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丛林规制形成于唐代。唐代由于政治统一,国力强盛,宗派林立,要求有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的统一的寺院制度。唐武宗灭佛后,多数宗派一蹶不振,唯有简便易行的禅宗、净土宗盛行于世。禅宗名僧怀海,根据中国国情和禅宗特点,率先创意制定了丛林清规。因怀海居江西奉新百丈山,故后人称他为“百丈禅师”,称他制定的清规为《百丈清规》。《百丈清规》受到禅僧们的普遍欢迎,又得到朝廷的推崇,以致风行全国,影响深远。
《百丈清规》的清规二字,有清净规约的意思。它是禅宗的丛林制度,也就是禅宗寺院组织的程序和寺僧日常行事的准则。由于后来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种职事名目层出不穷,为了防止混乱,于是在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对4(百丈清规》作了增订,称为《崇宁清规》。以后又相继有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的《咸淳清规》、元代至大四年(1311。年)的《至大清规》。元代元统三年(1335年),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德辉禅师重编,金陵大龙翔集庆寺住持大诉校正,定名为《效修百丈清规》,颁行全国,共同遵守。
《敕修百丈清规》共分九章。前面的祝麓、报恩、报本、尊祖四章,多与佛教律制无关,也是《百丈清规》所没有的。如其中的圣节、千秋节、国忌、祈祷等方面的内容,仅体现了封建王朝加强对寺院的控制,使佛教,更有效地为封建统治服务的意图。五至九章是丛林的规章制度,分别为对住持、两序、大众、节腊、法器各部分的规定。这些规定,一直在寺院中广为遵照执行。
下面,仅就《敕修百丈清规》中,与当前丛林常规制度密切相关的部分,如丛林东西两序的设置、序职与列职的划分,丛林的日常行事、管理常规,僧众的修持规范、起居礼仪等,先作一些介绍。
1.列职和序职
佛教丛林僧人众多,机构庞大,其繁杂的日常事务,全靠所设的执事来办理。这些执事,有列职与序职之分。列职相似于职务,侧重按办事能力和工作需列其职别;序职相似于职称,侧重按出家资历和修持功夫定其位次。
列职和序职,又各分为东序和西序。其本来意图可能是: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故将直接为住持工作的丛林执事待以主礼,列在东序;将辅助住持工作的执事待以宾礼,列在西序。实际上,这并没有达到其想象的意图,东序和西序的区别很不明显,仅仅成为一种形式。有人说这是为仿照宫廷中文武两班朝见圣上的那种威仪而设,看来也是有道理的。
丛林的执事,细分起来共有一百零八单。但这些执事不一定全部设置,而是随寺院的大小、僧人的多少或某种特殊情况灵活掌握。其名称也各有差异。在近现代南方寺院中,比较典型的是设四十八单执事。有诗为证:
都院寺库收庄临,磨寮殿主钟鼓巡;
典案饭菜茶水火,行门园围照客人。
维悦祖香记衣钵,汤侍请众请行灯;
元首西后堂书记,藏僧藏客参水清。
解析这首诗,可知四十八单执事名称:
列职
东序:都监 监院 副寺 库头 监收 庄主
磨头 寮元 殿主 钟头 鼓头 夜巡
西序:典座 贴案 饭头 菜头 水头 火头
茶头 行堂 门头 园头 圊头 照客
序职
东序:维那 悦众 祖侍 烧香 记录 衣钵
汤药 侍者 清众 请客 行者 香灯
西序:座元 首座 西堂.后堂 堂主 书记
藏主 僧值 知藏 知客 参头 司水
以上列职和序职,经过数百年的施行,也有不少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序职中的维那、衣钵、知客、僧值等,已具有相当大的丛林行政管理权力。他们全都进入“人大执事”行列,大多成为“五大堂口”的主要负责人,实际上已基本属于列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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