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舍戒极简易
受戒时,如入海采宝,无数方便乃得,故严其规矩。舍戒时如失宝;盗贼水火,须臾荡尽,故对人一说便舍了。总之,无论在家众对任何戒(五戒、八戒、菩萨戒等)不欲遵守而舍弃,或出家众的舍戒还俗都是极简易的,只需内心向自己说舍戒便成,出家人至多向任何一个人说舍戒也成。这种“来而郑重其事,去则任其自由”的规范方式,是其他宗教或世俗任何团体(自国家、政党到社会各种团体,乃至非法团体)规范中极鲜见的;充分显示了佛教戒律的绝对尊重个人意愿精神、完全看重在内心的教化精神。这也是一种真正的开放理念、彻底的人文主义、充分的自由平等制度。
三、戒律之目标
所谓戒律之目标,即指“制戒之目的”而言,其内容可从各部律中所载的“制戒十利”中得之。以现代法学观念来看,这是“立法原意”问题,是法文有疑义时解释的最重要依据,也是作创造性诠释以推陈出新的界限。
1.为个人的解脱
如道宣所云:“戒德难思,冠超众象;为五乘之轨导,实三宝之舟航;依教建修定慧之功莫等。”制戒的主要目的,在使七众得到精神解脱,即解除无明烦恼的束缚是。在“十利”中,所谓“清净”、“内证”二事当指此而言。
2.为团体的和合
戒律也是僧团内部的规范,尤其各部律中“犍度”部分,均属内部规制性质。有了这些规范,方能“摄僧”、“令僧安乐住”、“僧和合”,即团体方能维持。
3.为号召生信
作为一种宗教,如何号召民众的信仰,乃成败的根本。所谓“戒德重于地”,戒律严谨,对外就发生大号召作用。《菩提道次第广论》云:“尸罗庄饰,老幼中年任谁具足,皆生欢喜,故为第一庄严之具。”又云:“虽未说虚赞邪语,未以勤勇力集积所须资财任运而得,不以暴业而令怖畏;然诸众生悉皆礼敬,非为亲属,先未利彼,初本无识;然众生自然慈爱,足迹之尘亦为天人恭敬顶礼,得者持去供为福田,此诸胜利悉由戒生。”总之,因守戒律而产生的对外号召作用,就是俗世所称的“人格的感召力”。
4.统摄目标——正法久住
佛门七众能坚守戒律,僧团因戒律而保持和合,佛门因戒行严净而对外产生强大的感召力,这三者合在一起自然起了整体的效应——正法久住(或称梵行久住),佛教由是可大可久。印顺法师称这点为“一大理想”。其实何止“理想”而已?佛法至今已二千多年,不但早已成了亚洲各国重要的文化与信仰,而且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学在今天日益受到西方哲学思想界的重视。这就证明了“正法”早已“久住”,且持续在发扬光大之中;此乃成了事实,非仅理想而已。可以说,这个统摄目标已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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