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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的自我观

时间:2014-09-20 10:13:14  来源:  作者:
  在未进入正题前,要先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真正的佛法是无法可说的,也没有一定要说什么法,因此“法无定法”,跟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时代、针对不同的环境需要,就说不同的法。只要对当时的人、当时的社会有用、有利益,就是佛法。
  以《金刚经》来说,经中所提出的主要观念,即是“空”,“空”就是无所执着,没有一定要说什么、要告诉人家什么。所以,佛法并不一定非讲什么不可。
  如果一定要讲什么,就不是佛法。就好像说,有人喜欢吃辣的,有人喜欢吃臭的,有人喜欢吃大蒜,有人喜欢酸的。如果他们每一个人都想把自己喜欢吃的给别人吃,那么,这时候必定会有争执。
  每个人性格不同,年龄层次、生活环境不同,需求也不一样,因此就佛法来说,尊重所有人的需求,尊重一切众生的需要,只要对对方有益,就是佛法。
  (一)自我的层次
  自我的层次有三种:自私的自我、博爱的自我、实相的自我。
  1.自私的自我-小我
  自私的自我,一般人称为“小我”。因此,为自我、个人的利益而追求、努力,就是“小我”。我们经常听到这么一句话:“人不自私,天诛地灭。”这是正常的,一个人如果不为自己的福利努力,他还有生存的余地、生活的可能吗?所以“小我”非常重要。自私的我并非坏事,中国有一位哲学家叫作“杨朱”,主张“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听起来十分小气,可是如果人人都能为自利而奋斗、努力,我们这个社会不是都能自给自足,不是都能非常富裕了吗?所以,小我不能没有。 
  小我有它不同的范围,首先是个人的小我,其次是夫妇两人的小我,然后是家族的、团体的、宗族的、民族的、国家的、人类的我,这些都是小我的层层扩大,不是大我。例如,人看到毒蛇猛兽,觉得是可怕、可恨的,应该被消灭,这是站在人类的立场而说的,因为人类的自私,而没有想到我们有权利生存,毒蛇猛兽为什么没有权利生存?它们在世上和我们一样都在求生存,为什么它们不对,而我们是对的呢?
  2.博爱的自我-大我
  博爱就是对一切人施以平等的待遇、平等的关怀。所谓“牺牲个人的小我,完成全体的大我”。许多革命家、宗教家、哲学家们都有这种胸怀,不为一己之私,不为个人家庭,而为国家、为民族、为全人类、为整个世界和平,将自己奉献出来。如将士的殉国、宗教徒的殉教、哲学家的殉道,这种为大我而牺牲的爱,称之为“博爱”。 
  但是对于所有一切众生的平等待遇,除了佛法之外,其他的哲学、宗教很少把低等乃至高等的一切众生,都平等看待。中国的儒家虽也有“民胞物与”的主张,但仍然不脱以人为本位,以人为尊。 
  很多人认为大我就是无我,但是大我还是有一个我,还是有一个主体。佛教认为不但一切人是平等的,一切众生是平等的,并且进一步指出所有众生所以为的“我”,都是不存在,都是空的,既然都是空的,当然也就是平等的了。所以,佛教的众生平等观,其实是从“无我”产生的。 
  3.实相的自我-以无我为自我
  前面已经解释过《金刚经》的“空”指的是时间、空间的空;所有时间上的变动及空间上的移动,一切现象都在变动之中而存在。佛法讲“无常”、“无我”,是因为一切现象都在变化之中,没有绝对的、永恒不变的自己或“我”。一般人所以为的我,乃是假相的我,不是永恒的存在;而哲学家和宗教家所认为最后的、最高的“神我”,其实是一种观念和信仰的存在,并非真实不变的本体。 
  佛法认为,实相即空相,空相即无相。以“空”为自我,即是放弃自私的、自利的、以自我为中心或以功利主义为出发点的种种观念执着,这才是实相,才是无相,才是解脱。 
  “解脱”一共有三个名字:“空”、“无相”、“无愿”,合起来称为“三解脱门”。如果我们希望从烦恼、痛苦、业障的束缚中得到解脱,就必须亲证“空”、“无相”、“无愿”。 
  空就是无相,从字面上,就很容易懂,但是无相为什么就是“无愿”?可能就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了。 
  “愿”的意思是志向的原动力。从佛法的立场说,凡夫众生之所以浮沉生死大海、流转生死,都是由于造了善业和恶业的缘故。造善业,即生人间、天上,造恶业,便为他类众生。造的善业不够多、不够好,生在人间就会受比较多的苦难。
   已经解脱的菩萨、圣人,他们也在我们的人间广度众生,也以父母所生的肉身出现在我们这个世间,陪着我们受苦受难,可是他们心中已得到解脱,所以苦难并不会为他们带来烦恼。
  凡夫众生在生与死中浮沉,是由于业力,菩萨们于生死中往来是“倒驾慈航”,是由于愿力。这个愿力便是来自最初所发的“成佛的心”、“无上菩提心”和“行菩萨道的心”,依此愿力,生生世世行菩萨道,及至解脱之后,仍留在人间广度众生,但这时候不是以业力,也不以愿力,而是以“无愿”。 
  “有愿”并未真正解脱,还算是凡夫的菩萨。像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立个志愿,准备做什么,希望做什么,计画做什么。到了“无愿”的程度-解脱的菩萨和佛,便不需计画、不需再立愿、发心,因为他们本身已在“愿”上了,正如车子在下坡时,只要一启动,自然就会往下滑,不需再加油,这就是“无愿”的意思。 
  如果还有愿,就仍是凡夫,到了“无愿”,才是大解脱的菩萨和佛,故称为“三解脱门”。“三解脱门”即是《金刚经》所说的“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虽无相而仍在人间广度无量众生。
  法鼓山不仅仅是位在台北县金山乡的一个地方,而是一个“提升人的品质,建设人间净土”的理念之具体实践。我们希望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法鼓山理念的信奉者和实行者,这是不是心太大了?不大!菩萨不是说“众生无边誓愿度”吗?我这一生度不了几个人,连我本身是不是已经得度都是一个问题,但是,我们的理念和使用的佛法却是无限的。所以,我们不以时间、空间作为我们的范围,唯有如此,才能称为“实相”、“无相”。
  二十几年前,我在美国时,有一个美国人跟我一起修行禅法、打禅七。当时我介绍“无我”的观念,说:“开悟之后,就会将自我中心融化,没有小我,亦没有所谓的大我。”到了第三天,他打坐坐得很好,几乎连自己都快要没有了,没有手、没有身体、没有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里。
  他很恐惧,于是来找我,说:“师父,我想回家了。”
  我说:“为什么?” 
  他说:“我坐得非常好。” 
  我问:“你打坐坐得很好,为什么要回家?” 
  他回答:“我还有女朋友,如果变成了『无我』,我是不是还要结婚呢?我可以不结婚,但是我的女朋友她可不能不结婚。所以,我不能再坐下去,再坐下去就要变成『无我』,变成和师父您一样了。因此,我不坐了!” 
  后来,我把观世音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的照片给他看,问他:“他们有没有头发?像在家人还是出家人?” 
  他说:“有头发,像在家人。” 
  我就说:“做为在家人,也可以是大菩萨。” 
  他说:“真的?那是不是可以结婚呢?” 
  我说:“你准备要几个太太?” 
  他说:“只要一个就够了。” 
  我说:“没有问题,你打坐,开了悟,如果还会想结婚,还是可以结婚的。” 
  他将“无我”、“无相”误解了。所谓“无我”、“无相”是指心中不要执着。前面讲到“无住”,是不要在乎的意思,有太太,却不在乎太太爱不爱我、骂不骂我,而只是把太太当成太太,扮好先生的角色,这就好了。因此,如果真正能做到“实相的自我”,那就是大解脱了。得大解脱时,不在乎、不计较是在家或是出家,但这是菩萨的层次,一般凡夫是做不到的。
  (二)执着的自我
  1.四大五蕴的我
  “四大”不是一般人所谓的酒、色、财、气,佛法所说的“四大”,是指地、水、火、风等构成物质的主要元素。主要出自于人的身体的结构分析,自然界的物质世界,也可以依此类推。印度哲学中除了佛教,其他几派的哲学也谈到物质的世界分为四大类。 
  在人的种种执着中,以对身体的执着为最重,因此,佛法指出最难放下、最难破除的就是“身见”。“身”是我们的命,什么都可以不要,但命不能不要,一切都可以放下,但命不能放下。 
  虽然,也有人爱财而不要命,但是到了真正要他命的时候,还是会把财放下,因为命最要紧。人没有了身体,就无法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所以,身体是非常重要的。 
  身体是由四大组合而成,所谓的“四大”是什么?血液、鼻涕是“水”;骨胳、经络、皮肤是“地”;体温是“火”;体内的许多空隙和呼吸是“风”。 
  但如果将四大分开来看,我们的身体就不存在,而且四大本身也不断在变化。喝水、尿液,是“水大”的变化;吃饭、排便、洗澡、漱口、刷牙、剃头、剪指甲,是“地大”的变化;呼吸、换气,是“风大”的变化;吃东西产生热能,热能化为力量、能源散发掉,是“火大”的变化。四大常常变换,所以,身体是暂时的,非永恒的。 
  “五蕴”是什么?“五蕴”-色、受、想、行、识,同时包括了精神和物质、心理和生理这两部分。 
  “色蕴”的“色”翻成英文,是“Form”,不是“Color”,它或是指有形状的东西,可以看得到、摸得到、接触得到,或是可以用耳朵听到的,甚至无法以感官接触到的微细物质,都称为“色”。
   其他四蕴:“受”是接受、感受的意思,感受是心理的作用;感受以后便“想”,想自己刚刚接收到的是什么、是怎么一回事;“行”是产生反应,该怎么办? 
  譬如,有人骂我:“师父,你胡说!” 
  我一听到有人骂我胡说:首先,“听到”就是“受”;其次,知道有人骂我就是“想”;接下来,我怎么办?我该怎么反应?该答辩呢?或一笑置之?这种心理准备要反应的活动或心态便叫作“行”。 
  受、想、行加起来就是“识”,识包含两种意思-一种是认识的“识”,是了解、分别、认知作用;另一种是指更深一层的精神作用。我们所有身心的种种反应,会变成一种“能”或一种“力”,储藏在我们的“识”中,然后形成“因”;经过一段历程后,在“缘”的促发下,就变成受“报”的结果出现。所以,这一生做了坏事到下一生还有果报,就是由于“识”是一种精神作用。 
  我们这一生的认知,到另一生已经不存在,只有一种“能”、一种“力”的作用存在着,这就叫“识”。所以,“五蕴”不但包括生命的肉体部分、心理部分、精神部分,也包括从此生到彼生的连结过程中的生命体的存在。 
  “我”,这一生的我、现在的我、这一念的我、下一念的我、一直到来生的我,都是由四大五蕴完成的。以四大为我、五蕴为我,都是有执着的我。因此,《心经》说“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以般若慧观照五蕴皆空以后,才能得解脱、得自在。
  2.功过果报的我
  在世间,大多数人都希望人家赞叹、希望人家鼓励;做好事希望留名,希望留芳百世、名垂千古、名扬四海。 
  目前,我出版了不少书,中文、日文、英文的都有。如果我希望写更多更多的书,而能被翻译成各国的文字,让世界所有国家的人都认识我,认识“圣严”这个人,如果只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书,我就是为了“我”,而不是为了众生。 
  不过一般人存有这种心,也是正常的。鼓励一个人使他做好事,表扬他使他做更多的善事,让更多人见贤思齐也能受到表扬,也是很好的。所以任何一个团体或政府,对于优秀、成绩好、贡献多的人士要加以嘉奖。但是,如果受表扬的人只是为了受表扬而努力,那就有问题了。 
  又譬如,一九九一年我曾经接受好人好事的表扬。其实,对我来讲,我并不是那个“好人”,“好事”也不是由我去做的,我只是认识了很多想做好事的好人,因缘俱足之下,帮忙他们做了好事,成就了这些好人。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能成就的就很有限了,一切的事,都是由许多人共同完成的。只要这么一想,自我就会淡化、减小。 
  争功的人必定诿过,很多人为了争功,喜欢把别人的功劳抢来据为己有,一旦有过失则把责任推给别人,上推、下诿,不是说上面交代得不妥当,就是下面的人做得不对,只有自己是无辜的。我们不要做争功的人,应该把功劳给人。至于“过”是不是我的?如果没有人承担,是我的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有人承担,我也不需要硬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 
  佛经中有这么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个和尚傻乎乎的。一个少女未婚怀了孕,在情人的唆使下,跑到庙里对和尚说:“和尚啊,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
   和尚说:“噢,是真的吗?” 
  少女说:“你忘了吗?当然是你的!” 
  和尚说:“噢,好,好,那就是我的吧!” 
  后来,孩子出生了,少女就把孩子送去说:“这孩子是你的,你应该养他。” 
  和尚说:“好,好,那就给我吧。” 
  四周的人纷纷骂这和尚六根不净。本来还有信徒供养他,如今没有人愿意再供养他,和尚变成了乞丐,却仍抱着孩子四处要饭吃。 
  当孩子一天天长大,和尚便准备把他留下来当小和尚。 
  结果那位少女在和情人结婚后,夫妻两人跑来找和尚说:“和尚,你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吗?” 
  和尚说:“你们不是说是我的吗?” 
  “不,这个孩子是我们的。” 
  “是你们的?那就带回去吧!” 
  就这样,孩子被抱回去了。大家都骂这个和尚:“你怎么这么傻呢?” 
  和尚说:“我是个和尚,没有人要的小孩,当然是给我啰!既然有人要,那就抱回去啰!” 
  大多数人都只希望得好的果报,不希望得坏的果报。例如,很多人害了病就怨天尤人,说:“我这一生没有做坏事,为什么偏偏要我害病?那些做了坏事的人,为什么他们不害这种病,而叫我来害这种病?”好像是老天不公平。从佛法的立场来看,一切的果报必定有原因,受报之时不必再问:“为什么我得到这样的果报?”重要的是,如何改善现在已经得到的果报。 
  已经得到的果报,应该无怨无尤的承担,同时想办法扭转、改善既有的命运、环境。经由我们的努力改变既有的事实环境,这便是改变果报-从不好变成好,希望自己能够更好;不过,这仍是有我的,是有我的执着。 
  很多人讲:“你不要执着,你不要那么自私啦!”不需要用这句话骂人,自私是正常的,自私而害人才是不正常。自私而不害人,自私而能使他人因他的自私而得福,不是很好吗?
  (三)假名的自我
  1.闻法者的假名我
  《金刚经》的第一句即云:“如是我闻。”很多人问,佛法讲“无我”,为什么经典里开头第一句就是讲“我”,是不是佛教也讲“我”?“如是我闻”的“我”,指的是阿难尊者,是当下听法、闻法的人。阿难尊者听到佛陀说法之后,回想、覆诵给以后的人听,说:“当时,是我亲自听到释迦牟尼佛这样讲的。” 
  用以表示有证人证明这是事实,因为“当时我在那儿”,以“我”取信于后来的听法者,因为“我是亲自听到的,请你相信我,我是这样听到的……。” 
  这个“我”是假名的我,代表听法者。 
  2.说法者的假名我
  《金刚经》又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这是《金刚经》中很有名的经句,它重复讲着:“不要住于色声香味触法、不要住于色声香味触法……。” 
  有一些人认为佛有三十二种大人相,三十二种大人相即属于“色”,是形状、颜色的表现。《金刚经》讲到,如果以三十二相来见如来,这个人是不是真的见到了如来?不一定。佛虽然有三十二种大人相,但是,除了佛以外,还有一种人也有三十二种大人相,那就是印度神话传说中的“转轮圣王”。传说有一种统一天下而不用武力,虽有武力却可以不用武力的理想社会,即为转轮圣王的境界。 
  佛虽以声音说法,但是如果用佛的形象或佛的语言,希望能见到佛的话,这个人是见不到如来的,这个人行的是邪道。这段经文中用的两个“我”,都是假名我。佛陀在经典中常常自称“我”,这个“我”不是凡夫执着的我,而是假名。因为,他如果不说我,对于说法的人来说,就没有办法呈现,没有办法表达了。凡是需要表达,尤其是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时候,一定是有对象,有对象,即有你、我,所以会出现“我”字。但是,这个我,是假名我,并非真实我。也可以说,是色相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是如来的“无我”之我,而不是我们的小我或大我的我。
  《金刚经》又云:“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这也是说法者的假名我。经文的意思是:假如有人说,如来来了,如来去了,如来现在坐着,如来现在卧着,如果这样讲,那么,一定不是真的见到如来,只是看到如来的色身、如来的肉身、如来的假相,而不是看到真实的、实相的如来。实相其实就是无相,实相无相,无相而无不相。虽然讲“无相”,可是如来的法身、如来的身体遍于一切,处处皆在。 
  而现在,我圣严在这里说法,是不是代表着如来在这里说法?我不是如来,可是说的法、念的经是如来的法,那么,如来究竟在哪里? 
  既然如来的法是从我口里说出来,如来的法的力量是从我的身上发出来的,那么,有佛法之处就是如来所在之处;这并不是说,我的身体就是如来,不是的,而是我代表着如来在这里说法。 
  诸位正在听如来的法,跟如来究竟是相应还是不相应呢?假若你们认为:“我才不相信!”那么,你们跟如来的法还不相应,如果能句句深入内心,那就是相应。现在听法觉得不相应,并不表示你跟如来不相应,如来从来没有离开过你,只是你此时并不承认自己和如来在一起。禅宗有一句话:“夜夜抱佛眠,天天共佛起。”很多人认为如来是供在庙里的,也有很多人认为如来在西天,错了!如来并没有离开我们一寸一分。 
  我现在在讲《金刚经》,我当然相信我跟如来是一样的,你们也该相信自己跟如来无二无别。这就好像说,每一个人的如来都是在冬眠状态,当春雷一响,许多冬眠中的众生都将自浑沌中苏醒。所以,说法称为“振法雷,击法鼓”,就是要让冬眠中的佛全都醒觉过来。所以,每个人本来都是如来,只是诸位不知道自己原来就是如来。
 
随喜 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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