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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宗派的形成

时间:2013-12-08 11:39:42  来源:  作者:

  佛教传入中国后,逐渐适应中国社会,受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影响而中国化、民族化。魏晋时期,在玄学不同流派思想的作用下,佛教在对经典的理解和释义时,形成多种不同观点,如讨论般若学的“六家七宗”。这里的“宗”即是“家”,相当于学派,七家也就是七个学派。南北朝时,印度佛教各派学说已基本介绍到了中国。随着佛教学者对佛典研究的逐步深入,转而重视讲述佛典,专攻不同的经论,于是出现许多专通某类经论的经师、论师。各师的观点出自对经论“提章比句”的研究。这些还只是在佛教学派的范围之内,并没有具备宗派的某些基本特点,因为当时还没有出现形成宗派的客观条件。

  一般认为,宗派产生的主要标志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度发展的寺院经济,以确保宗派独立的经济来源,并推动自身的发展;二是系统的学说体系,以保证自宗在思想理论上的独立地位,并由此而与其他宗派区别开来;三是相对固定的传教区域,即以某祖庭或大型寺院为中心,造成一定的势力范围,以利于自宗学说的区域性流传;四是严格的法嗣制度和寺院规范,以行政手段保障自宗的特殊地位。
  因此,佛教宗派不再如原先学派那样,仅仅通过学说的传承而形成松散的师徒、师友关系,而是具有严密的、全方位联系的强大体系。宗派之间,除了学说上的分歧,还涉及到与世俗生活相联系的实际社会利益的矛盾。所以,宗派乃是代表不同宗教学说、不同哲学观点和不同经济利益的组织和团体。
  南北朝后期的历史进程,已为隋唐佛教宗派的建立准备了条件。陈、隋之际是政治上由南北分裂走向统一的转变时期,天台宗首先在陈、隋之际建立起来。智□创建天台宗的活动是在学派纷争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南北朝佛教运动的总结,体现了大一统背景下的社会政治需要。
    隋的统一,促进了各地区文化的交流,使以往南北各有侧重的佛教信仰和教义学说得以相互补充、融合。通过南北佛教僧侣的交相往还,沟通教义,南北各家师说走向调和,出现理论与修行并重,即“破斥南北,禅义均弘”的要求。
  南北朝时期,寺院经济已具相当规模,隋以后又有新的发展。这在一方面是由于统治阶级继续投入大量财物,另一方面则出自僧众们大规模的垦殖活动。寺院经济的强盛和稳定,使提倡某一系统佛教思想的学者可以长期定居一处,深入研究教理,广泛教授门徒,形成别具风格的僧侣集团,参与争取统治者支持的竞争。同时,寺院经济的日趋庞大,带来了庙产的继承问题,促使上层僧侣采取排它性较强的宗派形式来维护本团体的利益。这些宗派以某些大寺院为据点,以某些名僧为领袖,形成各自的势力范围。
  佛教的思想理论,南北朝时期已有很大发展。由于接受传统思想的改造,佛教思想的中国化倾向日益明显。同时,为更好适应社会实际需要,中国佛教要求独树一帜,进一步摆脱印度佛教思想的影响。又由于南北朝以来,译经浩繁,种类杂多,致使歧义纷出,师说林立。为调和各类佛典的矛盾,克服佛教内部的理论分歧,各家的判教理论和活动已存在多时。所谓判教,是在断定佛教所有经典及其思想体系的存在理由和基本价值的前提下,视自己所尊奉的那部分经典为最高、最圆满,而其他经典则各有所偏。这种判教,至隋代而特别流行。它虽然缺乏史实的根据,但反映出隋唐宗派佛教的一个共同倾向:既有强烈的宗派性,又对异己取宽容态度;既有各种形式的斗争,又以相互调和为主流,而斗争又仅限于高低、主次的理论陈述。
  此外,中国传统的封建宗法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佛教宗派的形成。佛教宗派的一整套组织管理体制、传授学僧制度、权益分配系统等,都可以从宗法制度中找出某种历史依据。
  隋唐佛教宗派的划分,学者们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创立于隋代的有天台宗、三论宗、三阶教;产生于唐代的有唯识宗、华严宗、禅宗、律宗、净土宗、密宗和藏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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