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道所取的外境,唯识宗不承认为外,故必加似字,曰似外境,这样就不致堕自教相违,相符极成诸过。以色法为例,眼所取者唯色尘,是内非外,乃至身所取者唯触尘,是内非外。五俱意识所取者,藉五识所取而变缘,亦内非外。因此所执的实在性的外境是没有的,此纯是无始无明在作祟,意识虚妄遍计的结果,是遍计所执法。其自身尚是不存在的无法,当然不能作所缘缘,或所缘缘之一义。复次 ,若言境唯识变,五识及第六意识,是有间断,如沉睡时,六识不起,那么所变境亦应间断?可是,共知根身器界,不会因睡眠而消殒。原来,根身器界由阿赖耶识执持力故,一类相似相续,五识仗以为质,而自变缘,或色或声。
关于疏所缘缘,成唯识论云: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基师释云:疏所缘缘与能缘心相离法是,谓即他识所变,及自身中识别所变,仗为质者是。成论在讲到所缘缘时,谓有二种,一亲二疏,显然疏所缘缘是对应于亲所缘缘而被提出来的。亲所缘缘亦即相分的理论,对于唯识宗是极重要的,甚至可说是成立唯识的基础。而疏所缘缘对于成立唯识义,则不甚重要。既然亦被提出来,则应有其有所说明的作用,这可以通过成论的一段辩难而显露出来。如云:
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方变故。有义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上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质故,自种子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等无外质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位能自在转,所仗外质或有或无,疏所缘缘有无不定。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过未等无外质故。[19]
八识都有仗质而起的性质。第八识所变身土,可互相受用,即他人所变,可为自己第八识的相分质。第七识必仗第八见分而执为我。第六识行相猛利,能仗五识所变而起色声等了别。前五识亦仗第八器界质,而起自所变缘。立疏所缘缘,反映了八识仗质而起的性质。亲所缘缘若仗质起,即说其质为疏所缘缘,若不仗质则不说有疏所缘缘。可以说,疏所缘缘所要说明的应有二点:一是其境相与亲所缘缘相似,二是指亲所缘缘所仗之质。
五、色法与真如
在有情的异熟果报的生命形态里,色法作用于有情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欲界的人类更是如此。天地日月,作为有情的依报,在业果的时空里,甚至先于有情的自身生命,因为它是有情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然尤不只于此,对于有情精神方面所产生的作用,也同样巨大,甚至是源头活水。依赖色法,而对之所生起的感性认识,可成为我们思想的基本素材,甚至指示着生命的终极依归或大道。色法属于“所”的方面,单从这一点看,好象不能发生多大作用,但恰恰相反,它对我们的思想领域能够产生巨大作用。
无论古今中外,哲人、愚夫,对于色法,都不能避免的要面对,并且会有各自的认识。如何认识色法,正确与否,关系到正见与邪见,杂染与清净,流转与解脱的问题。“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这是诗人发出的无限感慨,对人生的短暂,个己的渺小的无奈,对通贯古今的明月而发出的无限向往之情。诗情很能感染人,但今月何曾照古人?明月虽然作为有情的共报,但不同的有情,其所受用的却是共中之不共。唯识宗讲到三性学,是有情的三种不同认识形态,有普遍性的意义。对于色法的认识,应亦不例外,或圆成实性的认识,或依他起性的认识,或遍计所执性的认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这是圣人智慧的认识。“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透露的是天道的刚健运行的信息。以老子、孔子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圣哲,他们眼中的宇宙,与西方所作的纯自然性质的认识,迥然不同。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子曰:“易无思也,无为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宇宙是一个大生命,体与用都是这个大生命一体的两面,它既寂然不动,又感而遂通;既无思无为,又生生不息;既不虑不言,又行时生物;既不生不灭,又大化流行。从形而上、本体方面建构的天道,是中国古人的智慧。
子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中庸亦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宇宙是至纯至善至刚至净的,它与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在人的本性的呈露即是性与觉。人之性,人之觉,人之善乃是从道体上着眼,是共同之性,本然之性,应然之性,觉与善亦如是。故超越了形而下的相对的善恶,所谓本性至善,不与恶对。形而上的大道,是人向往的目标,究竟的归宿。人之于大道,一方面本然的具足,另一方面又由于有私欲的障蔽,虽然有光明显露,但却不完全,故人所应努力的,就是扩充此一线光明,而践履完全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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