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宋高僧传》的作者赞宁(919-1001),在《文益传》中的记录表明,文益成为法眼宗祖师的迹象并不十分明显。也就是说,法眼宗在赞宁时代,并未有真正影响。
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杨亿(974-1020)在为道原编辑的《景德传灯录》一书所撰序文中说:
有东吴僧道原者,冥心禅悦,索隐空宗,披奕世之祖图,采诸方之语录,说序其源流,错综其辞句,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也。[34]
杨亿明确标出法眼,指出禅宗源流,“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一共经历了五十二代传承。这一纪录,实在是杨亿知道的情况。因为《景德传灯录》的作者道原,是文益的再传弟子,并且在《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五、二十六,均为法眼文益的弟子及再传弟子。法眼文益俨然成为宗派之开山祖师,已隐约可见。
但最早将法眼宗作为正式流派,与前面四家流派并列提出的,应该是北宋明教大师契嵩(1007-1072),他在其《传法正宗记》中说:
正宗自大鉴,传既广,而学者遂各务其师之说,无不于是易焉,竞自为家。故有沩仰者,有曹洞者,有临济者,有云门者,有法眼云者。若此不可悉数。[35]
赞宁的《宋高僧传》是从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开始撰写,至太宗端拱元年)988)完成。杨亿为《景德传灯录》写序是在景德年中(1004-1007)。而契嵩的《传法正宗记》,是完成于仁宗嘉祐6年(1061)。从赞宁的《宋高僧传》中,并不能完全确定法眼宗已正式形成,到了景德年间,法眼宗似乎已有一定的影响,到了契嵩的《传法正宗记》,才正式将法眼宗提出与前面四家并列,这标志着法眼宗已逐渐趋于成熟并正式形成。
从赞宁到契嵩的记载前后历时近八十年,可见,法眼宗的行程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至少是在文益示寂后几十年后,在他的弟子时代才正式确立和形成的。关于这一点,可从文益在《十规论》的记载得到验证。文益在《十规论》中,只提到了沩仰、曹洞、临济、云门四家流派,并对他们的禅法思想进行了概括,并未表明法眼一宗。因此,《十规论》对前面四家流派的归纳和思想概括,对了解法眼及五家流派的正式确立,有着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同时,文益在《十规论》中,对当时各家流派出现的各种禅风弊端,归纳总结为十条,并一一加以评述。可以看出,文益是有心想要改变这一风气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总结性的评述,反映了唐末五代各流派禅宗教团的禅风原貌。
另外,文益在《十规论》中还提到了“天下从林至盛,禅社极多”,其中,“禅社”一词是值得注意的。中国禅宗自达摩东来300年中,禅僧多依律院或岩穴、树下而住。并未建立集中的禅宗教团。自唐代马祖道一和百丈怀海(710-814)禅师时代,才营建集中的禅宗教团,把禅僧聚集在一起参悟禅法。而文益所说的“禅社”,我们是否可以作这样的考虑,文益时代禅宗教团的不同流派,在传授禅法时,是以“禅社”的形式出现的。也就是说,“禅社”的形成是文益时代禅宗教团的“禅堂”或“禅修中心”的代称。
因此,从以上分析来看,《十规论》对唐末五代禅宗流派的归纳,对了解和认识法眼宗及五家流派的正式确立,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十规论》对唐末五代禅宗内部不同流派以及不同流派的禅风,乃至禅宗教团形式的记载,这对全面了解和揭示唐末五代禅宗传播情况及原貌,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四、结 语
文益《十规论》的创作,是在特定的背景下进行的,正如他自己在《宗门十规论白叙》中说:
况祖派瀚漫,南方最盛,于焉达者,罕得其人……门庭建化,固有多方,接物利生,其归一揆,苟或未经教论,难破识情。驻正见于邪途,汩异端于大义,,R斯后进,枉入轮回。文益中测颇深,力排匪逮……宗门指病,简辨十条,用诠诸妄之言,以救一时之弊。[36]
从文益《自叙》中可以看出,当时禅门隆盛,达于极点,但流弊亦从之而生。文益力 [矫时弊,一一对时弊加以评述,于是才有《十规论》的创作。因此,《十规论》创作的最大 动机,就是想要纠正禅门弊端,而造就真正的禅门宗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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