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一年八月,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六十三号文件(通知),转引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二二五号文件指示“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提出了一个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所开发的全国著名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的初步名单”,常熟市兴福寺列入其中。之后,常熟县政府批准兴福寺为佛教活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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