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必斜枕床唇,右胁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仪也。
斜枕床唇卧,安祥右胁眠。暂时调四大,敷坐复安禅。
清规要求住在禅林中的僧众,必须具备行住坐卧四威仪。四威仪,一行,二住,三坐,四卧。此四者各有仪则不损威德,谓之四威仪。《观无量寿经》曰:“具足众戒,不犯威仪。”由此可知“威仪”一词常和“戒”连在一起用,几乎就是戒的同义语。对威仪一词,《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的解释是:“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则谓之仪。”《释氏要览》下曰:“经律中皆以行住坐卧名四威仪,其他动止,皆四所摄。”
除入室请益,任学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准。
入室参玄理,抠衣请益时。任他勤与怠,上下勿常仪。
此段谓采取灵活的修学生活。请益,即学人请师示诲之意。本为《礼记》、《论语》中之用语。《礼记》:“请业则起,请益则起。”于禅林中,多指学人受教后,就尚未透彻明白之处,再进一步请教之意。有关请益之法,有详细规定,据《敕修百丈清规》卷五大众章请益条载:“凡欲请益者,先禀侍者,通覆住持:某甲上座今晚欲诣方丈请益。如允所请,定钟后诣侍司,候方丈秉烛装香,侍者引入,住持前问讯、插香、大展九拜,收坐具,进云:‘某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伏望和尚慈悲方便开示。’肃恭侧立谛听垂诲,毕,进前插香,大展九拜,谓之谢因缘,免则触礼,次诣侍司致谢。”【《敕修百丈清规》卷五,《大正藏》卷四八,1143c。】可见其规式之严。
其阖院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升坐,主事、徒众雁立侧聆,宾主问酬,激扬宗要者,示依法而住也。
夕聚晨参处,师徒集会时。升堂须雁立,侧耳听玄微。
禅林僧众依法而住,教学则依朝参夕聚的方式。在朝、夕的参聚中,由住持升堂说法,主事以及徒众雁立于两侧聆听。主宾之间除了这种方式外,还可以用问答的方式来教学,将一宗的要旨举扬出来互相激发。这种灵活的说法,对于大众的修学,可以说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斋粥随宜,二时均遍者,务于节俭,表法食双运也。行普请法,上下均力也。置十务,谓之寮舍,每用首领一人管,多人营事,令各司其局也。主饭者,目为饭头;主菜者,目为菜头;他皆仿此。
法食宜双运,精粗且过时。诸头分局务,普请贵匀齐。
这是说明当时的饮食、作务与禅寺的管理情形。在饮食方面,是一本戒律的规定,严格实行出家人过午不食的传统。斋粥,斋是午食;粥是朝餐。一般为早餐食粥,午餐食饭,即晓光渐现至得见掌中纹时,为粥时。斋,原为清净的意思,在印度佛教的经律中衍化为过午不食之意,《摩诃僧祇律》说出家人以午时一食为法,过午进食称非时;非时之所食,称非时食或后食(过日中后所食)。而持非时食戒称为持斋。在中国的大乘律中,斋又含有素食(禁食五荤)、不吃肉的意思。或是过午不食、或是不食用五荤、或是不吃肉等,这些都是清净食的范畴。禅宗亦在食法之中奉行着戒律的条文,此即法食双运,无处不道场,吃、喝、拉、撒、行、住、坐卧……都是在作佛事。
禅林大众一体实行普请劳作制。凡有作务,一体参加,上下均力。这种传统,至今犹被推重。只是当时将普请作为禅林制度,而今想来是需要多少的胆识和魄力,因为从古印度的比丘开始,一直就是实行乞食制而不事耕作的,耕作被视为比丘邪命。佛教传到中国,由于文化背景改变了,古印佛教的比丘实行的乞食制,在中国的文化圈中却引起了许多的争议和攻击,百丈因应中国本土的文化、时、地等诸多现缘而及时调整了态度,决然地提倡作务禅,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又为其后的佛教发展开辟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禅林从事作务劳役时,即普遍邀约大众劳作,上下合力,称为普请。今俗称出坡。据《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载,此制于唐代即行于各地,当收获蔓菁、萝卜时,院中上座等尽出拣叶;如库头无柴时,院中僧等尽出担柴。盖此制原系倡导农禅,凡耕作摘茶等作务皆以普请为之。
在百丈怀海禅师的丛林中,是要实行普请的劳作制度的,从一些资料上可以看出,普请作务在百丈之前就已经有了,并不是从百丈时候才开始的,只不过百丈在《清规》中把普请作务制度化了。普请制度是百丈清规非常特别的地方,这等于公开把以往戒律中所严禁的出家修行者的生产劳动提到了日常生活制度的高度,这一举措,对于禅门的修行观乃至宗要均带来了新的诠释,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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