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过午不食,是佛陀为出家比丘制定的戒律。在律部中正确的说法叫“不非时食”。
佛教认为:清晨是天食时,即诸天的食时;午时是佛食时,即三世诸佛如法的食时;日暮是畜生食时;昏夜是鬼神食的时候。据佛教经典记载,佛有一大弟子迦留陀夷,长得很黑,有一次他过了中午下山乞食,天暗,又碰到打雷下雨,当他到一家门前乞食时,这家只有孕妇在家,当时电光一闪,照在迦留陀夷脸上,因为他太黑,借着闪电孕妇以为遇见鬼,因此受惊流产,僧人受到诽谤,故而佛教律典对于僧侣的饮食进行规范,要求不能在规定许可以外的时间吃东西。这个时间就是在太阳到正中午后,一直到次日黎明,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吃东西的。但是身体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例如病人)。正中午指的不是中午十二点,是以太阳升到正中天为准。
按照佛制,比丘午后不吃食物。其客观原因有两个:1、比丘的饭食是由居士供养,每天只托一次钵,日中时吃一顿,可以减少居士的负担;2、过午不食,有助于修定。这个制度,今南方国家仍普遍实行。最严格的只喝白水,连牛奶、茶、椰子水都不喝。但一般的僧人午后可以喝茶、汽水、果汁,也可以吃糖。我国汉族禅宗僧人从古有自己耕种的习惯,由于劳动的缘故,晚上非吃东西不行。所以在多数寺庙中开了过午不食的戒,但是被视为“药食”,但持过午不食戒的僧人为数也仍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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