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儒家对佛教的所有批判,基本上都没有离开封建伦理这一中心内容。佛教削发损肤、出家为僧、不敬王者,严重冲击了宗法体制下的家庭、家族观念,也冲击了封建王权统治,构成与传统儒家思想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佛教传人中国后,曾一再申明其教义与儒家忠孝的一致性,唐中叶后还出现了一批伪经《父母恩重经》的变文。佛教宣扬忠孝,虽然表现为对儒家政治和伦理原则的屈服。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容纳,成为协助儒家思想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
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中国,王权始终统领和支配着教权,教权并不具有独立性。历代帝王代天立言,既支配着世间,也干涉着出世间;既是世俗的君主,也同于西天的佛祖。北周武帝曾直截了当地宣称“帝王即是如来”=佛教徒则早就深明此理,北魏沙门统法果带头礼拜皇帝时说:“太祖明睿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因为“能鸿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唐代“护法沙门”法琳迫于危难,说出“陛下即是观音”,乃得免于一死。历史事实是,佛教声势无论达到怎样煊赫的程度,最后也还是蜷伏在封建王权下面:
在王权政治下,三教的实际社会地位并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长期存在,至宋代时更为突出。元人刘谧在《三教平心论》中论述历史上儒、释、道三教的实质性关系时指出,在三教关系的处理上,纯粹取决于力量的对比。为了不致激起儒家之怒而唱儒、佛合一;为了不致激起道教之争而唱佛、道合一;在这基础上说三教合一。佛教既不能得罪儒家,也不可轻视道教,而儒家“得时行道,任职居官,权衡予夺,无不出于其手”,居于佛、道之上,是调和的主要对象。宋初高僧赞宁、智圆、契嵩等人都曾表示,为保证佛教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与君王大臣取得密切联系,获得政治上的庇护。
沿着韩愈、李翱、欧阳修等人开辟的道路,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建立起理学,至南宋朱熹又集其大成。理学在形式上以儒家为旗帜,在内容上则实现三教的融合。
理学家普遍长期出人佛、老的经历,使他们一方面适应排佛形势的需要,打出批判佛、道的旗帜,另一方面却能有效地吸收佛、道的哲学思想和宗教修养方法。理学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维护了封建宗法制度,用对天地君亲师的信仰代替了对释迦牟尼、道德天尊的信仰;以积极人世的态度克服了佛、道消极出世的弊病;在加强三纲五常伦理说教的同时,实行宗教式的修养和思想训练。这使它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绝对优势的意识形态。
理学的根本特点,是它在宗法原则指导下的积极人世态度。程颐批评禅学说:“今之学禅者,平居高谈性命之际,至于世事,往往直有都不晓者,此只是实无所得也。”(《二程遗书》卷--jk)程颢也说:其术大概且是绝伦类,世上不容有此理。又其言待要出世,出哪里去?又其迹须要出家,然则家者,不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处此等事,皆以为寄寓,故其为忠孝仁义者,皆以为不得已尔。又要得脱世网,至愚迷者也。(《二程遗书》卷二)
在他们看来,三纲五常的世俗原则绝不容违反,真正的出世是不可能的。宗教的价值主要在于它满足人的内在要求和精神愿望,因此,“解脱”并不决定于出世还是人世,而决定于世界观、精神面貌的转变。
在理学的冲击下,佛教努力适应宗法制度需要,推进世俗化。在有关宋代禅宗的语录笔记中,保存了大量寺院僧侣与世俗关系的材料,表现出佛教对理学依附的具体情况。同时,在理学影响下,天台宗和禅宗走着与它一致的寻求个人内心解脱的道路,显示了这一时代中国佛教的特殊性格。宋代禅宗特别重视与世俗生活相适应的规仪制度、宗教修养,主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获得精神解脱。
两宋时期,随着大型寺院的庄园化和上层僧侣的贵族化,参照儒家礼乐制度而制定的《百丈清规》多次被修订,使其中的宗法色彩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寺院生活也因受社会观念的影响而日益世俗化。归云如本和尚在他的《丛林辨佞篇》中,指责当时僧众把宗法关系带人寺院内部,说,“末法比丘”“媚当路贵人为之宗属,申不请之敬,启坏法之端。白衣登床,膜拜其下。曲违圣制,大辱宗风。”(《丛林盛事》卷上)在宋代寺院中,日常行事的上香祝辞已把当世君王放在最高地位,佛祖不再受特殊的重视。其次序通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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