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佛交流 > 般若之门 > 佛学文摘 > 禅宗

《百丈清规》初探

时间:2013-11-21 13:31:50  来源:  作者:智海
  以上基本都是正面的肯定意见。同样,反面的否定意见也不少。
  在《续高僧传》的《习禅篇论》中,道宣律师对禅门就有批评:“排小舍大,独建一家。摄济住持,居然乖僻。”【《续高僧传》卷二十,《大正藏》卷五十,596b。】《释门正统》上云:“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禅林规式,谓之清规。议者恨其不遵佛制,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释门正统》卷四,《续藏》第130册。】明末的高僧莲池、智旭大师对清规亦有批评,认为律学之不彰、戒行之凌夷,禅门清规应负最大的责任。近代的弘一法师甚至说:“按律宗诸书,浩如烟海。吾人尽心学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须阅读,况伪本乎?”“伪清规一日存在,佛教亦一日无改良之望也。”【《弘一大师全集》第1册,252页。】台湾的圣严法师亦曾说:“今后佛教的重整与复兴,不用再提清规二字,但能恢复戒律的精神,佛教自然就恢复了。”【圣严法师:《律制的生活》,台湾东初出版社,1995年,102页。】
  而我们认为:禅宗对于传统戒律的行事规范是非常重视的,戒与律是禅宗实践的基本保证。百丈怀海禅师清规的制立使禅宗走向独立,并为禅宗花开五叶的绵延不绝奠定了基础。同时,清规的丛林礼仪为禅宗教团的确立给予了充分保证。可以说,清规是禅宗千载传播的制度建设。百丈的清规,本着与戒律不一不异的指导思想,出发点实际是结合中国的本土实情,要为禅门的修学实践制定一套相应的保障制度。作为禅门之中的特殊规范,清规从来没有、也绝不可能代替戒律,在一般禅林中清规与戒律并举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清规的实质是发扬戒律的精神主旨,与戒律的整体精神是相吻合的。清规以随方毗尼的视角,在若干行为规范上对戒律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变动。其中,作务普请制度是佛教律仪中国化的显著标识,清规作为禅门的行为规范不仅没有扬弃戒律,相反,在许多具体的规定中,无不以戒律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时至今日,不仅佛教的戒律日趣衰微,就连禅门清规的许多内容也已逐渐被人淡忘,本文讨论清规的目的不仅在于辨析它与戒律的异同,更重要的是提倡强化戒律意识,突出清规在一定时域中的实用性和对戒律的回应这一事实。我们期待着中国禅宗对戒律与清规的大力弘扬。
随喜 随喜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调身之良药 净心之妙方
下一篇:“生活禅”乃“快乐禅”

热门点击
  1. 调身之良药 净心之妙方
  2. 禅的本体
  3. 禅宗大纲
  4. 禅宗与净土宗之异同
  5. 法眼文益《宗门十规论》禅法思想及其价值辨
  6. 《百丈清规》初探
  7. “生活禅”乃“快乐禅”
  8.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与禅宗的发展
  9. 《中国禅学通史》——中国禅之公案化
  10. 参禅的十种利益
中国•常熟 兴福禅寺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寺路街148号 苏ICP备14022119号-1
Tel: 0512-52844489 Fax: 0512-52859227 E-mail: csxingfutemple@qq.com
   技术支持:佛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