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寺院内,我们都能看到佛教的教旗,而教旗的设计者既不是一位比丘,也不是一位比丘尼,甚至都不是一位东方人。西元一九五二年,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二次大会在日本举行,美籍奥尔高特先生,根据佛陀成道时圣体放出之六种色光,设计一面六色旗,作为世界佛教教旗,由锡兰代表提出通过。
六色为蓝、黄、红、白、橙及前五色之混合色。其构图,纵横均为蓝、黄、红、白、橙等色,此等诸色系象征全世界各种人种之颜色。
其中,横者表示普遍全世界人类之和睦相处,纵者表示世界之和平,直至永远。
又就佛教立场而言,教旗之颜色,亦象征佛陀庄严法相和圣教之意义。
蓝色象征:佛教慈悲和平之主旨,黄色表示中道了义,即离于空有、究竟彻底之义;
红色表示:成就福慧、庄严吉祥;
白色表示:清净解脱、法尔如是;
橙色表示:佛法之本质乃智慧、坚固而庄严;
五色之混合色表示:真如不二之义。
要言之,佛教教旗有‘不分种族、国籍,不分畛域、肤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含意。
教旗的缘起:
19世纪末期,锡兰【今斯里兰卡】正处在西方殖民统治之下,佛教受到重重阻力和挫折。
1880年,一位美国学者佛教徒满怀宗教热情地从印度抵达锡兰从事佛教工作,此人就是原美国陆军上校奥尔科特【1832—1907】,上校在当时情况下深深感到佛教需要有一个象征性标志,有利于佛教界联络和团结,为此经过反复研究,最后根据佛陀成道时圣体放出的六种光明制定了六色教旗,作为佛教的一个标志。
1950年,在锡兰召开世界佛教徒联谊会成立大会时,采用此旗作为佛教教旗。
1952年,在东京召开世界佛佛教徒联合会第二届大会,正式通过决议将奥尔科特设计的这面佛教旗帜定为国际佛教教会旗。
一百多年过去了,这面佛教旗帜逐步受到各国佛教徒重视,被越来越多的佛教徒们接纳和采用,成为国际佛教界团体和个人团结合作的一个象征!
1980年,将佛教教旗的标准、解释和使用方法载入僧伽组织基本规条第十章内。
1、蓝光由佛陀的毛发放射,代表对诸众生怀有同体大悲的精神。
2、黄光由佛陀的皮肤放射,代表远离二边、带来平衡和解脱的中道。
3、红光由佛陀的肌肉放射,代表依佛法修行而带来的加持力。
4、白光由佛陀的骨齿放射,代表佛法的清净和它所带来的解脱。
5、橙光(缅甸佛教则为浅粉红)
由佛陀的掌、踵和唇放射,代表不可动摇的佛法。
6、五色光合成第六色(非肉眼所能见) 代表佛法为普遍的真理。
这面教旗清晰的传达出这样的意义:不论种族、国籍、地域或肤色,所有众生,佛性平等,均可成佛。
悬挂和使用教旗指引:
1、当悬挂教旗时,深蓝色的部份必须在悬挂者的左面。
2、在五色混合的条子上,深蓝色必须永远在最上方。
3、升旗时,必须快速地把旗帜升到桅杆顶,但降下时则须缓慢进行。
4、悬挂教旗必须从晨曦开始一直到日落为止,但在重大日子则可通宵悬挂。
5、在台上悬挂教旗时,必须保持旗帜水平地悬在台上的高处。
6、当和其他旗帜一起悬挂,教旗必须置于中央较高的位置。
7、在讲堂悬挂教旗时,教旗必须置于传道者的右前方。
8、在讲堂中,当和其他旗帜一起悬挂时,教旗必须置于传道者的左方。
9、要在大的车子上悬挂教旗时,它必须固定于车顶的较前位置。如果车子较小,则可悬于车子的右前方。
10、只有在下述情况才可在车上悬挂教旗:车子盛载菩提树、幢幡、长老、僧团及传道者。当上述人物或圣物离开后,则必须尊敬地把教旗摺好,放回车上。
11、悬挂教旗时,必须保持水平,不可倒挂。但当悬挂小的纸制教旗,则必须垂直悬挂。
12、僧伽组织和其他佛教团体必须遵照上例处理教旗,并且在各种佛教活动和仪式中按规定使用教旗。
悬挂和便用教旗注意事项:
1、即使车上载有僧侣,也不许在朝圣的车子上悬挂教旗。
2、除非有重大宗教原因,否则不许悬挂教旗在路边、道路交汇点、车站、机场、码头、市场和其他地点。
3、不允许任何人对教旗有任何不敬行为,还有,教旗不是用来守护人或事物的。
4、不许以任何方式撕毁、弄污或破坏教旗。
5、不许以教旗覆盖、装饰大楼。
6、不许以教旗用作包装纸、商标、广告或告示牌的设计。
7、悬挂教旗的桅杆上不许再贴上或挂有海报和小册子。
8、不可以卷或綑缚方式处理教旗。
9、使用教旗时,不可使它和地面、水面、或它下面的任何东西有接触。
10、无论可时何地,不许以教旗作地蓆、地毡等。
11、教旗之上不可再悬挂任何旗帜。
12、必须在佛教仪式中,遗迹和佛像前悬挂教旗,唯不许以教旗覆盖它们。
13、不许以任何理由抛弃教旗,如果它因破烂了、脏了而变得不合用,则必须尊敬地把它烧毁。
佛教教旗是佛教的象征,是智慧、平等、慈悲、和平的象征,更是我们菩提路上的引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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