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智者大师十界互具的思想,表现了天台圆教的“圆融世界观”,即一事具足一切事、一物具足一切物。一切的现象,皆是法性的体现。而法性的本质,又是一多相即、一异相入的。这相即相入的性质,是“空”、“有”的妙理现象,是绝对中道的辩证法因素。“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也正是法性(本体)的现象,并非是离开本体而另外存在,所以才能够相即相入。本体和现象,是一物的两面,性具的实相也并不是离开现象而另有,所以说:“当体即空,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法性的特征,有一即一切的具足性。例如,我们的心,现起快乐心(天)的时候,其他九界的心并非都没有了。所以一心还是一心、一身还是一身,只是因由其作用的不同,而分其界隔而已。宇宙本体的实相是不增不减的,只有隐显之别(用中所显),并没有新生或旧退。因为,真理是不生不灭、非一非多、即多即一、本具如如的。所以举一即举一切、一切不失一、一不失一切,身心居一界时,其他九界仍就存在。融会了“空”的平等和一切事相,是不多不少、不一不异的,超越了一切相对和数量,所以它有一种不生灭、不增减,而又无不包含的自在性。万象既是“空”,那么一一的现象,都有其自在性和绝对性。由此可知,一一事物,皆是具足一切性的。
(二)百界千如
以上所明十界互具,即由佛界以至地狱界交互相具而成百界。这百界再与十如是相配,即成百界千如。《法华玄义》第二卷上说:“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20]。《法华经•方便品》的“十如是”是诸法实相的根本依据,加上《华严经》的“十界”而为十界互具,即成“百界千如”。那么,何谓“十如是”呢?
《法华经》第一卷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21]智者大师解释说:相是表象、相状;性是本性、本质;体是实体;力是功能;作是活动;因是主要条件;缘是辅助条件;果是直接后果;本末究竟等是以上九者合起来的全部过程。并认为前五如为“权”,后五如为“实”。并解释十如,其原文如下:
通解者,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主质名为体,功能为力,构造为作,习因为因,助因为缘,习果为果,报果为报,初相为本,后报为末,所归趣处为究竟等。[22]
在智者大师以前,十如的解释有多种,而他都一一批判,并提出四种观点来解释十如,即(1)十界释、(2)佛界释、(3)离合释、(4)约位释四种。就十界释而言,主要在说明“十如”是“十法界”的共通范畴。其次,说明“十如”在“十法界”的每一界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不同形态。就佛界释而言,重在说明依“十如”所显示的“佛果”的内容。就离合释而言,即以“十如”说明自行、化他的权实关系。就约位释而言,即以“十如”分别凡圣诸位,且显示“三德”始终常住。
除此之外,智者大师还从三途、三善、二乘、菩萨佛的四个立场,来进一步说明具体的十如是观。
总之,“十如是”之理,收摄了十法界的色心依正,融会了染净迷悟并统一事理不二,集权实一如,现诸法实相的妙趣,究竟平等,圆融无碍。荆溪湛然大师称叹十如是的思想为“法华之理本,诸教之端首,释教之关键,众生之依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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