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皎在《高僧传》卷二中也记载说:
耶舍先诵《昙无德律》(即四分律),伪司隶校尉姚爽请令出之……即以弘始十二年(410),译出《四分律》,凡四十四卷,并《长阿含》等。凉州沙门竺佛念译为秦言,道含笔受[14]。
慧皎认为《四分律》是佛陀耶舍由梵文诵出,竺佛念译为汉语(秦言),道含担任笔受。
后来《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也采用了这种说法。
智升在《开元释教录》记载说:
耶舍先诵《昙无德》,司隶校尉姚爽请令出之……即以弘始十年戊申(408),译《四分律》并《长阿含》等经,至十五年癸丑(415)讫。凉州沙门竺佛念译为秦言,道含笔受。译毕解座[15]。
圆照在《贞元新定释教目录》中也记载说:
耶舍先诵《昙无德律》,司隶校尉姚秦请令出之……即心弘始十年(408)戊申,译《四分律》并《长阿含》等,经十五年(415)癸丑方讫。凉州沙门竺佛念译为秦言,道含笔受,译毕解座[16]。
《开元释教录》和《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在《四分律》的译者问题上,与僧肇在《长阿含经序》和慧皎在《高僧传》中的记载是一致的。
2、佛陀耶舍诵出、竺佛念、道含笔受的记载。
费长房在《历代三宝记》卷八中记载说:
《长阿含经》二十二卷,弘始十五年出,竺佛念笔受。见二秦录。
《虚空藏经》二卷,后反(返)还外国,至罽宾得此经,寄与凉州诸僧。见道慧宋齐录。
《昙无德律》四十五卷,秦言法藏,此是人名,即四分律主也,或六十卷。
《昙无德戒本》一卷,上二律戒,见晋世杂录。
右四部合六十九卷,晋安帝世,罽宾三藏法师佛陀耶舍……而耶舍先尝诵《四分律》,时请出之……以下弘始十二年译四分律等,至十五年解座……沙门道含竺佛念等二人笔受[17]。
费长房记载说:《四分律》是由佛陀耶舍梵文诵出,道含和竺佛念二人担任笔受。但是,谁将佛陀耶舍诵出的梵文译为汉语,却没有记载。
道宣在《大唐内典录》卷第三中也有同样的记载:舍(耶舍)先尝诵《四分律》……弘始十二年(410)译四分律等,十五年解座……沙门道含、竺佛念二人笔受[18]。
道宣的记载与费长房的说法是一致的。
3、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
法经在《众经目录》卷第一中记载说:
《四分律》六十一卷,后秦世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19]。
《四分律》六十卷,后秦世沙门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20]。
法经和彦宗明确指出《四分律》是由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同翻译的。
除了以上文献记载的三种差异外,隆莲法师认为:
《法经录》谓《四分律》题为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这大概是因《高僧传》曾说佛陀耶舍曾共竺佛念译《长阿含经》等,就认为译《四分律》也是二人共译了[21]。
在此隆莲法师似乎以为《四分律》只是佛陀耶舍独立翻译的。在隆莲法师看来,说《四分律》是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是根据《高僧传》中说佛陀耶舍曾共竺佛念译《长阿含经》。其实《高僧传》中也有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四分律》的记载,隆莲法师对此似乎有所忽略,因此才作了以上的判断。《佛教史年表》也持此说。[22]
以上各种不同的记载中,除僧祐在《出三藏记集》和《众经目录》中的记载外,其余都记载说道含担任了《四分律》翻译工作的笔录(笔受),对此没有不同的意见。
但对于竺佛念,是担任笔受(笔录成文)还是担任翻译(译梵为汉),却有不同的记载。《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记载说竺佛念担任的是笔受工作。而《长阿含经序》、《出三藏记集》、《高僧传》、《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等记载说竺佛念担任的是翻译工作。对于这一问题,印顺法师在其《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一书中指出:
依《出三藏记集》、《高僧传》等古记,《四分律》为佛陀耶舍所出,竺佛念所译,道含笔受。出,是诵出。《四分律》的译出,当时并没有梵本,所以由佛陀耶舍忆诵出来。译,是将诵出的梵文译为汉语。笔受,是依所译成的汉语,笔录成文。出,译,笔受,是古代传译的情形。南北朝以下,都依梵本译出,译主每每兼通梵汉,因而出与译不分[23]。
印顺法师明确指出,竺佛念在《四分律》翻译中,担任的是翻译工作。
另外,我们不妨从佛陀耶舍本具备的素养来作一些考察。《高僧传》卷第一〈竺佛念传〉中记载说:
竺佛念,凉州人,弱年出家,志业清坚,外和内明,有通敏之鉴。讽习众经,粗涉外典,其苍雅沽训,尤所明达。少好游方,备观风俗,家世西河,洞晓方语,华戎音义,莫不兼解,故义学之誉虽阙,洽闻之声甚著。
苻代建元(365—384)中,有僧伽跋澄、昙摩难提等入长安,赵正请出诸经,当时名德莫能传译,众咸推(竺佛)念,于是澄执梵文,念译为晋(汉语)。质断疑义,音字方正。至建元二十年(384)五月,复请昙摩难提出增一阿含及长阿含,于长安城内,集义学沙门,请(竺佛)念为译,敷析研檄,二载乃竟。二含(增一、中)之显,(竺佛)念宣译之功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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