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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通玄华严学的核心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时间:2013-12-12 19:47:02  来源:  作者:魏道儒
  佛代表修行的目的,最终的觉悟解脱,文殊象征佛的智慧,普贤指代具体的修行实践。在整个修行过程中,不能“滞一法”,即不能对其中任一个或专重或专轻,即不可偏废。因为,佛果、佛智慧和作为佛智慧体现的各种实践法门,是贯穿于整个修行过程的,此“三法为始终之体”。三圣之所以能被结合在一起,关键就是在“体”相同上。
  李通玄专门详细分析了对三者有偏废的危害:
  三身一时,法合如是,废一不可。若废文殊存普贤,所有行门属有漏;若废普贤存文殊,所证寂定是二乘;若廢佛存文殊、普贤,佛是觉也,无觉者故。以是义故,三人不可废一,若废一,三不成故[25]。
  这种从宗教修行角度的分析表明,在整个修行过程中,偏废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获得解脱,所谓“若废一,三不成”。等于说,偏废其中任何一个即等于偏废了一切。在李通玄看来,“三人一体,寄安五位,用接凡迷”。[26]在修行的五个阶段(五位)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佛果、佛慧和佛行的统一。
  从当时华严学发展的状态观察,这种不可偏废说是直接针对华严学僧而发的。从用普贤行和佛果概括《华严》到用三圣概括,这个转变的特点是抬高文殊的地位。李通玄指出:
  以文殊主法身根本智之妙慧,为一切诸佛启蒙之师,有一切处文殊师利,亦乃一切众生皆自有之,皆从此法初入圣智也。[27]
  以文殊代表佛的“妙慧”,并把它作为“入圣智”之“始”,这种观点不是李通玄的创造,早期研究《华严》的地论师就是这种认识,华严宗人也接受了这种认识,并运用它说明多方面的问题。但是,以同样的认识立论,却有不同的结论。李通玄把文殊视为佛“妙慧”的象征,便抬高文殊的地位,把它与佛、普贤并列。智俨则因此贬低文殊,认为文殊:
  虽复始起发于妙慧,圆满在于称周,是故隐于文殊,独言普贤也。[28]
  法藏也不否认文殊象征“妙慧”,但他全盘接受智俨的观点,认为:
  夫华严宗旨,其义不一,究其了说,总明因果二门,因即普贤行愿,果即舍那业用。[29]
  专用普贤象征“因”,完全抛开了文殊。李通玄的三圣不可偏废说,首先就是针对这种观点而发。
  李通玄把三圣并列,要说明三点:其一,三圣代表佛教的全部;其二,文殊与普贤相对于佛是完全平等的;其三,它们各有分工,共同组成一个整体。为了说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李通玄进行了繁琐论证,既有牵强附会,又有结合佛学、儒学的理论分析。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
  第一,     用三宝说明三者关系。李通玄指出:
  如《华严经》三宝者,佛为佛宝,文殊为法宝,普贤为僧宝,是古今佛之旧法故。若合既一切皆同。[30]
  “三宝”原指教主释迦牟尼(佛)、教义(法)和出家信徒(僧)。三者的完备,标志了佛教的建立。后来,其中的“佛宝”含义广泛,可以指一切佛。用“三宝”概括全部佛教,的确是“旧法”。李通玄则用三宝比附一佛二菩萨的关系,即是用三圣概括全部佛教,而不是仅仅概括它的全部教义。      
  第二,用因果说明三者关系。李通玄谓:
  佛表果德无言,当不可说、不可修、不可得、不可证,但因成果自得;文殊因位可说,以此说法身果德劝修;普贤自行可行,行其行海,充满法界故。用此三德,将为利乐众生。[31]
  佛果是佛的境界,离言绝相,不可言说。可以言说的只是文殊的“慧”和普贤的“行”。无论文殊的“慧”还是普贤的“行”,相对于佛果而言,都由于处在同样的“因”位而完全平等。“慧”和“行”的平等无高下,表明既要重义理探讨,也要重具体践行。一方面,作为佛果有不可言说、不可仿修、不可获得和不可亲证的性质;另一方面,由于“因成果自得”,那一切“不可”又通过文殊和普贤而转化为“可”。因此,文殊与普贤在本质上又与佛平等。
  第三,   三智说明三者的关系。这是李通玄“三圣一体”说中最有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立论基础,他的大多数议论由此展开。李通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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