同聲聞也。又云。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學修習。而QR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阿昆曇雜論。一切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薩道。若故作者。犯輕垢罪當知。梵網佛戒。不許學習小乘經律。阿昆曇論也。又云。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當知。不許一念二乘心。何況受小律儀。戒日夜誦念哉。明知。梵網所說菩薩僧。不共聲聞不律儀也。 開示大僧名大小通稱明據二十三。 謹案。慈和鈔記云。以俗人證果。亦得名為第一義僧。入僧寶數。又云。今緇服書。題言僧某甲。義淨三藏。不許此義。如何一己。迺目四人。故說。僧言四人已上也又云。法銑律師云。僧伽此翻為眾和合。即是僧家義用。涅磐經云。僧名和合。和合有二。一者世和合。名志搠僧。二者第一義和合。名菩薩僧明知。菩薩亦名為僧。何奪僧名。不許菩薩哉。又案。龍樹大智度論第二十二卷云。如佛所說僧。若聲聞僧。若辟支僧若菩薩僧明知。聲聞僧。及辟支佛僧。此等之外。別有菩薩僧。又偈言。 多聞及持戒 智慧禪定者 皆入僧數中 軺萬川歸海 譬如眾藥草 依止於雪山 百殼諸草木 皆依止於地 一切諸善人 皆在僧數中 當知。大僧名不但聲聞僧。已有菩薩沙彌名。何無菩薩大僧號也。 開示通受別持明據二十四。 僧統奏曰。梵網經說。十重四十八輕戒。此通出家在家。乃至奴婢畜生所受。若受此戒以為大僧者。其奴婢等。亦可為僧。 論曰。奴婢已上。緇素定階。畜生已下。亦論著衣。若受此戒。家為通受者。其畜生等。亦可著衣。彼已不然。此何有然。是故當知。出家在家。雖通受戒不僧有別。亦具分不同。奴婢出家。先受先坐。郎君在家。后受先坐。奴婢類別。不得一例。具如下說。 謹案。幽網經下卷云。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在后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者次。第而坐明知。奴婢已上。能受戒者。若依菩薩戒出家修道。皆名為益。若請益次時。可差益次。若未出家時。依在家次第。各各不可雜。其當類之中。定行受后受。是故。天台義記云。道俗九眾。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六法尼。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出家。七是九眾有次第。不得亂如律部說。天台明曠師疏云初言。次第等者。若先小后大。一切俱開。若先大后小。在大則大。在小則小。又比方。大小出家則無分。亦宜順於時處。比丘等者此等不同。若其出家。則內二眾。自分先后。故云王子出家。與庶人同類。若其在家。於外二乘。而為次第。王家男女。在家亦然。不分而分。即真而俗。非謂男子依戒雜坐明知。出家從等。皆名為僧。但除畜生等。不入經文次第坐故。 開示菩薩僧所持威儀戒明據二十五。 僧統奉曰。文聲聞僧。尚有二百五十戒。三千威儀。今菩薩僧。何以但持十重四十輕戒。 論曰。地上菩薩薩八萬威儀。地前菩薩。隨分威儀。何況一分菩薩。具分菩薩。謹案。幽網經云。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明各。八萬威儀。通凡聖儀。是故經云。汝等一切諸菩薩。今學當學已中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明知。今菩薩僧。有八萬儀。何引三千儀。泯八萬威儀也。 開示大乘引解脫戒明據二十六。 僧統奏曰。凡大僧名者。依別解脫。方得其名。 論曰。小乘別解脫。大乘別解脫。雖其大小名同。而其義天地懸同也。僧統奏曰。凡大僧得。依別解脫。方得其名當知。亦有大乘別解脫。因何不名菩薩大僧也。 謹案。梵網經下卷云。諦聽我正誦佛法中戒藏。波羅提木以叉。叉云。佛告諸佛子。有理波羅提木叉。又云。已略說波羅提木叉。又云。善不諸人者。是菩薩十波羅波提森叉。又云。佛告諸菩薩言。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又云。汝等汝一心。學波羅提森叉。歡喜奉行明知。菩薩十重戒。名為別解脫戒。既言別解脫戒。由何不名僧。若言不名僧。若言不名僧者。定自語相違失。其波羅提木叉者。梵語也。詔語翻譯。言別解脫也。出家菩薩。可名為僧也。 開示大小二僧名明據二十七。 僧統奏。釋迦文佛佛。無菩薩僧。故殊等諸大菩薩。入聲聞次第而坐。是故。可無大小二僧。 論曰。釋迦文佛。無菩薩僧者。但約小乘能化佛說。又云文殊等諸大菩薩。入聲聞次第而坐者。和光之故。入聲聞坐。不謂文殊學小乘戒。是故。大智度論云。菩薩願言。我一說法時。便於座上。盡得阿羅漢。我當以無量阿僧祇菩薩摩訶薩為僧。我一說法時。無量阿僧祇菩薩。皆得阿AF跋致。菩薩所以此願者。諸佛多以志搠為僧無別菩薩所以此願者。諸佛多以聲聞為益。無別菩薩僧田。如彌勒菩薩佛多以聲聞為僧。無別菩薩僧。如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以釋迦文佛。無別菩薩僧故。入聲聞僧中。次第而會當知。約小釋加無別菩薩。即藏通意也。故太賢師古跡下卷云。如智度論云。釋迦法中。無別菩薩僧。是故。文殊彌勒等。入聲聞眾。次第而坐。此明現身出家為初。爾時相現。餘眾許故。若依文殊實戒次第。已經三大劫。不慶雜坐故。亦非遍學樂入聲聞眾。若受聲聞。如富樓那。是聲聞眾。非菩薩故明知中。久修業菩薩。示現自在故。入聲聞僧中。次第坐。今約一乘菩薩等。由何無別菩薩僧。是故。可有大小之二僧也。智度論又云。有佛。為一乘說法。純以菩薩為僧明知。彼聲聞之外。別有菩薩僧也。謹案。梵經下卷云。若佛子。先在僧房中住。后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房舍宅。城邑。國王舍宅中。對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先住僧。又云。若有檀越。來請從僧。客僧有利養分。僧房主。應次第差客有。而先住僧。獨受講。而不差客僧房主。得無量罪。又云量罪。又云。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講。利養入已。而此利養。屬十方益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又云。若佛子。有出家菩薩。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男。求願之時。應入僧啟中。問知事人。今欲。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欠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又云。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眾生。建立僧房山林園田。立作佛。冬夏安居坐。禍首上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當知。已上僧名等皆稱菩薩僧。何無菩薩僧也。 開示菩薩除DESK出家修道明據二十八。 曇摩密多譯。諸法勇王經云。世尊。若發大乘之心求。求一切智。剃除DESK。出家修道當知大乘出家。剃除DESK也。又法華經第一云。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便QR樂土宮殿慮妾。剃除DESK。而被法服當知。為知。為無上道。剃除DESK而被法服也。也寧為小乘出家也。又云。是諸王子。聞父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悉QR王位。亦隨出家。發大乘意文。又云。爾時十六王子。皆以童子。出家而為沙彌。又云。說是經時。十六菩薩沙爾。皆悉信受。又云。是時十六菩薩沙彌又云。普告大眾是十六菩薩沙彌當知。已有菩薩沙彌。寧無菩薩僧也。智周師梵網經疏云。若大乘出家義者。如淨名告諸長者子。汝但發阿耨菩提心。是則出家。是則具足如華嚴經。善財童子。發菩提心遍曆一百一十善知識所。求行菩薩行法門。文殊師利菩薩。彌勒菩薩。同讚嘆曰。汝能絕隆三寶。成就一切佛不共法。是真出家。是真具足也。大乘出家。具足性相義。剃SK染衣。義亦同此也。即以菩薩心為相。一切行法為性。故能破五住地煩惱家法。名為出家明知。有大乘出家也。 開示菩薩僧著袈裟明據二十九。 謹案。梵網經云。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常布蒴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誦戒時。當於諸佛菩薩形像前誦。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座。各各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當知。其菩薩僧。必著袈裟衣也。謹案。梵網經下卷云。佛言。佛子與人授戒時。不得簡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十八梵。六欲天。無根二根。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等。盡得受尖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圭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國圭衣服色異。與欲服有異明知。受十重四十八經出家比丘。必著袈裟。豈假聲聞僧剃DE著袈裟哉。 開示菩薩受三衣等明據三十。 銑律師梵網疏云。受云大衣云。菩薩大士一心念。我假名菩薩某甲。此僧伽梨衣。受兩長一短。受七條云兩長一短。受五條云一長一短。割裁衣持。三說。前人皆報云。可爾。此約出家。不能在家。大衣名僧伽梨。此云雜碎衣。以條數多故。亦云重衣。重數多故。亦名伏眾衣。以著此伏外道故。從用名入王呂聚落衣。七條名鬱多羅益。此云上著衣。以著在五條上故。從用名入眾衣五條名安陀會。此云下著衣。以著最近身故。從用即是道行作務衣。通名袈裟者。此云不正色。真諦云。袈裟赤血色。若須QR更受時。應對人口云。此割僧伽梨九梨衣。兩長一短。先受持QR餘二衣準之。缽者。梵云缽呾羅。此云應器。受法云。此缽多羅應量受常用故坐具者。梵云尼師壇加法云。此尼師支應量作今受皆須報言可爾。QR準可知天台明曠師梵網疏云。設不曾受志搠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異辨三衣。加法受持。非制重著。三衣條品。受法同聲聞。但云菩薩一心念。我假名菩薩。比丘果甲為異明知。不曾受聲聞律儀。更有菩薩者三衣等法也。 開顯授大乘戒為大僧篇第五。 山家式曰。 一凡佛受戒有二。 一者大乘戒(依普賢經。請釋迦牟尼。為菩薩戒如尚云云)。 二者小乘戒(依小乘律。請現前十師。白四羯磨)。 今天台年分學生。并四心向大初修業者。 授所說大乘戒。將為大僧。 國東國。儀戒無二。 論曰。菩薩授戒。權實不同。小乘授戒。隨機亦別。言儀式無二者。若約大小二戒無二者。有儀戒無二者。若約大小二戒無二者。有違教失。若約小乘教無二者。四部之別。何以可另。若約大乘無二者。地持。梵網。作法不同。何有無二具如疏料簡也。 謹案。梵網經下卷云。若佛子。佛減度后。俗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偈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懺悔。得見見好相。便得受戒。若不得好相。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是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菩薩像前受。或不名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菩薩像前受戒。不名得戒。若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以生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受得戒。而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太子百宣。以為善友而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儀輕心惡心慢心。一一不好答問者。犯輕垢罪當知。授戒法者。前佛后佛。大小各異。西國東國。儀式不同。不但大乘權實各異。四部小乘。持犯亦別。夫隨機授戒。儀式保一哉。其授戒文。恐繁且止也。 開示能授三師七證大小不同明據三十。 僧統奏曰。但能授人。不如法時。所受二戒。並不得也。 論曰。小乘能授。凡聖十師也。大乘能授。但十方諸佛也。斯能受三師等。何有不如法。但傳戒凡師。是能傳而不能授。不預三師及以七證故。謹案。觀普賢經等云。今釋迦牟尼佛為我和上。文殊師利為阿闍梨。當來彌勒。願授戒法。十方諸佛。願證知我。大德諸菩薩。願為我伴明知。諸佛能授。非不如法也。 開示大機凡聖隨分修學千佛大戒明據三十二。 僧統奏曰。然菩薩戒。微細難持。聖者猶存誤犯。凡夫所。皆是似行。唯同上位。可持其戒。 論曰。大海之水。不遮蚊飲。菩薩之戒。何遮黃門。所以十地以還。猶有誤犯。畜生已上。分有持戒。今引聖人。強抑凡夫。今此圓戒但除七逆。自餘眾生。皆悉得戒也。 謹案。梵網經云。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六欲天。遮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十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 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當知。梵網佛戒。凡聖通受。何推上位。不許下凡。若不許凡夫。深達經旨。誰有智者。不悲育哉。又經云。若佛子。欲受國王位時。受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諸佛歡喜我僧統諸賢。因何執小儀。泯此萬善戒。自損亦他。寧不畏后報也。信因果賢。如救頭火。改易先奏。過則憚改。豈不大怍悔哉。 開示假名菩薩除災護國明據三十三。 僧統奏曰。而式末云。未然大災。非菩薩僧。豈得冥減國寶國利。非菩薩誰。佛道稱菩薩者。若真菩薩。可如所言。其假名類。不合此言。不救已興之飢苦。所住國邑。災PY繁多。所住聚洛。死亡不少。是以得知。非真菩薩。既言與事相違。豈信伙誑之之詞論曰。十住十地。分真菩薩。相似以還。皆假名。五渴之正災。諸佛不能減。五渴之邪災。假名亦能除。天下之水旱。送我獨無驗。四海之死亡。寄言我行住。不意預一猴。明知。明知。我道大也。 謹案。仁王經下卷云。佛告彼波斯匿王。我減度后。當欲減時。一切有情。造惡業故。令諸國土種種災起。諸國王等國。為護自身。太子王子。后妃眷屬。百官百姓一切國王。即當受持此般若若波羅蜜多。皆安樂乃至云。是故汝等。常當受持讀誦說。又云。此贍部州十六七國。五百中國。十千小國。是諸國中。若七護起。一切國王。為除難若。受持解說此般若波羅蜜多。七難即減。國土安樂七難。 第一日月難五。一失度難(經云日月失度故)二顏色改變難(經云日色改變。白赤黃黑色白赤黃色故)三日體增多能(累云或二三四五日並照故)四日月薄蝕難(經云日月薄蝕故)五重輪難(經云或有重輪。二三四五重輪輪現故)。 第二星宿難四。一失度(經云星辰失度故)二彗星(經云彗星為變故)三五星(經云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土等諸星。各為變故)四書出(經云或星書出故)。 第三眾火難五。一龍難(經云龍火故。賁云。言龍火者。DNDD起火)三人火難(經云人火故。賁云。言人火者。世五通遇現違緣。意願起火也。私謂。人過失也)四樹火難(經云樹火故。賁云。言樹火者。亢陽過時。樹木起火也。)五大火四起難(經云大火四起。焚燒萬物起。賁云。大火四起者不善業熟。隨處火起。皆為難也)。 第四時芭難六。一時候改變難(經云時節改變故)二冬夏雨雪難(經云冬雨電雷夏霜II雪故)三雨土石山難(經云雨土石山及以沙礫故。又正法念經云。阿OB羅王與諸天。戰時或敬。大石方八百里。或取大山名波利伎。廣五百由旬擲打諸天。以天威力。即人中。簡射石碎。或火燒減。接披大山。卻打OB羅中華曼。阿OB羅QV軍眾破。散走入海下。還住本宮。海中地。皆大怖散。雨土此之類也)四非時降雹難(經云非時降雹故)五雨水色變難(經云雨黑水故)六江河縠漲難(經云江河縠漲。流石浮山故。賁云。大雨過度。江河縠漲。浮山也。)。 第五大風數起難三。一昏蔽日月難(經云暴風數起。昏蔽日有故)二發屋拔樹難(經云暴風發拔屋拔樹故)三飛沙走石難(經云暴風數起。飛沙走石故。暴風數起句經有初后二所無。賁云。初句總標。今取總加別云爾。惟莫悅加句也)。 第六天地亢陽難三。一陂池竭涸難(經云天地亢陽陂池竭涸故)二草木枯死難(經云草木枯死故)三百殼不成難(經云百殼不成故)南云茲永泰二年景午夏六。自夏乏雨諸山川。有將逾時。竟未喜應。修述至此。慚不能前。對卷長想。輒 戾告。時乃偶然際會。驗不足微。天聽府臨。猥見搜問。其月二十日。詔曰仁王真經。義崇護國。師學述妙旨。弘誓逾深。遂得慈MI結陰。法雨流潤。時稼增茂。年豐有期。至誠之功。載深喜歡也。此實明主至道。大臣深信。五方菩薩慈力所祐也。 第七四方賊難三。一侵國內外難(經云四方賊來侵內外故)二兵戈競起難(經云兵戈競起故)三百姓喪亡難(經云百姓喪亡故)。 上來總即七文。別乃二十有九。其中細。數亦多矣。例明諸難。 經又云。大王。我今略說如是諸難。 一日月不現難(經云。其有如日書不現。月夜不現故)二天災難(經云天種種災。無MI兩雪)三地災難(經云地種種災。崩裂震動故)四鬼神出現難(經云或復血流鬼神出現故)五鳥獸怪異能(經云鳥獸怪異故)。 經又云。如是災難。無量無邊例指於餘難黑虹難。白虹難。諸不禪相難。狼虎肆毒難。草森蟲傷難。若國若家。為難眾矣。 夫住劫初。際正俱安。濁世已來。災難競起所以牟尼法主。遺般若於百王。往昔普明屈法將於百講。誠知。除難護國。般若特尊。積福減災。不如精進。誠須百部般若。安置山院。百僧菩薩。令住CC嶺。以之國之城墎。以之為國之良將。竊以。我宗白土之講師。不足護國亦守家。山家我相之轉。何以餘減現起難。但除在之功德耳。是以興善寺兩院。安置各一樂。時念真言者。常為國念誦。經有智者。常為國轉讀。夫自非妄飢樂山。忍寒住谷。一十二年。精進之力。數年九旬。觀行之功。何排七難於惡世。亦除三災於國家。已定之PY。雖難免脫。未定之災。有緣必脫。何可不獎勸也。 開示大唐CK山金閣等五寺常轉大乘明據三十四。 謹案。上大DT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牒制云。今金閣等五寺。常轉仁王護國。及密嚴經。又吳摩子寺。名且非便。望改為大DT法華之寺。常為國轉法華經明知。清婁法師之祈雪。慧曉禪師之祈雨。皆由精進。俱是積功。何笑山林功。偏執不論也。 開示大唐護國念誦護國轉經明據三十五謹案。大唐大DT年九六月六日牒制。請於興善當院雨道場。各置持誦僧。弟子。僧。慧朗。慧超。慧璨。慧見。慧海慧覺。慧暉。 右件僧等。請於當院灌頂道場。常為國念誦。僧。慧FG。慧果。慧嚴。慧MI。慧信。慧瑜。慧應。慧行。慧積。慧俊。慧賢。慧英。 右件僧等。請於大聖文殊閣下。常為國轉讀敕跡賜一切經明知。念誦及轉讀。衛國之良將也。誠願。大日本國天台兩業授菩薩戒。以為國寶。大悲胎藏業。置灌頂道場。修練真言契。常為國念誦。亦為護國。摩訶止觀業。置四三味院。修練止觀行。常為國轉經。亦為國講般若。然則。一乘佛戒。歲歲不絕。圓宗學生。年年相續。菩薩百僧。不闕山地戒八德。祈雨易得也。 開示列出家在家二類菩薩意明據三十六山家式曰。法華經列二種菩薩。以為一類不入比丘。以為大數。今此菩薩類。此間未顯傳。自弘仁年。新建大道。傳流大乘戒。利益而今而后。固鏤大QK腹。遠傳麈劫后。 僧統奏曰。依此經文。今云此菩薩類。此間未顯傳。親違大道。傳大乘戒者。事理乖及。難可建傳。 凡諸經中同聞眾者。唯大菩薩。以為一類不入小位。以為其數。是以。文殊等。形雖出家。不稱比丘。舍利弗等。回心。不名菩薩。如具縛人。未伏一惑。何以頓預殊勝十地也。 論曰。列二種菩薩。為顯出家形。不謂我等頓預十地也。今僧統云。形雖出家。不稱比丘。既雖回心。不名菩薩善哉善哉。此文此句。俗語云。一句值千金。圓教出家。形出家。不預小類。不假小儀。圓教菩薩。別有威儀。不共聲聞障道威儀。具縛之圓人。雖未伏一惑。迷權菩薩心。不求別十地。經曰。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僧統奏曰。只以巧言。難違大道。犯戒比丘。名為IF道。誰堪可傳菩薩大戒。 論曰。無緣無辨。如來不制。受見巧言。猶鮮於仁也。犯戒之名。十地難洗。傳戒道。夫婦可傳。制開有宜。何必一例。避火墮水。豈不統等哉。 僧統奏曰。又大乘戒。傳來久矣。大唐高德。比丘名僧。相尋傳授。至今不絕。 論曰。梵綱之戒。雖先代傳。此間受人。未解圓意。所以用聲聞律儀。同梵網威儀。若同聲聞儀。何故制一念。此國名備。雖受大乘戒。不用大安居。亦雖大乘布菩薩。不擇未受戒。未置文殊之上處。未傳圓之威儀。大唐銑律師云。近代華嚴法師。好菩薩行。與菩薩戒相應文。集為菩薩昆尼藏。二十卷兼造此戒本疏。盛行于時振六網威勢。遮千在戒。不是舍那子。亦不是釋子。 僧統奉曰。而今云新傳流者。是何等戒。而可傳流。高德所傳。何以非戒。不流所授。何以是戒。 論曰。新宗所傳。梵網轉圓戒。分備圓五德。汲引一圓根。當知。圓戒。臘圓藏。圓禪。圓慧。非天台簍。難可傳說也。今高德所傳。非圓律儀。下流所授。非獼猴儀。豈同日可僧統奏曰。佛言。不許為名利故許與佛戒。聖教之中。如是等事。皆曰。魔軍。 論曰。牛驢之乳。其色難別。丙迦之果。其形何別。然為名利故。以許而授。其事易知。以必求利故。為興法故。以真而傳。其理叵知。不肉眼境故。聖教所說。魔事甚多。自他共有。誰得悉脫也。南唐註經云。問大乘戒菩薩所學。聲聞戒律儀。說得是菩薩所學不。答今以四義料簡。初大小相隔者。如此經起一念二乘心。學二乘經律。即犯輕垢罪。法華貪著小乘。三藏學者。不與共住。二以大斥小者。維摩經云。心淨故眾生淨。心垢故眾生垢。不出。於如。又迦葉被呵云。我從是來。不復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三調伏攝受小乘者。一切登地以上菩薩。現作二乘。同二乘法。而調伏之。縱是三十賢菩薩。若出家者。一一皆受行二乘戒法。及欲攝受。不與二乘。而相違背。四開小入大者。如法華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學成佛。又大經堅同。等無差別僕陽智周。亦同此說。天台法華宗。依二經意。暫一十二年。相隔令修。何乖聖教也。 開示菩薩戒請師問遮不同小乘明據三十七。 又梵網經云。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時。菩薩與他人。作教戒法師者。戒法師者。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上阿闍梨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現身有七遮。師不應與授。無七遮者得受。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七日。三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華種異相。便得減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辦現身亦不得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0____________________鋝煥^2□遯病H□怠l端□瞥杉狄病K秒^3□^2□V瓛票σ病N宥褡鼇l蹲魃坪蠡諞病A麷紐摺A^4□碾魅兌病F叩艟佟A^4□牟瘓彪^3□病0舜砩頡I^2□鬧匭暈蘅^2□桃病﹥懦稹2患班梁Τ鵯欏J捂慘□宰鏌病R焉稀N呻^3□A驫^2□咬^2□^2□蔚紉恣4稹A驫蘇摺R簧窬懲^2□J切榭杖縋穹上柰^2□病I鱺哦鱉^2□騏^3□6讕躒□^2□紜7鷂^2□課奘耘瀾綬上枰病﹥閔嵩啤I鱺坯胗鞣稹6□□形奘□印6耺^3□^2□弁^2□J竊當徽舷岡渡帝病1徽險摺﹤磴舸κ亂病O岡墩摺7^2□阜卜蛉庋鄄患□鈹^3□遯病J巧鱺哦鱉^2□紜6讕躒□^2□紜7鷂^2□渴瀾緙愆掛病﹥閔嵩啤H庋垤噸罘獎徽塢^3□岡渡哄N弈薌□τ謾L^2□奐□摶乓印H□於□^2□J俏乓磺惺隆N乓磺形鍔鱺乓磺想^3□鍔鱺擰I鱺哦鱉^2□紜6讕躒□^2□紜7鷂盼奘耘瀾縭賂韥病K乃□耐^2□J僑韁羋鴟孰^3□耐^2□病5屋沂^2□恢罔現罔舷攣蝗聳輪肯朔病I鱺哦鱉^2□紜6讕躒□^2□紜7鷸肥奘娐^3□瀾縟誦囊病﹥閔嵩啤l^2□^2□馗龤N蝗^2□蠢詞啦恢肫印N逅拮^2□^2□J侵疚□^2□送蚪仉^3□亂病A驩^2□^2□^2□J嵌暇∫磺蟹襯脹^2□病N省4肆驫^2□撾蝗說彌朔恣4稹A驫^2□駁碼^3□隆B蘚汗□^2□咭病5諶犁□^2□摺3襪^2□^2□^2□嗄展實匾病3豕□詼□□^2□摺W懿壞碼^3□褳^2□病J竊蛞郎娃縊攆禷^2□蒙褳^2□室病6瓥醵□□^2□摺N淳∮□縊薊蠹洹2壞蒙痓^3□縊攆纗省2壞蒙褳^2□病R樂挽閔嵩啤N逡浪木猜且印N逭叱襪^2□^2□^2□轡逋艘病K秒^3□猜欽摺I娃縊攆鑫亂病﹥閔嵩啤M阪鱺繳窬程^2□鄱□□乃拮÷^2□^2□^2□印N省H咬鯖^3□呷綰巍4稹H咬^2□摺﹥閔嵩啤5諼宥□驨饕印R凰拮^2□侵^2□鼇J橇驫^2□械諼逅拮涛^3□^2□病6□□樂侵^2□鼇J橇驫^2□械詼□^2□弁^2□鷚病4松□樂侵^2□鼇N蠢慈綈送蚪偌汶^3□諫眈醒麤病T蚣糾械筆敝諫□床4酥諫□蠢窗送蚪偌洹﹤愆賞貿山且病S種疚□^2□^3□送蚪偈亂病H襪^2□^2□侵^2□鼇J橇驫^2□新^2□^2□^2□N省H咬髁驫^2□煌畏綰巍S趾撾壞碼^3□^2□咬饕恣4稹A驫^2□刑^2□弁^2□V患□衷誥臣埔病6醽咬髦猩□樂侵^2□鼇N蠢窗送^2□^3□偌洹V玟賞媒茄麤病9侍^2□弁^2□繕□樂侵^2□饕病4嗡拮^2□侵^2□鼇B^2□髁擻兄朔病^2□^3□蔚么巳咬魘隆N捫形壞彌朔病﹥閔嵩啤T諼捫形渙^2□糾咬饕印9視醒廷^2□摺2壞碼^3□巳咬饕病R樂挽閔嵩啤Q^2□邪搗敲饕印Q^2□哂醒^2□摺0嫡叻襯找病J竊蠐醒形揮想^3□禱蠊省T莆奕咬饕病﹤洹A驫^2□瀉偽亓^2□咬饕恣4稹﹥閔嵩啤5諼宥□驨髦穩□呻^3□薰室印R餿^2□穩咬髦喂□^2□衷諼蠢慈耘烙薰柿^2□咬饕病A驫^2□形逋^2□輝迪衷誥臣烹^3□省N省6讕跣蘚喂^2□恣S置□讕躋餿綰巍S炙钀□撾蝗綰巍4稹I鱺懦齜鶘虌獺^2□^3□匣籩^2□懟6矕碩讕醪蝗弧2懷齜鶚饋R□由釕降茸齵纗鄯^2□6讕豕拭□讕躋病K肞^3□酃鄯^2□振□蛟狄病H縞獻^2□省R嗝遯蚓酢B栽圃稻躋病4碩讕蹊笥鐫票僦^2□鶩印^2□^3□□僦^2□嚷摶病4味讕躒縞鱺擰﹥倒南蛩墓□攣拗朔病R蛔驤刪躋病K麤砸苑卜螄請^3□新^2□嵌舷擄說^2□蟆F^2□筧朧^2□榔鷂蘼^2□恰6暇^2□□螅眨練竅氳廝薊蟆V^2□猿似刑^2□^3□試埔蛔瓥刪躋病5契蟀閎艟迭6讕蹕蚨啦瘓豕舞R幌蛞還□^2□恣J竊蟶鱺哦鄹齈呻^3□A^2□南蛩墓□撾弧﹦^2□^2□奎現^2□T怠Q霸啤R磺卸讕踅韻^2□蛔瓥刪蹯!S侄讕跤想^3□□鄄煌皆恣4稹6讕跤卸柏唷R徊啃卸讕酢6□胗鞫讕躋病3醪啃卸讕酢G笆郎肞^3□耪摺T罔鱺啪倆^2□犁舞V^2□謁墓□薄3鑫薹鶚浪涑啥讕酢G笆郎鱺耪摺4籩紀界肞^3□毆室卜且蛔驤刪醭刪酢H圓啃卸讕醵鄹龤7且蛔矕汙酢w胗鞫讕趵磴讟恕R蛔驤入^3□躋病Q霸啤2啃緒胗髏遯迦綰巍4稹2啃卸讕跽摺3齜鶚啦坷嘍喙拭□啃幸病w覿^3□鞫讕跽摺3鑫薹鶚饋N薏康橙□廷瀾紜V懷^2□蝗斯省S鼢梓虢竊器胗饕病N省I肞^3□旁稻跤新^2□嵌喜煌畏綰巍4稹I鱺歐駁亍R雜新^2□嵌舷擄說^2□蟆V^2□換沽舫蹯禷^2□^3□恢練竅敕欠竅胍病6髕稻醪渙舫蹯齱V練竅敕欠竅氳囟戲竅氳胤襯鍘V^2□稻跗刑^2□^3□病J竊蟶鱺糯釉稻趿庸省2歡暇》竅氳胤襯鍘R源瞬煌玷傻靡庖病N省I鱺旁稻綦^3□蛭恍^2□諧^2□倘綰巍4稹I鱺潘腿□□鱹捐佟T稻蹕桿納叫俳僖病J竊蟶鱺哦鄹鱺峨^3□□饋﹤敝^2□謁墓鴟^2□鸙退脊省P^2□惺苯詼桃病V^2□鷥鱺飛□佬牟患憊省7鍾欣闕匐^3□□脊省P^2□寫□誥靡病7捕□巳縲嗡漵謝罟□小H縉腥纗愣戎諫□邐拗捆省T莆驀^3□罟□幸病F渲猩鱺擰J^2□□鄹龤6醽縹^2□罟□洩試葡魯艘病4臥稻醮由鱺攀^2□省^2□^3□□□莢繳鱺砰□9適竊浦諧艘病F腥驞淌^2□省A^2□愣戎諫糝小H允竊粕銑順觥N呻^3□R磺猩鱺旁稻值□□鱹捐佟R磺兄^2□稹O^2□退納叫俳儺徐!4稹I鱺胖欣□鄄煌粙^3□兄振凵鱺擰5姥值□傭霉遯病﹫磴钃鱺擰﹥值□□鱹捐俚霉遯病4沃^2□鴝鄹龤O驀^3□納傭霉舞﹫磴躨倒納叫俳俚霉遯病Q霸啤﹕偽厴鱺攀庠緄霉□奕□□恣4稹﹥閔^2□^3□啤N匠跎勺鶿辰饌遜幀5詼□□塵鱸穹幀5諶□茫朧^2□霉遯印R源私釹奕□□病^2□^3□縭撬漵兄挫磴钃鱺擰A撓欣□□脊省5諶□然蝗朧^2□霉舞S塘羯□浪土鱹捐儺^2□想^3□病4沃^2□鷸小5詼□□塵鱸穹稚聘驤刪汀F^2□笏納□逕股酥漣俳倨灩^2□小R焉現婳^3□鶼鹵銜省F腥靇^2□瀉畏^2□恣S炙圖甘苯諞恣S至^2□復撾灰恣4稹F腥魙哞笥鏌病^2□^3□溲月浴﹥哂υ破腥齮疲砸病I^2□篤腥靃祿胱諫床J塹佬囊逡病J竊蛑患淞^2□鬤刃想^3□酉罟舞0俳偌湎^2□靡底^2□孕小0俳倩罟舞0俳偌湫尷^2□靡底^2□孕小0俳僦掌刑^2□鯖^3□賂兆钃弦蛔驤刪酢4似腥靆弧S釁^2□煌活K麤亂環^2□刑嶁摹H縭灣饒材岱稹9□^2□^3□牢者帳χ倒□^2□灣饒材岱稹9^2□爣朔稹T蚍^2□刑嶁摹T肝椅蠢詞賴米鞣稹C□攀屜^3□饒材岱稹V腔鄣諞壞蘢用□嶗磴^2□J拇郵淺醴^2□佬摹R運奈^2□啃腦鄧內洶芯場7﹪^3□暮朧腦敢岳□□肱小K奈^2□啃惱摺N^2□坑星槲羋齉怠R□^2□扛9拭□^2□懇病R淮請^3□^2□俊4饒苡肜幀N街諫□加肜忠病N捺廖肱浴6□翁^2□俊1紕馨慰唷N接閻諫□嘮^3□病N捺廖肱浴H□參^2□俊O參較睬^2□0沃諫□嗨加牘庖病O睬^2□肱浴K模眩椅^2□倦^3□#眩椅狡降褥噸諫傭霉Φ濾家病N尢拔肱浴K內芯癡摺H縝按嗡暮朧腦剛摺R恢匐^3□□薇呤腦付取6□襯瘴薇呤腦付稀H□並盼蘧^2□腦鋼恰K奈奚掀刑嵩鋼^2□6□釁想^3□帷J僑□^2□恐耍捉佟P^2□鬤刃幸病J腔罟□灰病0^2□恐耍漬哞笥鏌病4嗽莆奘愆^2□^3□腥爣鼐值□奘□病H□恐耍漬摺3醢^2□恐耍捉佟J鞘灣繞腥齱4佑齬□^2□灣饒材^2□^3□稹V粒蹋哪牽悠□稹S衷票伽俜稹C愆跎恐耍住9^2□躝咄蛭邇^2□4聳斃^2□欞胱諫奃^3□4喲宋懷﹫肱旅松懟5度暈粗臥鞣鴆蛔鞣稹M□鱺盼弧J僑□臀灰病5詼□恐耍蛛^3□櫻蹋哪牽悠□稹V寥嫉品稹C□詼□恐耍住9^2□躝咄蛄鸗鞣稹4聳蓖疣^2□鬤取4孰^3□宋蛔運渲臥鞣稹N捶置^2□省O蛩□凰狄病J牽希姆^2□灰病5諶□恐耍住4尤嫉品鐙^3□V晾^2□牛臃鵜鴟□恐耍住9^2□躝咄蚱叻稹4宋恍辛鬤取K內洩勱餉髁俗災臥鞣鷚嘮^3□蛩鴟慫抵朔病J嵌^2□^2□灰踩□秩耘振燥朔怠J僑諙耍綴蟀俳偌湫^2□鬤刃小3砂俑^2□^3□秩耘振鹵嘁怠R灰喚砸園俑N肫蛞病4稅俳儻幌氯濤灰病4巳耘振鹵唷S□繆指涛^3□崛酥惺苣凶由矸鴣鍪朗薄T搗鶘硐喙實彌忠病4酥窒嘁怠﹤奕侔俳佟﹤屎偈朔喚仉^3□病J灣繞腥齱﹥娃瓥閎肌R鑰嘈芯懦皈驕漚佟﹥攀朔喚儷刪兔釹嘁怠K牧鬤瘸陜奃^3□摺J前俳儻灰病R韻氯討腔鄣髦罡驩□懍鬤紉病A鬤日摺R惶^2□阬廾邸H紓永^2□綦^3□R隕硎^2□怯^2□金紐□L斕卣鴝紛砣綣省H縭塹仁翹^2□阬廾^2□□病6□勇蘚郝廾邸^2□^3□縲臚幽ν酢3質滌^2□洳灰焐礱□取J牆洳阬蘚好^2□□病H諙危翁岵阬廾邸H紓危碗^3□^2□惹稹N芸壤□跏腫恪P娜灘歡租穢戀取J僑灘阬廾^2□□病K睦^2□遯挈並邸H^2□螂^3□^2□度印N肫磺兄諫床P芯娃虃澈K恣S秩縭灣繞腥齱T尢靖^2□撤鴯^2□礸取J薔封半^3□阬廾^2□□病N屐瓛阬廾邸H縞校粒估嫦扇恕W齵鑫蔽蕹鋈胂╮H縋臼砥T蛭炒櫻孰^3□猩□印D酥聊褡臃扇^2□歡砥V徐瓛阬廾^2□床A飌閎舨阬廾邸H^2□炬紗蟪佳指〈笏嶺^3□制叻幀O^2□磷淳駁取J前閎舨阬廾^2□□病N逡簧然勾ΑJ鞘灣繞腥髕阱紉斗鶿鱺^2□^3□勾Φ蘢印e紉洞蔚弊鞣鶚詡恰J巧兄腥濤灰病A钃□悸侍^2□J牽眩已指”^2□獻〈孰^3□^2□N肯釤熳印K搗^2□﹤挫抖悸誓讜骸﹤韇指^2□諫崽□鱹觳皇煲病J侵腥濤灰病T匐^3□頌旒洹1氐孛□^2□6^2□偎那^2□病F^2□訟喑傻饋0訟嘍家淮佣悸侍煜略粕□煜綠^2□^2□^3□巧仙□德侍^2□O律□指∫病6□^2□蘊^2□R哉□^2□^2□柑^2□淠釙氖^2□9試普□邸V諫奃^3□蓯薄l陡改干傭叩剮墓省R孕盎^2□四柑^2□F腥瓛蝗弧R哉□^2□^2□柑^2□病H妊^2□^2□想^3□讕嗅朗掄□鄄皇^2□4釉誒叱^2□^2□病I□櫚^2□蔥釁^2□嬌謐苑^2□浴L焐咸煜攣^2□葉雷鐙^3□印K某黽搖D杲^2□^2□蟆R拱胗獬恰J挽懦黽伊鬮昕嘈小N褰的^2□?嘈屑缺稀l^2□鯖^3□掠愆煞鶚蹦^2□M趵從丐臉煞鴯式搗□朔病A驤傻饋D^2□諫^2□稀I閾畝俗龤7^2□嫖驀^3□屆H耘晏男牡冒Ⅰ衿刑帷T蚴巧先淌賴諞簧材且病5牆鷥兆龤R圓葑驤燒瘦酢I祀^3□嗾閃龤﹥呷耘振鹵喟聳核趾靡病J橇佑ι矸鷚病4順躒□□希牡人納埔疙驦蔚^2□^2□^3□紀□鱺潘納聘龤F腥鑨納聘龤W礸萊〉彌朔病4巳□仄腥齱H諙耍裝俳偌洹2歡塢^3□襯鍘V梁笊砣耘晏男畝轄帷J竊埔蛔瓥刪躋病H耘晏男惱摺﹤□臘巳貪酥恰P薜儈^3□盼藿餼漚庥脅懇病6弦黃坊蟆S幸唬裕奈薨亳饌岩病6戲竅氳誥牌肺藜淶澇平鷥噪^3□鞫^2□病F咦疝阬幀3傻籃蟆l恫阬弈喂□掛霸貳N糾妊說蘢印K瞪□跛內惺振□^2□^3□盜鬤確並乓病0巳^2□鸙汀T謔臘聳效旰蟆l毒校幽巧俾匏封骷淙爰酢N阪羯嶗舞^2□^3□糾頌旄L鎩I碇槍布酢H胛抻嗄鸙退皆啤H□仄腥醽耘晏男畝轄帷A撓幸燜怠H涛^3□詈笊懟2蛔鑫饗慮啊R雜新^2□嵌現捆室病H緩笞蠸鷥兆饡稀S愆傻朗薄R躍盼薨茣^3□漚饌訊戲竅牖蟆J薔鬩庖病H粢來^2□^2□狻2蛔鑫饗亂亞啊W芟露戲襯鍘U□蠸鷥噪^3□龤﹦奕燒瘦跏薄R勻耘晏男摹6僭貧先□綬襯找病R焉先□亟滔鹵稀* 西谷名目卷上_九識耶。何況識者分別義也。何可依圓實不二道理耶。 答。依舊譯攝論立第九識云事。一家處處定判也。但至彼論不見云難者。既彼論取地界金土譬釋道后真如相。一家引之明文在茲。何勞苦諍判。次識分別法也云。至者。圓實不二內證理智一體法體故。真如城輟R恍木泊θ胍幌嚳並擰D酥廖攀艸幀6了薪饌選J僑爍5隆Jk^3□松醵唷﹕我怨省V釔腥齱S檬欠並拍薌躋磺幸嫡獻鎩R囔兌磺兄諫磷核小﹫朐靼豘^3□摹J淠薌駁靡磺兄種敲髦炕V塹熱繢礎?善攪咳恕﹤等艘□^2□N次攀^2□狄* 顯戒論卷中_ 顯戒論卷下 前入唐受法沙爾傳燈法師位最澄撰 開示頓悟漸悟兩種菩薩迴直之行明據四十三。 僧統奏曰。而但不交小律儀。法華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最勝王經云。欲求阿耨菩提。當行聲聞獨覺之道。即知。小律儀外。更無大律儀。但所護持。有粗有細。 論曰。汝等所是菩薩道者。當知。不是直往菩薩之行。是則迴小入大菩薩之行也。夫學神通乘者。何用象乘。明知。今引經文。開漸悟行。又最勝王經。當學二乘道者。是亦漸悟菩薩之行。不宜頓悟菩薩之行。即知。小律儀外。更有大律儀。強開大道。示其小徑。十魔之中。豈不共一哉。博鑒哲。幸照迴直歟。 開示山中大乘出家。為國常轉大乘明據四十四。 僧統奏曰。又太政官。法延DT二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答你跡。被右大臣宣你跡。奏敕。準十二律。定度者數。受戒之後。皆令先讀誦二部戒本。譜案一卷羯磨四分律鈔。更誡十二條。本業十條。戒律二條。通七以上者。依次差任立義裡。諸國講師。雖通本業。不習戒律不聽任用。者謹依敕旨。施行人矣。加以。年分度者。本為鎮國。故於宮。歲初令度。三司共會。簡取才長。乃受戒日。省寮同集。勘會大籍。而今言在獨令出家。亦與大戒者。既毀先帝之綸旨。亦侮如來之制戒。 論曰。古來度者。每年十人。先帝新加。年年兩口也。其新加旨者。其專為傳持圓頓戒定慧也。不但悕求出家功德。而須年之間。此宗學生。小儀拘馳散城邑。山室空蕪。將絕圓道。誠願。兩TD度者。勘山空於多年。試文義於中使。然則。圓宗三學。不絕本朝。 先帝御願。永傳後際。夫臺山五寺。山中度人。簡擇。更無倫濫。況我千千年之君。移出家於叡山。授佛戒。於叡嶺竊以。退山住邑者。深破先帝綸旨。山學山度者。何亦侮如來之制戒也。 開示大唐臺山百僧等度人抽僧明據四十五。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辨正。廣智三藏和上表制集第二云。請臺山五寺度人抽僧制一首。代州五臺山金閣寺。玉華。清涼。華嚴。吳摩子等寺。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文殊聖跡。自古攸仰。今遇陛下特更增修。精建伽藍。恩命稠□。是可百神潛祐。萬聖來歸。靈蹤建興。於斯為盛。處既嚴潔。人亦宜然。艱難已來。僧徒漸少。或經行化物。便住人間。或蘭若隨緣。因棲他處。遂使寺中禮懺梵遞虧。樹下禪龕。蛛網交闇。福田未廣。有愧聖心。伏乞天恩。先在山中。行人童子。久精苦者。寺別度二七人。兼諸州抽道行僧一切人。每寺相共滿三七人。為國行道。有闕續填。令金閣等五寺。名且非便。望改為大DT法華之寺。常為國轉法華經。同五寺例免差遺。其所度人。望委雲景將軍宗鳳朝。與中使魏明秀。及修功德沙門含光簡擇。冀無偷濫。又清涼山。為大聖文殊。造閣也畢。伏望天恩。賜書一額。永光來葉。 中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大DT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牒。 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 黃門侍即平章事杜鴻漸。 黃門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本。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中書令。 上已唐制。度山中人。為國轉常仁王等經。我日本國。何無此事也。 開開住山修學期十二年明據四十六。 謹案。蘇悉地羯羅經中卷云。若作時念誦者。經十二年。縱有重罪罪。亦皆成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明知。最下鈍者。經十二年。必得一驗。常轉常講。期二六歲。念誦護摩。眼十二年。然則。佛法有靈驗。國家得安寧也。 開示知時住山明據四十七。 謹案。法減盡經云。佛告賢者阿難。吾般泥汨後。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飯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嫉^2□。時有菩薩。闢支佛。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侍。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救育窮厄。恆以經偈。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思善。不傷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己。設有是人。眾魔比丘。惑共憎嫉。誹謗揚惡。擯出驗遺。不令得住。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堂荒。無人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功德。販賣即婢。耨田種殖。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愍。奴作比丘。婢作比丘尼。無有道德。婬泆渴亂男婦不別。令道薄賤。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修習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講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有後。不表盡說。經不讀誦。設有讀者。不識字名。為強言是。為不諮明者。貢高求名。噓天雅步。以為榮貴。冀望人供養。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飯鬼畜生。無不更曆。恆沙邊劫。罪畢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法欲減時。女人精勒恆作福德。男子懈慢不用法悟。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法欲殄沒。當爾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MC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多。人民勤苦。懸官契剋。不順道理。皆思紊亂。惡人轉多。中海中沙。劫欲盡時。日月轉短。善者甚少。若一若二。人命短促。四十頭白。男子婬泆。精盡夭命。年壽六十。女人受命。七八九十。或至百歲。大水急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謂有常。不問豪賤。沒滋浮漂。魚QJ食噉。菩薩。闢支。羅漢精進比丘。從魔驅逐比發遺。不預眾會。三乘入山。福之地。淡泊自守。以為欣快今已知時。誰不豈山也。 開示蘭若修學第一義諦六波羅蜜明據四十八。 謹案。大乘月藏經第一云。善男子。若有從生。唯依讀誦。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調己心煩惱。何能調伏他人煩惱。善男子。善女人。樂著讀誦。求菩提誦。求菩提者。便有嫉^2□。求名利富。高心自是。輕慢毀他。以自高故。尚不能得欲界善根。何以能得色無色界一切善根。又不能得聲聞菩提。何況能得闢支佛道。乃至無上菩提。何以故。第一義諦。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與聲聞。闢支佛共。是故。非以世欲。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最勝善根。大福德聚。善男子。闢如星火不能枯竭甚深大海。如是如是。善男子。不能世欲欲能竭自身煩惱大海。何能竭他眾生煩惱。善男子。譬如一人口所吹風。不能損壞世界大地。如是善男子。不以世俗能得成就大慈大悲。善男子。闢如藕絲不能稱動須彌山五。如是善男子。不以世俗能自滿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何能令是第一義明知。必應修習第一義禪也。 謹案。大集月藏經云。於一切行。捨攀緣想。是檀波羅密。捨於攀緣想。常不休息。是尸羅波羅蜜。於諸境界。不生瘡疣。是羼提波羅蜜。不捨於難。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事中。心不放縱。是禪波羅蜜。諸法體性。無生樂忍。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若於境界。不起擾濁。是檀波羅蜜。若於菩薩。若於境界。無有瘡疣。是尸羅波羅蜜。若於境界。不能染IF。是羼提波羅蜜。若於境界。無有動轉。是毘梨耶波羅蜜。若於境界。無有計念。是禪波羅蜜。若於境界。一向清淨行。是般若波羅蜜。復次於諸陰捨。是檀波羅蜜。於諸陰。不計念。是尸羅波羅蜜。於諸陰。不計提波羅蜜。於諸陰不起怨家想。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陰不令熾然。是禪波羅蜜。於諸陰畢竟棄捨。是般若波羅蜜。復次。於諸界捨。是檀波羅蜜。於諸界。不擾濁。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界捨因緣。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界斷數棄捨。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界不起發。是禪波羅蜜。於諸界如幻想。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於眾生。起於慈心。是檀波羅蜜。於諸眾生。心無憎愛。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眾生。起於悲想。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眾生。起救濟想。是禪波羅蜜。於諸眾生。不作彼此吾我等。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於諸眾生。以法施之。不生二想。是檀羅蜜。於諸眾生。柔和愛語。是尸羅波羅蜜。於諸眾生。不起諸。是羼提波羅蜜。於諸眾生。愛語不退。是毘梨耶波羅蜜於諸眾生。利益憐愍。是禪波羅蜜。於諸眾生。同行其法。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安置眾產諸善處。是檀波羅蜜。於一切法。而不依倚。是尸。羅波羅蜜。於一切法。以一道入。是羼提波羅蜜。於一切法及一切難。無擾濁想。是毘梨耶波羅蜜。於一切法。而不分別。是彈波羅蜜。能一字。入一切法。為眾生說。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如是菩薩摩訶薩。以此第一義六度。坐臥山林中。一切起念時。悉令圓滿也。 若人百億諸佛所 於多歲數常供養 若能七日在蘭若 攝根得定福多彼 若人讀誦千億法 及解妙義如佛說 若於七日住蘭若 三若福聚轉多彼 若人多歲營僧事 更不造作餘種業 若能七日住半若 其人福聚我於彼 為眾說法解深義 於多年歲無餘業 若能七日心性寂 其福德聚不可數 若能七日心住寂 其福德聚不可數 若人營造多佛塔 伽藍田業給施僧 若難七日在蘭若 其福轉多勝於彼 釋迦真經。重讚蘭若。玄奘入山。良有所以也。求真釋子。誰不慕山哉。是故經云。若人破塔多百千。及以焚燒百千寺。若有毀謗住禪者。其罪甚多過於彼其信罪福者。寧笑四三味也。 開示六蟲九猴不淨出家明明據四十九。 僧統奏曰。又云與清淨出家。亦授大戒者。此間誰與不淨出家。 論曰。六蟲學者。食減佛法。九猴出家。未必清淨。誠須貢名之事法於大唐。除籍之政順於天竺。豈不清淨出家哉。 謹案。梵網經下卷云。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橫為此比丘比丘尼。菩薩弟子繫縛。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天魔能破壞。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而聞外道惡人。以一惡言。謗佛戒時如三百鉾刺心。三千刀打萬杖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百劫。而不聞聞一惡言。破佛戒聲。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同緣。亦無考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謹案。梵網經持犯要記云。如有一類閑居靜慮。離諸散亂。攝心禪門。由心澄靜。YYXX有見。或由邪神加力令識。于時由自少聞不別邪正。又欲引致名利恭敬。隨所見識。令他聞如。耀諸世人。咸疑是聖。此由獨揚似聖之跡。普抑諸僧。為無可歸。以破佛法。故得重罪。是謂諸僧之大賊也第一蟲竟。如有一類長住深山。有所得心修寂靜業。魔知彼心可以動壞。發空中聲。讚其所行。其人由是起自高心。普抑諸僧住人間者。誰當稱美你跡等所行。此人罪過。重於前者。是諸菩薩旃陀羅也第二蟲竟。如有一類性非質直。或承邪戒。或自邪念。不衣絲麻。不食五MC。反欲貪求利養恭敬。自揚無比。誑諸癡類。希望群愚咸仰己德。普抑一切無異跡者。由是內以傷真。外以亂人。傷亂之罪。莫是先也第三蟲竟。如有一類性是淺近。於世大運多陵他之心。漫毀乘急戒緩之眾。此人全其不善。以毀大禁。轉福為禍。莫斯為甚也。問邪戒之罪。應如所說。持正戒者。何必是罪。所以然者。如有一類內無諸纏。不觀餘人作與不作。唯察自心。獨持正戒。如是菩薩。何由成犯。答若無染心。不在前說。而於此人。亦當分別。若獨淨。令諸世人普於諸僧。謂非福田。利養尊重。偏歸於己者。雖順聲聞自度心戒。而逆菩薩廣大心戒。如似聲聞無常等觀。雖於淺事是無顛倒。而於法身即是顛倒。當知。此中順逆亦爾。若由獨淨。令諸世間者信。信者增長。普於諸僧。平等供養者。非直無犯。乃生多福。然由獨淨居雜染間。以此望得不抑染眾。又欲令他生等敬心者。猶頭戴日月而行。而欲不卻其暗者矣。自非知機大聖。何能得其然也。以是此之故。古之大賢。誡其子云。慎莫為善。其子對曰。當為惡乎。責言。善當莫為。況為惡乎第四晚。如有一類性是邪聰。為勝他故。廣習諸論。不解諸法皆離言說。執有如言。自性差別。為得名利。作如是言。我得三世諸佛意說。若異此者。皆是漫說。此人於一讚毀具四顛倒。以亂佛法。故成重罪。謂其安執有所得見。去佛意遠。如天與地。而謂我近佛意。是一顛倒也。佛意甚深。絕諸戲論。於一切法。都無所得。而引同己妄見。是二倒也。揚此二倒之見。如於四部之上。是三倒也。抑諸離邊說者。置其偏執之下。雖門倒也五蟲竟。如有一類。稟性狹劣。不近善友。不廣學問。偏習護一分甚深經論。不解密意。如言取義。誹撥諸法依他道理起如是見。作如是言。三性二諦。但是教門。無所有中。施設假名。如是解者。乃為真受他言。設遇鈍根少聞之人。隨其所破。從其所言者。即云。此人神明正直。若值聰明解文義者。巧能立義不墮其破者。便言脫失。謂是心惑未識自解味鈍。不能遂意謂彼心不正。未及我意。此猶謂彼心不正未及我意。此猶家狗逐兔。望不能及。便謂已超。止而顧是。此損減人。略由二愚失壞佛法。故成重罪也第六蟲竟。 又案。新譯仁王般若經下卷云。大王我減度後。四部弟子。一切國王。王子百官。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而自破減三寶。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壞我法者。得大過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增。其壽日減。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龍不祐。惡鬼惡龍。日來侵害。炎怪相繼為。為禍縱橫。良賁師疏云。如師身子中蟲。如蓮華面經。佛告阿難。譬如師子若命終者。若水若陸。所有眾生。不敢噉食。唯師子自生諸蟲。還自噉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除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比尼。自毀壞故。如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尼。自毀壞故。如彼經中。但喻出家。今此經中。具明四眾。不能行護。喻同彼故曰今告此制以為龜鏡。一乘學者。好可思擇也。謹案。守護國界主經第十云。大王當說古昔。因緣。王當名迦葉波如來應。大王。乃往古世有佛出現。名迦葉波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問解無上土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佛說法。初善中善後善。開示梵行。彼時有王。名訖量枳。於彼如來。深生淨信。王於中夜。得二種夢。一者夢見有十猶猴。其九獼猴。擾亂城中一切人民。妻妾男女。侵奪飲食。破壞什物。仍以不淨。而穢IF之。唯一獼猴。心懷知足。安坐樹上。不擾居人。時九獼猴同心惱亂此知足者。作諸留難。驅逐出於獼猴眾會。第二夢者。見有一白象。猶如大山。當帝王門。者尾有口。皆食水草。雖恆飲噉。身常羸瘦。得王寤已。生大恐怖。召占相者。以原其夢。占者白王。九獼猴者。即是九王。其知足者。即是大王。是則九王。同心纂奪大王寶位家。二口者。即是九王食自國邑。兼食王國此語。驚怖毛豎。而心未決。思欲見佛以斷所疑。即敕左右。嚴備種種供養之具。一心往詣迦葉佛所。到以作禮。持諸供具上獻如來。曲躬合掌。而白佛言。世尊。我於昨夜。得不善夢。唯願尊。為我解說。使斷疑。時王具界陳所夢白佛。佛言。大王。王之夢。不在於王。勿生夏懼。王善諦聽。當為汝說。此是未來。王濁惡世。有佛出現。號釋迦牟尼。減度之後遺法之相。大王。十獼猴者。即彼佛十種弟子。王白佛言。世尊。何名彼佛十種弟子。迦葉佛言。一貧畏不活而作沙門。二奴有怖畏而作沙門。三怖倆負而作沙門。四求佛法過失而作門。五為勝他而作沙門。六為名稱而作沙門。七為生天而作沙門。八為利養而作沙門。九為欲求未來王位而作沙門。十實心而作沙門。時彼大王。白彼佛言。世尊。此十沙門。其相云何。彼佛答言。大王。貧畏不活作沙門者。多有眾天地雨澤不時。五MC不登。不充官稅。飢貧所逼。XO獻男女。無所投寄。被卦遺棄樹上袈裟自剃鬚髮作沙門像。無阿闍梨。亦無和上。無戒無法。相似沙門。長時受行一切惡法。入僧伽藍自稱我是律師。禪師。法師。大德。坐居眾首。謂餘僧言。汝等皆是我之弟子。於清信土。族姓長者。波羅門家。出入遊從。多造過失。是名第一貧畏不活而作沙門。大王。云何為奴有怖畏而作沙門。為下賤奴婢。作是思惟。云何一生。受他驅策。逃竄出家。是為第二。大王。云何名為怖畏債負而作沙門。謂有眾生。云私贈。息利既多。酬還不遂。既被逼迫。逃逝出家。是為第三。大王。云何名為求佛法過失而作沙門。謂諸外道。心生疾名。遂共集議。誰有聰明利根辯慧。入佛法中。學彼所有世出世法。窺其是非。還歸我眾。對於國王大臣長者。樹論議幢。出其遠失。摧壞破減彼佛正法。是名第四。大王何名為求勝他故而作沙門。為或有眾生。聞有某甲。披衣落髮。多有伎能。通達三藏。心生熱惱。便即出家。學經律論。所修善法。皆欲勝彼。是名第五。大王。云何名為名稱則作沙門。謂或有人。竊自思惟。我若在家。無有名稱。我應剃落披衣出家。勤學多聞。受持禁戒。於大眾中。坐禪入定。使物知名。是為第六。大王。云何名為求生天故而作沙門。謂或有人。聞諸天中長壽快樂。我無方便而得上生。遂生即剃DK。染衣出家。修持善法。皆願生天。是為第七。大王。云何利養故而作沙門。謂或有人。先有財寶。更求勝處。得好精舍。房院華飾。可以尸G遲。受用自他所有財產。是名第八。大王。云何名為欲求未來帝位故而作沙門。謂有眾生。見於國王自在尊崇。富貴安樂。便生愛樂。遂求出家。所修善根。唯願當生得居王位。是名第九。大王。云何名為實心故而作沙門。謂有眾生。雖生剎利大臣族姓婆羅門家。或生長者居士。商主富貴有。盛年美白。觀諸財色富跺榮顯猶若浮雲泡幻電光生減不住。遂起厭離。發菩提心。親友瑜財。一切皆捨。出家慕道。秉持律儀。學法修禪。精勤匪懈所作。皆為眾生。惟求無上菩提之果。是名第十真實心故而作沙門。大王當知。王如所夢。見一獼猴。少欲知足。獨處樹上。不據人者。即是釋迦如來遺法之中真實沙門。其九獼猴據亂眾人。同心驅擯一獼猴者。即是釋迦如來遺法之中前九沙門。無沙門法故。總名為相似沙門。同行惡行。共驅於一真實沙門出於眾外。大王。此惡沙門。破戒惡行。IF穢一族姓之家。向於國王大臣長。論說毀謗真實沙門。橫言是非。云是惡人。破戒惡行。不合與我持戒經丘同共止住。布薩說戒。亦不合同居一寺舍。同一國邑。一切惡事。皆推彼真實沙門。蒙蔽國王大臣官長。遂令驅逐真實沙門盡出國界。其破戒者。自在遊行。而與國王大臣官長。共為親厚。大王。彼釋迦如來所有教法。一切天魔。外道惡人。五通神仙。皆不破壞乃至少分。百比名相諸惡沙門。皆悉毀減。令有無餘如須彌山。假使盡於三千界中草木為薪。長時焚燒。一毫無損。若劫火起。火從內生。須臾燒減。無餘灰燼當知。九猴出家。毀減佛法。令無有餘。夫出此文意。不自是非他。但自宗二人。不墮九猴。令法久住利益有情也。 開示自稱菩薩而行狗法明據五十。 謹案。大寶積經摩訶加葉會上卷云。爾時彌勒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說當來世。愚癡人輩。自稱菩薩。自稱沙門。為名利故惱亂施生知識親屬。唯世尊。說其過惡。何以故。若世尊說其過惡。我得聞已。自攝心行。彼愚癡人。聞如來說。或得信解。如來知我。如來學我。爾時世尊告彌勒當未來世。後五百歲。有諸眾生。自稱說言。我是菩薩。彼諸惡欲。我今說之彌勒。具四法者。自稱菩薩。何等為四。一者求利養。二者求名聞。三者諂曲。四者邪合。彌勒。具此四法。是故五百歲。自稱菩薩而行狗法。彌勒。譬如有狗。前至他家。見後狗來。心生嗔嫉。啀喍吠之。內心起想。謂是我家。佛告彌勒。當未來世。後五有百負。亦復如是。自稱菩薩行於狗法。至施主家中。生己家想。既起此想。使生貪著前至他家。見後比丘。嗔目視之。心生嫉恚。而起UG諍。互誹謗言。某甲比丘。有如是過。汝莫親近某甲比丘。當若親近某甲比丘。則為眾人之所輕賤。增長罪垢。如是之人。心生嫉姑。行餓鬼因。貧賤之因為自活求故。妄稱己身。以為菩薩。為衣食故。讚歎如來智慧功德。令餘眾生生於信仰。內自犯戒。惡欲惡行。佛告彌勒。汝觀來世有師了晨野干鳴除野干業。讚歎能捨一切財物。而自慳吝。不能離貪。讚歎慈愍。自行嗔恚。讚歎忍辱。自行不忍。讚歎四攝。自不能行布施。愛語。利益。同事。但有言語。而不能學樂精進菩薩之行今引此文。為調己請。披鑒道欲。莫指他非也。 開示大唐貢名出家不欺府官明據五十一。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辨正。廣智三藏和上表制集第一卷云。降誕日。請度七僧。祠部敕牒一首。 無名僧惠通年五十五(XT州曲沃縣。俗姓王無籍。請住千福寺)。 惠雲二十二(虢兆府長安縣。俗姓無籍。請佳大興善寺)。 僧惠琳年三十(虢州閱鄉縣。方祥鄉閱鄉里。俗姓何名光王。兄JB為戶。請住大興善寺)。 僧惠珍年三十三(京兆府萬年縣。洪洞鄉福潤里。俗姓。名庭現。但高為戶。請住大興善寺)。 僧法友斬二十八(京兆府富年縣。告陽鄉毘山里。無籍。請住諍法寺)。 僧法滿年十八(京兆府萬年縣。崇德鄉文圓里。俗姓胡。祖賓為戶)。 右大興善寺三藏沙門不空奏。上件僧等。自出家來。常尋法教。不闕師資。我行精修實堪為器。比雖離俗。跡JE私名。今因陛下開降誕之辰。朝賀歡欣之日。伏請官名以為正。度用資。以福無疆。如天恩允許。請宣付所同。 中書門下牒祠部。 牒奉敕宜依。牒至準敕。故牒。 廣德二十年十月十九日。 中書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中書待朗平等章元載。 黃門侍朗平章事王。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大尉兼中書令。 又集第二卷云。請降誕日。度五人制五人首。 行者畢斷延年五十五(無州貫。誦梵本賢護三昧經一部。并誦諸陀羅尼。請法名惠達。住莊嚴寺)。 行者康守忠年年四十二(園州貫。誦經一百二十無。并誦者陀羅尼。請名惠觀。住東京廣福寺。大弘教三藏毘盧遮那院)。 行者畢越延年四十三(園州貫。誦梵本楞伽經一部。誦金剛般若經并諸院羅尼。請法名惠日。住莊嚴寺)。 童子石惠璨年二十(無州貫。誦梵本大孔雀王經一部。誦隨求陀羅尼并經。請法名惠廣住西明寺)。 童子羅詮年十五(無州貫。誦梵本出生無邊門經。誦隨求陀羅尼并經。請法名惠俊。住西明寺)。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前件行者。童子等。並素稟調柔。器性淳確。服勤經戒。諷誦真言。志期出家精修報國。今因降誕之日。請度為僧。各配住前件寺。冀福資聖壽智不空。 牒奉敕宜依。至準敕。故牒。 大DT二十年十月三日牒。 中書侍朗平章事元載。 黃門侍朗平章事杜鴻漸。 黃門侍朗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 檢校侍中李。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 中書令。 請度掃灑先師龍門塔所僧。制一首。 東京龍門故開府儀同三司大弘教三藏塔所掃灑無僧惠恆。年四十六(俗姓張。名景芝。貫鄭州榮陽縣檀山安信里。父壞道為戶。身無籍。誦菩薩戒經一卷。誦聲聞戒一卷。誦法華經一部。念誦為業。佳河南府廣福寺毘盧遮那塔院。并向龍門民來往掃灑門)。 當院行者趙元。年三十五(貫京兆府雲陽縣龍云鄉修德里。父貞歡戶。身無籍。誦法華經一部。誦維經一部。誦菩薩。戒一卷。誦金剛經一卷。誦藥師經一卷。誦阿彌陀經一卷。誦金光明經兩卷。誦無常經一卷。誦盂蘭盆經一卷。住保壽寺。法名。惠翻)。 行者田榮國。年三十三(貫京兆府萬年懸積福鄉積德里。父壞里常為戶。身無籍。誦大隨求真言。誦尊勝陀羅尼。誦阿彌陀經。誦法花一部。住總持寺。法名理惠潛)。 童子李寶達。年十三(貫京兆府照應縣□鄉修文里。守信為戶。誦法華經兩卷。誦大隨求真言。誦理趣般若經。住大興善寺。法名惠正)。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奏。前件無名僧睾我嘗奉事故和上。服勸香火。積藏年。志性柔和。堅固無懈。請興正名。便送塔額。住彼掃灑。冀終罔極。獲殿師資。彼者。童子等。並久習真言。兼經誦典。不離本院業已就。伏乞。與度俾勵修持。 中書門下。大廣智不空。 牒奉敕宜依。牒至準敕。故牒。 大DT三年六月十三日牒。 中書令元假門下杜王。 中書令元載門下杜王。 請降誕日度三僧。制一首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羅文成。年三十八(貫土文羅國。誦金剛般若經。誦起信論。誦菩薩戒經。法名惠弘。請住西明寺)。 羅伏磨。年四十五(寶應功臣武使尉守右羽林軍大將軍員同正員試太常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貫涼州天縣高亭鄉。法名惠成。請佳化度寺)。 童子曹摩訶(貫京兆府萬年服安寧鄉永安里。父為戶。誦法花經一部。法名惠順。請住千福寺)。 牒奉敕宜並與度配住前件寺。牒至準敕故牒。 大DT三年十月十二日。 中書侍朗平章事元載。 門下侍朗平章事杜鴻漸。 門下侍朗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 司徒兼中書令。 謹案唐制。但勘其實不許欺政。唯仰其修。不勘其籍。未度之前。許受大戒。僧家之交。平等令修。外順王化。內修佛法。開修學道。制犯戒類。清淨出家。是尤可行。誠願。天台一家。年分二人。一順唐法。依實卻妄。然則。清淨度者。山林無乏。濟苦用僧。華夏有餘。 開示天竺不立記籍亦無僧統明據五十二。 謹案。新舊兩本仁王護國般若經下卷云。大王。未世中。一切國王。太子王子。四部弟子橫與佛弟子書記制戒。如白衣法。如兵奴法。若我弟子。比丘比丘尼。立為官所使。都非我弟子。是兵奴法。立統官折僧籍。大小僧統。共相攝縛。如獄囚法。兵奴之法。當爾之時。佛法不久(已上羅什三藏所譯舊本也)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橫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當知。爾時佛法不久(已上不空三藏所新本也)。 謹案。即翻仁王經沙門良賁師。奉詔所造仁王經疏下有卷云。西國出家者。不立記籍亦無主司。僧中通攝。悉皆無矣誠願。法華一宗天台兩人。依佛國法。不立僧籍。不預統攝。安置叡山。令得修學。夫大唐新任有左功德使。有右功德使。今須差右功德使。時時令檢校。其出身之法。一同大學不除本籍。加觀學。制袈裟於妻子。斷濃精於俗家。一十二年。令修山林。隨其得業。將字進退。若有違制。脫袈裟衣。為在家土也。 開示宮中出家非清淨明據五十三。 僧統奏曰。何以宮中出家非清淨。 論曰。宮中功德。雖是爭。而出家度者。未盡清淨。乃有山家度者不愛山林。競發追求。已背本宗。喍噉貧里。又不顧真如。不畏。後報。為身覓財。為名求之交。如來遺教。因緣沈隱。正神力。亦復顯。若不改其風。正道淨絕。若不求清淨。排交無由。是故。五臺山五寺。永置山五寺。永置山有。興善寺兩院。常立為國轉經。未度之前。住山請練。已度之後住十二年。是豈非清淨也。 開示入音聲惠法門明據五十四。僧統奉曰。凡犯戒比丘。世尊不聽為授戒師令誰在山可授大戒。 論曰舉足不足。聖人難知。此犯此持。小聖何判。萬里求師受。佛戒。住山傳授。何不可僧統蜜懷。已達天上。誰真佛子。不著忍鎧入音聲惠。今正是時。誠願。知音有君子。同入此門也。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華戲惠菩薩白佛言。世尊。願說入音聲惠法門。令當來菩薩聞如是法。不驚不怖。亦知一切音聲究竟之性。不疑不悔。於諸音聲。無所障閡。佛言。止止用問是事為。是入音聲惠法門。不應於新發意菩薩前說。怕以者何新發音聲。不能解。不能知。不能思。若菩薩摩訶蒴。入是音聲惠法門者。假使有人於恆河沙劫。惡口罵詈。誹謗發HX。是人不生恚恨。若人於恆河沙劫。以一切樂具供養不生愛心。譬如漏盡阿羅漢一切愛處不生愛心。一切嗔處不生嗔心。善男子。是音聲慧法門菩薩。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入法。已過心不傾動。譬如須彌山王。爾時華嚴惠菩薩。復白佛言。願必為說入音聲慧法門。當來菩薩。得聞是法門。當自知過咎。亦教餘人。爾時佛告華戲慧菩薩。善男子。汝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唯然世尊。佛告華戲慧菩薩。若菩薩聞貪欲音聲生過罪想。聞離貪欲音聲生利益想。即是不學佛法。若聞嗔恚音聲生過罪想。聞離嗔恚音聲生利益想。若聞愚癡音聲生過罪想。於離愚癡音聲生利益想。則不學佛法。若於少欲音聲生喜想。於多欲音聲生閡想。即是不行音聲法門。於知足音聲生喜想。於不知足音聲生閡想則是不行音聲聞法門。若於細行音聲生喜想。於粗行音聲生閡想。則是不行音聲法門。若於樂靜音聲則喜。於憒鬧音則閡則是不學佛法。若於於忍辱音聲生利益想。於嗔恚音聲生閡想。則是不學佛法。若於精進音聲生利益法。於禪定音聲生利益想於散亂音聲生閡想。則不學佛法。於智慧音聲生利益想。於愚癡音聲生閡想。則不學佛法。若於近道音聲則喜。於遠道音聲則閡。不學音聲法門。於生死見過咎。於涅槃見利益。則不入音聲法門。於彼岸則喜。於此岸則閡。則時聲法門。於聚落音聲生閡想。於空閑音聲生喜想。則不學音聲法門。若於獨行音聲生喜想。於眾行音聲生閡想。則不學音聲法門。於比丘所行音聲生喜想。於白衣所行音聲生礙想。則不學音聲法門。於有威儀則喜。於無儀則礙。則不學佛法。於清淨行則喜。於不清淨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不雜行則喜。於雜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欲行則喜。於婬欲行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嗔相則喜。於嗔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離癡想則喜。於癡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空則喜。於有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無相則喜。於有相則礙。則不學佛法。於無作則喜。於有作則礙。則不學佛法。於菩薩行則喜。於聲闢支佛行則礙。則不學佛法。若說菩薩過咎。則遠阿耨菩提。亦受業障罪。若說菩薩威儀過罪。則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菩薩。於他菩薩生下想。懷生勝想。則為自傷。亦受業障罪。若菩薩欲教餘菩薩。當生佛想然後教之。菩薩若欲不捨阿耨菩提。不應生心輕恚餘菩薩。善男子。無有減失功德如輕恚餘菩薩者。是故。菩薩若欲守護功德善根。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障礙惠。當晝夜各三時禮一切求佛道菩薩。爾時文殊師法王子。白佛言。世尊。如我知佛所說義。貪欲音聲佛音聲等。外道音聲佛音聲等。小欲音聲多欲音聲等。知足音聲不知足音聲等。細音聲粗音聲等。樂獨音聲樂眾音聲等。此岸音聲彼岸音聲等。遠音聲近音聲等。生死音聲涅槃等。聚落音聲空閑音聲等。布施音聲慳貪音聲等。持戒音聲毀戒音聲等。忍辱音聲嗔恚音聲等。智慧音聲愚癡音聲等。爾時華戲慧菩薩。問文殊師利法王子。以何因緣故皆等。文殊師利言。天子。於意云何。貪欲音聲何者為是天子言。是貪欲音聲空如響師利言。知佛音聲。亦復云何。天子言。不出於空。亦如響法。文殊師利言。以是因緣故。我說二音聲皆是平等是知平。平等大惠音音聲法門。八風之中大須彌山。五濁之世大明法炬也。 開示未音聲法門犯障礙罪明據五十五。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佛。告文殊師利。汝先世住初發意地未入如是諸法相時。為起何障厚罪。汝今說之。當來世。假名菩薩。聞汝所說障礙之罪。當自守護。文殊師利。白佛言唯然。世尊。我當自說障礙之罪。雖聞是者當有憂怖。然其能減障礙之罪。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閡慧。世尊。有性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劫。爾時有佛。號佛子吼鼓音王如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人師佛世尊。其佛壽命。十萬億那由他藏。以三乘法。而度眾生。國名千光明。其國樹木。皆七寶成。其樹皆出如是法音。所謂空音。無相音。無作音。無生音。無所有音。無取相音。以是諸法之音。令眾生得道。其師子吼。鼓音王佛。初會說法。九十九億聲聞弟子。皆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捨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以正得解脫。菩薩眾亦九十九億。皆得無生法忍。能善入種種法門。親近供養若干百千萬億諸佛。亦為若干百千萬億無量眾生。能生無量陀羅尼門。能起無量百千萬億三味門。及餘新發菩薩意者。不可稱數。其佛國土無量莊嚴。說不可盡。彼佛住世教化已訖。入無餘涅槃。減度之後。法住六萬歲。諸樹音。皆不得出。爾時有菩薩比丘。名曰。喜根。時為法師。質直端正。不壞義。不捨世法。爾時眾生。普皆利根。樂聞深論。其喜根法師。於眾人前。不稱讚少欲知足。細行獨處。但教眾人諸法實相。所謂一切法性即是貪欲之性。貪欲性即是諸法性。嗔恚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嗔恚性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其喜根法師。以是方便。教化眾生。眾生所行。皆是一相。各不互相是非。所行之道心無嗔礙。以無嗔礙因緣故。疾得法忍。於佛法中。決定不壞。世尊。爾時復有比後法師。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丘。護持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世尊是勝是意比丘。有諸弟子。共心輕動。樂見他過。世尊。後於一時。勝意菩薩。入聚落乞食。誤至喜根弟子家。見主居土子。即到其所。敷座而坐。為居土子。稱讚少欲知足細行。說無利語過。讚歡遠眾樂獨行者。又於居士子前。說喜根法師過失。是比丘不實。以邪見道。教化眾生。是雜行者。說婬欲無障礙。嗔恚無障礙。愚癡無障礙。一切諸法。皆無障礙。是居士子利根得無生法忍。即語勝意比丘。大德。汝知貪欲為是何法。勝意言。居士。我知貪欲是煩惱。居士子言。大德是煩惱。為在內為在外也。勝意言不在內不在外。大德。若貪欲不在內不在外。不正在東西南北四維上下方者即是無生。若無生者。云何若垢若淨。爾時勝意經丘。嗔恚不喜。從座起去作如是言。是喜根比丘。以妄語法多惑眾人。是人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聞佛音聲。則喜。聞外道音聲則嗔。於梵行音聲則喜。於非梵行音聲則嗔。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淨音聲則嗔。於垢音聲則。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道果音聲則喜。於凡夫音聲則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樂音聲則喜。於苦音聲則閡。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出家音聲聞喜。於在家音聲聞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出世間半聲則喜。於世間音聲則礙。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於布施則生利想。於慳則生礙想。以不學佛法故。於持戒則生利根。於毀是生礙想。以不學佛法是勝意比丘。於出其舍己。還到所止。從僧中見喜根菩薩。語眾人言。是比丘。多以虛妄邪見教化眾生。所謂婬欲非障礙。嗔恚非障礙。愚癡非障非礙。一切法非礙。爾時喜根菩薩作。是念。是比丘。今者必當起於障礙罪業。我今當為說如是深乃。至令作修助菩提道法因緣。爾時喜根菩薩。於眾僧所說是諸偈。 貪欲是涅槃 恚癡亦如是 如是三事中 有無量佛道 若有人分別 貪欲嗔恚癡 是人去佛道 譬如天與地 菩提與貪欲 是一而非二 皆入一法門 平等無有異 凡夫聞怖畏 去佛道甚遠 貪欲不生減 不能令心惱 若人有我心 及有得見者 是人為貪欲 將入於地獄 貪欲之實性 即是佛法性 佛法之實性 亦是貪欲性 是二法一相 是二法一相 所謂是無相 若能如是知 則為世間導 若有人分別 是持戒毀戒 以持戒狂故 輕蔑於他人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但有安住立 有所得見中 若住空閑處 自貴而賤人 尚不得生天 何況於菩薩 皆由若空閑 住於邪見故 邪見與菩提 皆等無有異 但以名字數 語言故別異 若人通達此 則為近菩提 分別煩惱故 即是著淨見 無菩提佛法 住有得見中 若貪著佛法 是則遠佛法 貪無礙法故 則還受苦惱 若人無分別 貪欲嗔恚癡 入三毒性故 是人近佛道 癡得無生忍 若見有為法 與無為法異 是入終不得 脫於有為法 若知二性同 必為人中尊 佛不見菩提 亦不見佛法 不著諸法故 降魔成佛道 若欲度眾生 勿分別其性 一切諸眾生 皆同於涅槃 若能如是見 是則得成佛 其心不閑寂 而現閑靜相 是於天人中 是為是大賊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若作如是願 我當得作佛 如是之凡夫 無明力所牽 佛法甚清淨 其喻如虛空 此中無可取 亦無有可捨 佛不得佛道 亦不度眾生 凡夫強分別 作佛度眾生 是人於佛法 則為甚大遠 若見眾生苦 則是受苦者 眾生無眾生 說而有眾生 住眾生相中 則無有菩提 則無有菩提 若人見眾生 是畢竟解脫 無有婬恚癡 如是為世將 若不見眾生 不見非眾生 不得佛法實 佛同眾生性 若能如是知 則為世間將 若人欲成佛 莫懷貪欲性 貪欲性即是 諸佛之功德 若人欲發心 隨順菩薩道 莫自有分別 心異於菩提 軌心即菩提 知是為世將 若說外道惡 稱佛世中尊 是二說非異 知是為世尊 若人求菩提 是人無菩提 若見菩提相 見則遠菩提 菩提非菩提 佛以及非佛 若知是一和 是為世間導 若人作是念 我當度眾生 即著眾生相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住於身見中 貪欲無內外 亦不在諸方 分別是空法 凡夫為所燒 如幻如炎響 如夢石女兒 諸煩惱如是 決定不可得 不知是空故 凡夫為狂惑 若求煩惱性 煩惱良是道 若有人分別 是道是非道 是人終不得 無分別菩提 凡人畏佛法 去佛法甚遠 若不疑空法 是人得菩提 一切有為法 即是無為法 是數不可得 無數故無為 若以菩提心 自高無所畏 自念當作佛 是人無菩提 亦無有佛法 離菩提寶印 若有但誦經 憶相作分別 不深思議趣 但為貪名利 自念當作佛 必成無有疑 唯貪於名利 讀經住閑靜 分別少欲行 還為貪心牽 若欲捨遠貪 不得遠於貪 若達貪實法 是人能雖貪 不得法實際 雖長夜持戒 得諸無礙禪 不入佛法味 知法無有性 不沒一切法 不言戒非戒 得脫有見中 以無持戒性 知於持戒法 如是知戒相 終不毀於戒 諸佛之法王 法藏叵思議 無量方便力 引導諸眾生 以一相法門 令入寂減道 凡夫聞佛說 無我無有法 一相自性空 不信墮深坑 勝於頭陀者 住在有見中 現在十方佛 利益諸世間 知法如虛空 皆以得菩提 若有無智者 樂於分別法 聞是實法者 則生疑布畏 是人無量劫 備受諸苦分 說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萬八千人漏盡解脫。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緣故。百千億那由他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訪。若干百千劫。乃至不聞佛之名字。自是已後。還得值佛。出家學道。而無樂。於六十二世。常反道入俗。亦業障餘罪故。於苦士百千萬世諸根闇鈍明知。叡山被誹謗。過去業所招。何不顧己業。更恨他緣來。願得今得償。不久惡道受也。 開示一乘數多怨嫌明據五十六。 僧統奏曰。西夏有鬼辯婆羅門。東土出巧言禿沙門。此乃物類冥召獄惑世間。 論曰。摩竭鬼辯。學不師稟。馬鳴所以先誡後屈。叡山禿頭。訪師西鄰。六綱所以未練深旨。比聞齊朝之光統。今見本朝之六統。實哉法華何況也。 開示不違僧尼令明五十七。 僧統奏曰。僧尼令云。僧尼有事須論不經所司輒上表啟。并據亂官司。妄相囑請者。五十日苦使。再犯百日苦使。而輒上表。既違法令。 論曰。所司省寮。雖無屈滯。而所司有綱。年寮誡。今正是時。仁王明文。寶深可信也。 開示自他平等敗法性明據五十八。 六統釋護法故 內住慈悲同粗語 余亦護法造此論 應槌其聲有巨細 客主莫怪夢裡語 凡聖本來不離斯 隨機法同一三異 隨法實教無差別 大唐貞觀興三乘 大周以還盛一乘 開元之載真言起 文殊上座定大箇 天台圓教貞元興 敷揚臨海傳圓戒 大日本國未圓教 一乘根性盍濟度 桓武皇帝哀愍彼 一圓法雨降延箇 圓教法泉開心地 圓機眾生得見水 一乘出家年年雙 圓教三學未具足 二學雖芽未戒學 是以獨鱗請圓戒 發願六統及群釋 自他六和息諍論 隨機說法利群生 同入一味真如海 顯戒論卷下 大日本國弘仁十一年歲次庚子正月二十七日前入唐求法天台沙門量澄記。夫以道業昇沈擬准木叉之持毀。覺果遲速相從尸羅之輕重者乎。三世諸尊無不依戒成佛。十方大士無不不以戒為師。菩提曠已為資糧。生死大海亦為船筏。是以再興一論之印板。將致三卷之弘道。抑義同志合力人興善結緣輩。恣量解三聚十重這巨益。飽濟度六趣四生之群品焉。 於時應永歲己亥中夏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