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清楚看出,中期的中观哲学是以《中论》的注解而开展的。佛护强烈地意识到方法论的有效运用对于正确阐述龙树空的思想是何等的重要,于是并力图透过注解的方式来解答这个问题。佛护的《中论注》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对“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一颂的精辟阐释。他说:“诸法不自生,其生无用故,又堕大过故。何以故?若诸法以自体而有,则无须再生,若已有还生,则无论于何时无有不生(患无穷过)。[17]”佛护认为,如果诸法可以不依因待缘而自行生起,那么,这将导致“生”的无用,因为它已然存在,根本就不需要再生,而且,这种“生”在能生与所生之间,根本没有分别,那又何以为“生”呢?再说,如果诸法能够自行生起,那它一旦生起,就应不断地“生”下去,这样就会有无穷过,显然违反客观规律,也与经验事实不符。由于诸法自生会导致矛盾,亦即会导致“生”的无用和无穷,而无用及无穷都与论敌所信受的前提相矛盾。佛护的这种对诸法自生论者的著名驳论,在方法论上称之为“归谬论证法”。
佛护认为龙树的空是“唯破不立,只遮非表”,所以他在注解《中论》时,提出以“敌论随言出过”的归谬论证方式来论证空的思想,但遭到以清辨为首的中观自续派的质疑和反对。根据观誓的记载,清辨的《般若灯论》中差不多有二十来处是专门来批判佛护的,主要是针对其方法论的批判。清辨吸收了唯识学派,特别是陈那的因明思想,主张以因明的推论形式来论证中观的基本立场。因此,在方法论上采取与佛护完全相反的论证方法,并试图以定言论证的逻辑形式来阐释龙树和提婆的中观学说。
佛护在论证“诸法不自生”时,运用归谬论证法对“自生说”予以了破斥。然而,对于佛护的这种归谬式的论破方法,清辨提出了强烈批评。他说:“彼不相应。此义云何?以不说因及譬喻故;又不能避他说过故;此破显示颠倒成就过。云何颠倒?谓从他起体过;及生有果过;又生有穷过故;违悉檀多故。[18]”这里,清辨对佛护方法论所提出的批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第一,认为佛护的论式不完整,只有因明三支中的“宗”支,没有明示“因”和“喻”两支,这不符合因明比量格式。第二,对于论敌将要提出的论难不能给予预先的论破。如“诸法不从自体生”的论破,主要是针对数论派的因中有果论的。数论派认为,果作为一种潜在的能量事先就已储存在因中,只要时机一成熟,就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故说因中有果。清辨指出,假如说数论派也提出论难,说他们所主张的果只是因的显现而已,而并没有说是从自体中生起,因为生起与显现是有着根本上的区别的。如果真是这样,佛护就无法予以论破了。所以,在清辨看来,如果是正规论式的话,事先规定好立敌共许的概念范围,就不会出现如上述的那种情况。第三,归谬论的推论式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甚至会出现一个与自己所要论证的意思颠倒且全然相反的命题。清辨认为,当我们否定了诸法从自体生、论证了其生无用又有无穷过的同时,便预设了诸法是从他生,因为自生的反面是他生。清辨看到了佛护的论证在逻辑上的缺陷,认为采取这种间接论证其结果将会在逻辑上给论敌一个反击的机会,从而出现与中观见解或龙树颂文意思相违背的过失。因此,清辨主张在论证空的思想时,必须采用完整的定言推论式,即独立论证法来加以积极表述,这样既可避免以上的过失,而且还有助于对空义的正确理解。此外,清辨还指责佛护在破他或立论时,没有明确表示二谛的立场。清辨认为,无论是自己立论,还是与他人对论,都要先明确自己的主张,表明自己所依的立场,是胜义谛还是世俗谛。只有明确表示自己所依的基本立场,那么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才不致不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