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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的翻译诸问题述考

时间:2013-12-21 16:28:31  来源:  作者:宗性
  从以上引文可知,竺佛念不但通外学,对音韵训诂、西域等地的方言也十分精通,同时,还参与了《增一阿含》、《中阿含》等的翻译工作。其出色的工作得到了教界的推崇。
  再者,道安在《大比丘戒序》中也提到:
  至岁在鹑火,自襄阳至关右,见外同道人昙摩侍讽阿毗昙,于律特善。遂令凉州沙门竺佛念写其梵文,道贤为译,慧常笔受[25]。
  根据道安法师的记载,竺佛念曾参加昙摩难提翻译戒律的工作,负责将律典的梵文记录下来。
  因此根据《高僧传》中〈竺佛念传〉对竺佛念曾担任翻译工作的素养的记载,以及道安法师说竺佛念对律典应有一定的基础。笔者以为,《长阿含经序》、《出三藏记集》、《高僧传》、《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等文献的记载,在《四分律》的翻译过程中,竺佛念负责将《四分律》译为汉语,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在《四分律》翻译时,是佛陀耶舍由梵文译出的问题,各种文献的记载基本上是一致的。稍有不同的是,《长阿含经序》、《出三藏记集》、《高僧传》、《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记为“耶舍先诵昙无德律”,《大唐内典录》、《历代三宝记》记为“耶舍先尝诵四分律”,而《四分律序》却记为“即以其年,重请(耶舍)出律藏”[26]。以上差异,应与支法领的经历有关。《四分律》中说,支法领在西域求法期间,“会遇佛陀耶舍,才体博闻,明炼经律,三藏方等,皆讽诵通利”[27],也就是说,支法领在西域求法时,已听到过佛陀耶舍诵《四分律》。所以,到了长安后,佛陀耶舍诵《四分律》时,自然成了“重请出律藏”,即请佛陀耶舍重新诵出律藏。而《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说“耶舍先尝诵四分律”,盖是对佛陀耶舍于西域、长安两次诵出《四分律》情况的精炼记录。
另外,《四分律序》中还说到,在《四分律》翻译过程中,支法领及弟子慧辩“为译校定,陶炼反覆,务存无朴,本末精悉”,说明支法领及慧辩为翻译出的《四分律》作了反复校定的工作,这与僧肇在《长阿含经序》中所说“时集京夏名胜沙门于第校定”的情况是一致的。
  因此,综上所述,《四分律》的翻译,支法领在西域时,已听过佛陀耶舍的忆诵,佛陀耶舍到了长安后,又请他重新诵出梵文,由竺佛念译为汉语,道含担任笔受,最后由支法领及慧辩反复校定,才行形成定本的《四分律》。这充分反应了中国古代翻译工作的严谨。而《佛光大辞典》中说,支法领回长安时,带有《四分律》的梵本的推论[28],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至于《众经目录》和后来流行的《四分律藏》及《四分戒本》,都将译者题为“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大概是为突显出二者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性罢了。而有的文献记载为“佛陀耶舍译”或者“佛陀耶舍译(出),竺佛念、道含笔受”,应当是有失真实情况的。
二、《四分律》翻译的时间
  关于《四分律》翻译的时间,在经录,经序,僧传等文献中同样也有四种记载:
   1、弘始十二年(410)至十四年(413)译出说
  僧肇在《长阿含经序》中说:
  以弘始十二年(410),岁在上章掩茂,请罽宾三藏沙门佛陀耶舍出律藏四分四十卷,十四年讫。十五年(414),岁在昭阳奋若,出长阿含讫[29]。
  僧肇明确指出,佛陀耶舍从弘始十二年开始诵出《四分律》。直到弘始十四年结束,共花了约三年时间。到弘始十五年(414),又诵出《长阿含经》。以上是僧肇的记载。
   2、弘始中译出说
  僧祐在《出三藏记集》中记载说:
  《长阿含经》二十二卷,秦弘始十五年出,竺佛念传译。
  《昙无德》四十五卷,已入律录。
  《虚空藏经》一卷,或云虚空藏菩萨经,三藏后反(返)还外国,于罽宾得此经,附商人送到凉州。
  《昙无德戒本》一卷。
  右四部,凡六十九卷,晋安帝时,罽宾三藏法师佛陀耶舍,以姚秦弘始中,于长安译出[30]。
  僧祐的记载十分模糊,以弘始年间为限,无具体起止时间。但他明确提到《长阿含经》是弘始十五年译出。
   3、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译出说
  慧皎在《高僧传》卷第二中记载说:即以弘始十二年,译出四分律……并长阿含等……至十五年解座[31]。
  慧皎在此记载为,从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佛陀耶舍共译出《四分律》、《长阿含经》等经典。
   另,费长房在《历代三宝记》中记载说:
  以弘始十二年译四分律等,至十五年解座[32]。
  费长房的记载是,佛陀耶舍于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译出《四分律》等经典。同时,费长房在《历代三宝记》中[33],也明确提到佛陀耶舍于弘始十五年,译出《长阿含经》。
  后来,道宣在《大唐内典录》卷第三中也记载说:弘始十二年,译四分律等,十五年解座[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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