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 意译为“乞士女”,在同音异译方面,也另有“比邱尼”、“煏刍尼”、“必刍尼”等数种。佛陀的七众弟子中,比丘尼仅在比丘之次,是佛教徒中两支主力之一。佛陀的姨母大爱道,是最早也是最有名的比丘尼。现在所说的比丘尼,是指出家后受过具足戒的女性佛教徒。
2.寺院首领:住持
佛教寺院的首领,即最高负责人叫做住持。他的住处一般都在寺院上首偏东,名叫方丈的地方。因为根据《维摩诘经》说:身居菩萨位的维摩诘居士,他的卧室只有见方一丈,但是容量无限。以后即用这种说法来比喻住持所居的卧室为方丈。因此,住持也叫方丈和尚,简称方丈。但从习惯上讲,子孙庙的住持仍叫住持,只有丛林的住持才叫方丈。方丈在带领僧众进入大殿和法堂时,往往走在最前面,故方丈又称为堂头和尚。
丛林的方丈和尚总管全寺院的大事,地位崇高,大多由佛学精通、戒行深厚、办事干练、深孚众望的僧人担任。一般任期为五年,连选连任,退位后改称退院老和尚,迁往西方丈居住。
在法券丛林,新任方丈都是退院老和尚的传法弟子。有的传法弟子多达四、五位,他们的名字都注明在《寺院法券》上,都有继承方丈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在职能和权力上,形成一个领导集团,对寺院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在有的寺院,传法弟子们都挂有监院的职务。正监院主管库房,二监院主管客堂,三监院主管衣钵察等。有的传法弟子还被派去主管一座脚庙(即下属寺院)。子孙庙的住持则实行师徒代代相传的制度。
方丈在寺院虽然有很大的权力,但这种权力是不能滥用的。为了保证丛林的正常秩序,寺院一般都订有制度,用文字记载明白。有的寺院还立下石刻的《方丈铭心碑记》,确保这些制度顺利执行,长期坚持不误。《方丈铭心碑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举方丈最要勤行佛道,谦恭惠物,在堂老练,功行骂实,参学见事明礼者。凭众公举,不得故却。如若嘱托权势、私窃名位者,逐出。
二、住持方丈并法眷人等,不得招徒削发,如违逐出。凡能惠德相继、中外皈敬、上下和悦者,一任住席;如或疏怠徇私、乖违法道,理所难容,众议另举。
三、方丈交替,须凭众将常住账目算明;什物照簿点清;不清处查出,凭众举罚。
四、方丈退院,例应秋收新旧交接,以免奸卖谷米之弊,不得负债累寺。如负有债,退院人自还,不与常住相干。
五、退院后即是了事人也。或在本堂隐住,或退隐小院,不得咐嘱传法,察出授受并摈。
六、退院后既交付有人,当任其施展,无大故不得导每事牵掣。
此碑记对方丈推举的条件,在位的要求,交替的规矩,退院后的希望,都讲得明明白白,至今在丛林中仍具有指导作用。
3.丛林僧职:班首、执事
丛林中除设方丈和尚作为僧团的首领之外,还设有“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和堂主。他们是方丈的助手,辅佐方丈的工作。班首一般都由戒腊较长、威望较高的僧人担任,与方丈共同组成掌管丛林大事的最高五人核心班子。他们平时住在禅堂两侧的班首寮内,有事则入方丈共议。
首座 地位仅次于方丈和尚,常由丛林中德业兼修者充任。他的责任是表率丛林,辅佐方丈,人天眼目,启迪后昆。他在禅堂带领僧众参禅打坐,在厨房监督执事们搞好斋饭;他模范遵守丛林清规,对违犯戒律者依规示罚。有的丛林,首座之上还有座元,为众执事的上首。座元必须由德高望重的佛门耆宿担任,否则,此执事之位可空缺。
西堂 地位乃次于首座,才德不愧为班首。他负有教化僧众、宣讲开示的责任。虽然高居班首之位,但处处以身作则,如同普通参学之人。
后堂 首座位居前班之首,称前堂;他位居后班之首,故称后堂。他的责任是扶赞宗风,为僧众的楷模。平时不过问丛林的日常事务,但受方丈的委托,可专管某项或某些事情。
堂主 主要指禅堂堂主,一般由才德兼备、修行有素的僧人充任。他负有对寺院僧众进行开导教化之责,地位十分重要。有的寺院,各大堂口都设有堂主,掌管本堂之事,但这不属于班首的范围。
属于丛林领导核心的人员,除了方丈和尚与“四大班首”之外,还有“五大堂口”的主要执事:监院、知客、维那、典座、寮元、衣钵、书记、僧值等八位,称为“八大执事”。各丛林根据自身的特点,所设的“八大执事”不尽相同。例如,当代有的丛林,接待云水僧人很少,云水寮形同虚设,工作多由客堂管理。但是,寺庙经济发展,库房工作日显重要,因此,在“八大执事”中,取掉了寮元,增加了库头,仍是八位。方丈和尚与“四大班首”、“八大执事”一起,组成掌管丛林大事的十本人领导集团。当代的丛林,尽管另设有“寺庙管理委员会”,但其成员,基本上和这十三人中的大多数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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