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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佛道之争

时间:2013-12-08 10:46:34  来源:  作者:

  公元618年,李渊父子利用农民起义的力量,推翻隋朝的统治,建立起新的统一的唐王朝。唐统治者接受隋朝覆灭的历史教训,采取一系列发展生产,保障民生,巩固社会秩序的政策,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进入中国封建社会的全盛时期。佛教文化作为唐代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达到了鼎盛阶段。

  唐代诸帝对于佛教的态度,出于真正信仰者较少,普遍地是从政治上着眼,并且通过儒、释、道三教的次序安排表现出来。总体上看,唐王朝对三教是采取以儒家为主体,对佛、道两家调和并用的政策。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在具体执行中往往有所侧重。
  唐初的三教关系主要表现于佛、道之争中。
  高祖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首先发难,上表批评佛教,罗列罪状,请求罢废。他突出指责佛教“剥削民财,割截国贮”,“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不事二亲,专行十恶”,建议国家采取措施,“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太史令傅奕上减省寺塔废僧尼事》,《广弘明集》卷十一)。当时因护法沙门法琳“频诣阙庭”,多方申辩,使唐高祖将傅奕上表暂时搁置。但傅奕并未停止对佛教的攻击,而是“公然宣布遐迩。秃丁之诮,闾里盛传;胡鬼之谣,昌言酒席”(《法琳别传》卷上),给佛教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于是,佛教徒们纷起撰文反击,如释普应作《破邪论》二卷,李师政撰《内德论》和《正邪论》。法琳认为,这些文章难以击中要害,故而另辟蹊径,“案孔、老二教师敬佛文,就彼宗承斥其虚谬”,作《破邪论》。同时他上《启》与储贰、亲王及公卿、侯伯,寻求朝廷内部和达官显贵们的支持。不久,太子李建成等奏上《破邪论》,高祖看后,动摇了重道破佛的决心。
  武德七年(624),傅奕再次上疏,揭露佛教弊害,坚请罢除。文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傅奕传》,《旧唐书》卷七九)道教徒借此机会,也展开对佛教的抨击。武德九年,清虚观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托傅奕奏上。道教徒们的直接参战,使佛道之争明朗化、公开化,从而也给佛教徒提供了更多反驳的理由。法琳著《辩正论》,以“十喻九箴”回敬道教徒,佛道之争趋于激化。高祖先欲废除佛教,后又下诏同时沙汰佛、道,但都未能施行。
  唐太宗贞观初年,佛道关系相对平静。贞观六年(632),傅奕再次上书,“请令僧吹螺,不合击钟”(《广弘明集》卷七)。贞观七年,太子中舍辛谓“心存道术,轻弄佛法”,设难问佛教徒。释慧净著《析疑论》予以回答,释法琳更广《析疑论》为答,使论战深入展开。
  佛道的长期争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贞观十一年(637),李世民下诏,对累代以来那种“殊俗之典,郁为众妙之先;诸夏之教,翻居一乘之后”的现象,表示十分不满,宣布“朕之本系,起自柱下。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故令“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这样,佛、道的高下之争,变成了体现李唐皇族尊卑等差的政治问题。佛教徒对此不服,于是释智实等上《论道士处僧尼前表》,指责道教“常以鬼道化于浮俗”,“实是左道之苗”,宣称若道士“位在僧尼之上,诚恐真伪同流,有损国化”。太宗敕令,凡不服者予以杖击。智实仍示不服,愿受朝堂杖责,不久即病卒。
  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密奏法琳所著《辩正论》一书攻击老子,讪谤皇宗,有罔上之罪。唐太宗大怒,即令推问法琳,沙汰僧尼。法琳被流放益州,次年病亡于途中。唐初佛道之争告一段落。
  这次佛道之争,就其本身来说,是为了竞争新王朝对自己的有力支持,争夺社会舆论和更多的信徒,宗派情绪十分浓厚。但从斗争的最终结局看,反映的是唐初帝王在宗教政策上的犹豫不定,最后决定对佛教加以抑制。
  唐王朝建立之初,面临许多问题,极需神权的扶持。佛、道两教无疑都能起到光饰朝廷和神化政权的作用,但相比而言,道教既是汉民族自创的宗教,与传统文化比较接近,这就具备了特殊的优越条件;更何况李姓的道教之祖对于唐皇室来说,增添了历史的荣耀和神圣的依据。故唐初统治者在对佛、道同时利用的基础上,于公开场合往往对道教表现出更大的兴趣。
  但唐初统治者也清楚,佛教在隋代曾是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作为隋末农民起义的信号,是610年弥勒信徒发起的突击端门事件;612年陕西凤翔沙门向海明聚众数万人,河北唐县宋子贤拥众千余家,也用“弥勒出世”号召群众,武装暴动。唐武德三年(620),李世民率军围击洛阳王世充,需要联合少林寺僧众;武德五年(622),李渊在马邑(山西朔县)沙门中,募兵二千余;江南禅僧密、集,与叛军乱民混杂在一起,情况更加复杂。因此,新王朝要巩固自己的政权,简单地打击佛教或扶植佛教,显然都不合适。
  武德八年(625),高祖诏叙三教先后,定下道、儒、释的位次,说:“老教、孔教,此土之基;释教后兴,宜崇客礼。今可老先,次孔,末后释宗。”(《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意思是说,道教在前,只是虚位,并不意味着它高出于儒家;崇道的本质唯在尊君,即更有效地推行君权政治。从中可以看出唐高祖对佛、道的基本政策。
  唐太宗的佛道政策是对唐高祖的继承和发展。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遣治书侍御史杜正伦检校佛法,肃清非滥,敕有私度僧尼者处以极刑。同年,太宗问傅奕为何不信佛,奕答以佛法“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时“太宗颇然之”。二年,太宗对群臣说,梁武父子好佛老以至亡国,足以鉴戒。与此同时,他却于贞观初两次下诏普度僧尼,并于当年战阵之处广建寺庙以超度亡灵,又让皇太子、后宫之人受菩萨戒,还延请波颇等学僧在大兴善寺主持译经。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诏定“道先佛后”位次,并宣称因今“天下大定”,故而“宜有解张”。从这时起,他的佛道政策带上了尊道贬佛的色彩;智实受笞、法琳流放,便是这一政策的结果。
  随着唐太宗统治地位日臻巩固,唐王朝对外交流逐步扩大,经济、文化蒸蒸日上,使他有可能总结思想统治的历史经验,重新估价以往的佛、道政策。贞观十五年(641)五月,唐太宗亲临弘福寺,为太穆皇后追福,手制愿文,自称菩萨戒弟子,斋供财施,“以丹诚归依三宝”。他向寺僧解释道:“师等宜悉朕怀。彼道士者,止是师习先宗,故位在前。今李家据国,李老在前;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他在对自己过去崇道抑佛态度进行辩护的同时,定下了今后的佛道方针。贞观十七年,朝臣弹劾秦世英骄淫之罪,太宗即令杀了这个一向宠信的道士。自此,唐太宗比较平稳地执行了佛、道并重和同时利用的方针。这一方针在有唐一代除个别情况外,始终为最高统治者所采用。
  佛道关系既不是单纯的两教关系,佛道政策也不是单纯的两教政策。隋唐时期,佛、道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与儒家形成鼎立之势,进入三教鼎立的时期。在此现实形势下,唐初统治者没有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把恢复儒学和发展经学始终置于首要地位。在他们看来,宗教神学必须严格服从政治、经济、军事的需要。唐高祖就说:“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孔之教,异辙同归;弃礼悖德,朕所不取。”(《唐会要》卷四七)武德七年,下诏兴学,指出:“沙门事佛,灵宇相望。朝贤宗儒,辟雍顿废。王公以下,宁得不惭?”(《册府元龟》卷五十)唐太宗即位之初,便立弘文馆,精选天下文儒之士于殿内讲论经义。他表示:“朕今所好者,唯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贞观政要》卷六)贞观七年,命颜师古考定五经,颁于天下;又命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统一儒学。贞观八年,文德皇后对太子说:“道、释异端之教,蠹国病民,皆上素所不为。”(《资治通鉴》卷一九四)
  在唐初统治者看来,佛、道都有对国家不利的一面,但又有可借以利用的一面。就可利用的一面说,佛教有助于“治化”,发挥哲理优势;道教则可神化宗祖,抬高皇室,打击旧贵族势力。道教若否定佛教在“治化”方面的贡献,佛教若攻击道教之宗祖,对他们来说都不能容许。唐初统治者寄希望于佛、道的,是要它们从思想上配合儒家,为巩固李唐王朝做出贡献。
  因此,如何协调三教关系,使三教各自发挥作用,就成了唐代诸帝的重要议题。其中“三教谈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设的。武德七年(624),唐高祖幸国子学释奠,命博士徐旷讲《孝经》,沙门慧乘讲《心经》,道士刘进喜讲《老子》。博士陆德明随方立义,遍析其要。高祖对此十分满意,说:“三人者诚辩矣,然德明一举则蔽。”(《佛祖统纪》卷三九)所谓“德明一举则蔽”,就是以儒家学说统率佛、道思想,使之符合封建统治的需要。这种“三教谈论”的方式,几乎为唐代诸帝普遍采用。可以看出,“三教谈论”在形式上给予三教以平等地位,实际上则是在皇帝亲自指挥下,以儒家为主干,对佛、道进行协调和统一的措施。谈论的内容和结果,直接由儒家学说和王权政治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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