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是为了净化人类的身心而设﹐是为了净化人间的社会而设。是以人间的善良风俗人情及合理的国家规章法令﹐为佛陀制戒的参考基础﹐加以佛法的正知正见作引导﹐便成了有小有大﹑能略能广﹑可
浅可深﹐可以适应任何时空环境的生活准则。 当你认识了戒律的功能﹐明白了佛陀制戒的用心﹐你便不会拘泥于枝末小节﹐应着重于人类之身﹑心﹑语言三种行为的净化﹕清净﹑精进﹑俭朴﹑有礼
节﹑有威仪﹐不恼害自己﹐不困扰他人﹐并以净化的人格﹐作他人的表率﹐用佛法的慈悲和智能﹐净化社会﹐净化人间。
佛陀所说的戒律虽多﹐却不是苛刻的要求。事实上为使后代的子孙﹐能有弹性适应的空间﹐故有「随方毗尼」的遗教﹐并有「舍弃小小戒」的交待。因此佛教传到了中国﹐渐渐地出现《禅苑清规》
的丛林制度﹐既不即是佛世的戒律形式﹐也不违背佛陀制戒的精神。不过﹐光有丛林制度﹐也不能取代全部的戒律功能。
佛教的戒律﹐是相当人性化﹑且富于人情味的﹐因其重视实用性﹐故也富有伸缩性。佛教虽有种种戒律﹐并未规定所有的人都受同样多的戒律﹐那是依照各人发心的程度﹐来自由决定的。
佛陀及其大比丘弟子们﹐经常「游行人间」﹐用清凉的佛法﹐来净化人间大众的身﹑心﹑语言三类行为﹐建立人间佛教﹔我们现在推广人间净土的理念﹐就是要这样﹐呼吁大家﹐一点一滴﹑日积月
累﹐共同努力﹐来实现它。(附记﹕本文撰成于1996年12月18日纽约东初禅寺由于老﹑衰﹑病﹑忙﹐写写停停﹐起早带晚﹐费时二周始毕)。 本文曾于1997年7月19~21日「第三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
口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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