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一反当时佛教界的看法,表现出他鲜明的个性。
智圆是以佛教徒身分而公开主张儒、佛共尊的。他在自传中说:夫儒、释者,言异而理贯也,莫不化民俾迁善远恶也。儒者饰身之教,故谓之外典也;释者修心之教,故谓之内典也。惟身与心则内外别矣,蚩蚩生民岂越于身心哉?非吾二教何以化之乎?嘻,儒乎,释乎,其共为表里乎……故吾修身以儒,治心以释,拳拳服膺,罔敢懈慢,犹恐不至于道也,况弃之乎?(《中庸子传上》,卷一九)
他认为,儒、释两家实质上“言异而理贯”,它们的不同,只在内外之别,表里之差;儒是“饰身之教”,释是“修心之教”。生民百姓必须身心同修,因而两教在每个人身上应该统一起来。两教的共同目的是“化民俾迁善远恶”;儒以政治、伦理观念治理民众,释以心性学说征服人心。但相比起来,儒家学说更为重要:“非仲尼之教,则国无以治,家无以宁,身无以安”.而“国不治,家不宁,身不安,释氏之道何由而行哉?”(《中庸子传上》,卷一九)儒家政治学说的提倡、封建地主政权的巩固,乃是佛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故他平时还积极与儒家上层人物接交,并为有“巨儒”对他光顾而引以自豪。
二,紧密配合封建宗法思想核心一一三纲五常。
中国佛教对忠孝问题一向十分重视,而智圆则在这一点上表现更为突出。他认为:“《诗》之道本于三百篇也,所以正君臣、明父子、辨得丧、示邪正而已。”(《和李白姑熟十咏诗序》,卷三三)他解释儒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之说,认为所谓“积善”,便是“履仁义、尽忠孝”。在《读史》一诗中,他热烈地赞扬申包胥、鲁仲连、伯夷、叔齐的“忠君”、“爱国”思想和伸张“名教”行为。在《师韩议》一文中,他认为:“仲尼之于吏部,犹君父也;能仁之于沙门,亦君父也。既知彼忠孝以事上之为美矣,亦宜率忠孝以事于己君己父也,岂可弑己君黜己父而成他臣之忠!”
仁义五常与忠孝观念密切联系,或者说足忠孝观念的具体化。智圆说:“仁义五常,渭之古道也。若将有志于斯文也,必也研几乎五常之道”;“仁义敦,礼乐作,俾淳风之不坠而名扬于青史”;“老、庄、扬、墨,弃仁义,废礼乐,非吾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之古道也。”(《送庶几序》,卷二九)在这里,智圆坦率地承认,仁义礼乐是“吾仲尼”之道。他还表示过自己禀仲尼之道、行仁义礼乐的决心:“我安得不禀仲尼之道,以好生、仁恕、恻隐为心乎!吾苟不能好生、仁恕、恻隐者,非但为仲尼之罪人,实包羞于释氏也。”(《洒囊志》,卷三四)他之所以提倡仁义礼乐,既是为了宣传佛教教义,更是为了避免成为名教罪人?
智圆还以儒家的仁义观点,给自然界生物等也赋予封建伦理道德属性。如在《仆夫泉记》中,他给一口井泉赋予仁义的常性;在《感义犬》一文中,把一条普通的狗描写成懂得仁义道德的“义犬”,并特为之作颂文;甚至连“旅雁”在他心目中也都“一一似能遵礼教”,十分驯服。他几乎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为仁义五常等儒家伦理思想作宣传。
智圆的忠孝、仁义等思想,与他的封建宗法伦理观念一致,也归结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由忠孝而仁义、三纲五常,由三纲五常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说:“读其《诗》也,乃知有天地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其本二仪而首三纲乎!”(《谢吴寺丞书》,卷二二)他认为,三教各有所司,儒家的职能就在于“行五常、正三纲、得人伦之大体”。他复述《大学》的核心思想,说:“是故圣人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周公挞伯禽论》,卷一八)《大学》是为秦汉新兴地主阶级封建统一王朝服务的理论著作,它把治国平天下与个人的道德修养结合,并把治国平天下看作个人道德修养的结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唐代韩愈为了反佛,重新提出以《大学》为纲领的理论体系,而宋时此书又受到儒家的高度重视,很显然,智圆对它的提倡是新形势下的一种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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