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太平军于寺内设难民局、留养局,寺田亦暂人难民局,留养难民,寺得以保全。太平军为制造火药,又在寺内设吊硝厂。咸丰兵燹后,竹经一带屋宇连同空心亭俱被毁。全院亦多残破,略加缮葺,尚存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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